7. 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7.1 发展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构筑功能清晰、等级结构合理、布局完善的城市道路网络,促进老城区和新城区的一体化发展。道路系统的发展原则是整合城市道路网,优化道路功能和等级结构配置,完善新城区的城市道路体系,提高老城区低等级路网密度,统一协调道路投资和建设计划。建议的各级道路的功能定位及相关指标见表8-6。
规划紧扣惠阳区规划理念与城市发展节奏,以塑造优美城市生活环境为宗旨,体现“合理分区、环境和谐、以人文本”的设计思想。结合惠阳区现状,在道路骨架基本形成的前提下确定 “环状+网格路网”的道路网体系。
表8-6 建议的各级道路功能及技术指标表
道路分级 技术要求 快速路 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 国标道路网密度km/km2 0.3~0.5 0.8~1.2 1.2~1.4 3.0~4.0 建议道路网密度km/km2 0.40 1.40 1.60 3.0-4.0 累计值km/km2 0.40 1.80 3.40 6.4-7.4 7.2 城市道路网络规划原则
(1) 城市路网级配、密度适宜
城市新建设或新开发区的道路网络规划,要增加高等级的道路,完善主要干道的集散道路系统。对于目前的中心城的建成区,要梳理干道道路系统,合理利用低等级分流道路,形成完善的路网级配,为道路网络中道路功能调整创造条件;道路建设的红线宽度可以考虑在不同区域,根据交通需要和沿线用地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 (2) 道路功能与等级明确
根据道路承担的交通流的功能确定道路的等级,确保道路上承担的主要交通流优先,降低不同特征的交通流之间的相互干扰,同时也为交通管理创造条件;不同功能等级的道路要求功能分明,自成系统,减少不同等级的道路相互重叠,造成在交通组织上的混乱;道路的功能划分与城市的土地利用相协调,客运交通和私人机动车交通分别对应于不同的土地利用,在交通管理与道路建设上采取不同的标准。中心区道路网络要突出对客运交通的组织,以与中心区的土地利用,以及强中心的城市结构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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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理组织过境和出入境交通,客、货运分离,减少对城市的干扰
避免将过境交通引入城市,减少过境交通与城市交通之间的干扰,充分发挥外围环路的作用,降低交通组织的复杂性。
城市货运交通的规划与组织根据城市用地性质和道路交通的功能组织,在保证货运交通组织的前提下,减少对城市客运交通的干扰,避免货运交通通过城市的中心城区或居住区组织,部分货运交通组织可以与客运交通的高峰错开。
7.3 城市道路功能等级的划分
(1) 等级划分的依据
城市道路的功能等级划分是城市规划和管理的基础,不同的角度看待城市道路网络会导致不同的功能等级划分,这里从城市交通的角度——即从道路承担城市交通的特点和在交通网络中的地位与作用,来进行城市道路网络的功能等级划分。划分城市道路的功能等级主要依据城市用地布局、不同城市道路承担的交通流特征、以及城市道路改造建设的可行性进行。 (2) 城市道路功能等级划分
根据城市的未来规划用地布局发展和道路功能根据承担的交通流特征,将城市道路分为两类:一类为以小汽车交通为主的道路系统,另一类为以客运交通为主的道路系统。两类不同的系统共同构成城市的道路网络,以小汽车为主的道路系统以道路的通行能力作为道路管理的主要指标,而以客运交通为主的道路系统要充分考虑客流的通过能力。 表8-7 城市道路功能层次划分
道路等级 道路功能 服 务 路权优先等级 高速路 城市对外、过境 不直接服务用地 1 城市快速路 城市对外、长距离 不直接服务用地 2 城市主干路 长距离交通联系 用地服务水平低 3 次干路 交通集散 直接服务用地 4 支 路 地块之间交通 用地服务性道路 5 在道路之间的交通流交换上,要求根据道路的等级划分进行衔接,非相邻等级的道路进行交通流交换必须受到限制。
7.4 道路网布局规划
规划城市道路分为四个等级: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惠阳区规划以快速路、主干道为骨架,形成纵横交织、四通八达的道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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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快速路
根据《惠州市总体规划(2006-2020)》,规划将建成区内的县道以上公路(高速公路除外)规划为快速路,并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合理衔接,共同组成城市组团间和城市对外的快速通道,解决过境交通和市域长距离出行问题。快速路离开城市建成区,即恢复公路断面,同时适当提高公路的设计标准,使之与相应的快速路通行能力相匹配。
惠阳区规划形成“两横两纵”的快速路系统。“两横”由秋沙路、西一大道构成;“两纵”惠南大道和外环西段构成。快速路系统与高速路系统构成惠阳区高速/快速环路系统。
快速路系统规划总长53.70公里(主要为市区内的公路,按快速路标准改造),道路密度0.42公里/平方公里,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60m-80m之间,设计车速60-80公里/小时,近期内采取部分立交,远期内考虑实行全立交全封闭措施。
规划紧扣惠阳区规划理念与城市发展节奏,以塑造优美城市生活环境为宗旨,体现“合理分区、环境和谐、以人文本”的设计思想。结合惠阳区现状,在道路骨架基本形成的前提下确定 “环状+网格路网”的道路网体系。 (2) 城市主干路
主要承担惠阳地区各用地功能片区之间的中长距离联系交通。红线宽度控制在40m-60m之间,总长约177.47公里,道路密度为1.40公里/平方公里。 (3) 城市次干路
主要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分配功能分区的内部交通,对主干路交通进行集散分流,主要为生活性道路,兼有交通功能,红线宽度控制在30m-50m之间,总长约203.59公里,道路密度为1.60公里/平方公里。 (4) 城市支路
直接深入城市用地内部的道路。对道路之间的交通流交换,要求根据道路的等级划分进行衔接,非相邻等级的道路进行交通流交换必须受到限制,红线宽度控制在15m左右,建议道路密度为3-4公里/平方公里,有条件取上限值。
7.5 主要交叉口规划
(1) 规划原则
不同的交叉口设计对交通与用地的影响不同,交叉口的规划重点考虑交通流的特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规划。
交叉口规划要求根据路权优先的原则保障主要道路交通流的畅通;
尽量慎用立交,以降低城市交通设施建设的费用,立交的规划必须从系统整体考虑,最大限度发挥立交的效益,避免孤立地进行立交设计,将交通矛盾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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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道路的交叉口必须考虑渠化设计,以增加道路的通行能力; 对不同种类的交叉口采取不同的规划;
交叉口的用地要满足未来交叉口改善的要求,实施上分期、逐步完善; 高速路和快速路主路与其他道路进行交通交换均采用立交。 (2) 平面交叉口
主次干道交叉口尽量采取渠化设计,增加进出车道,在距离交叉口80-100米的范围内,增加2-4个车道的红线宽度。
表8-8 新建平面交叉口进口道规划红线宽度增加值
相交道路 规划红线宽度增加值(米) 交叉口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主、主交叉口 10~15 主、次交叉口 5~10 5~10 主、支交叉口 3~5 3~5 次、次交叉口 5~10 次、支交叉口 3~5 3~5 支、支交叉口 3~5 表8-9 新建平面交叉口进口道规划红线宽度展宽长度
相交道路 进口道规划红线长度(米) 交叉口 展宽段长度(米) 展宽渐变段长度(米)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主、主交叉口 80~120 30~50 主、次交叉口 70~100 50~70 20~40 20~40 主、支交叉口 50~70 30~40 15~30 15~30 次、次交叉口 50~70 15~30 次、支交叉口 40~60 30~40 15~30 15~30 支、支交叉口 20~40 15~30 (3) 平面交叉口规划管理要求
主干道与次干道平面交叉口处设计车速V=25km/h,路缘右转弯半径R=20m,停车视距为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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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道与次干道平交口处设计车速V=20km/h,缘石转弯半径R=12m,停车视距为20m。
次干道与支路、支路与支路交叉口处设计车速V=15km/h,缘石转弯半径R=9m,停车视距为15m。 平面交叉口的形式主要是根据相交道路等级、各行车方向交通量大小和片区的交通组织方式确定,通过单独或综合采用渠化交通、增设左右转专用车道、设置加减速车道、拓宽路口、增加路口车道数、调整交通配时等方法,达到最佳通行量的目的。建议采用近期考虑预留,着重远期改造的方法,避免远期交叉口交通流的不确定性带来近期无谓的浪费。 (4) 立体交叉口
快速路与一般主、次干道相交原则上采用分离式立交,转向交通以平交方式处理,并通过设置在交叉口附近的匝道出入快速路,此类立交不作为主要立交,未列入表中。 表8-10 规划路网主要立交分布情况
序号 立交 相交道路等级 立交型式 1 深汕高速-新惠澳高速 高速路与高速路 全互通 2 惠南大道-外环高速 高速路与高速路 全互通 3 惠澳大道-惠阳一号路 快速路与快速路 全互通 4 S358—外环高速 高速路与快速路 全互通 5 新深惠高速-外环高速 高速路与高速路 全互通 6 秋沙路-外环高速 快速路与高速路 全互通 7 西一大道-站前路 快速路-主干道 全互通 8 秋沙路-惠澳高速 快速路与高速路 全互通 9 中山东路-惠澳高速 高速路与主干路 全互通 10 惠南大道-西一大道 主干道-快速路 全互通 8. 地面公共交通规划 8.1 干线公交线路规划
根据城市次区域之间的客流预测,为满足惠州各次区域之间迅速增长的客运交通需求,根据《惠州市区综合交通系统规划》,在各次区域之间规划建设快速公交线,其中经过经过惠阳的有2条线路: (1) 快速公交1号线,即惠城-惠阳-大亚湾之间次区域快速公交线
线路走向:惠州客运南站-惠州学院-三栋-永湖-太阳城-惠阳客运北站-崇雅中学-惠阳客运总站-沿海客运专线惠州站-响水河-大亚湾客运站;
重要控制节点为:沿海客运专线惠州站(未定)、惠阳客运北站(规划)、崇雅中学(目前的惠阳汽车站,因规模小,近中期搬迁至惠阳客运北站)、惠阳客运总站(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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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快速公交2号线,即惠城-陈江-惠阳-大亚湾之间快速公交线
线路走向: 惠州客运南站-南线客运站-仲恺-陈江-镇隆-新墟-秋长-排坊-惠阳客运总站-响水河-大亚湾客运站;
重要的控制节点为:排坊(近中期搬迁,远期作为一般换乘枢纽)、立交桥(近中期搬迁,远期作为一般换乘枢纽)、惠阳客运总站(规划)。
8.2 常规公交线路布局
(1) 公交线路规划
? 增设公交普线,提高公交线网密度
增设公交线路之后,公共交通线网覆盖市区90%以上,线网密度在市区中心区达3-4公里/平方公里,城市边缘区达2-2.5公里/平方公里,覆盖全部城市主干路和部分次干路。
? 设置公交专用道,提高公交服务水平
在公交线路比较集中的路段,在道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开辟公交专用道,以提高公交营运速度。 (2) 公交场站发展规划
? 加强接驳换乘设施建设,提高公交线网密度
在提高公交线网密度的同时,应以“两纵”的快捷公交线路和远景规划的轨道线路、建设为契机,加强公交枢纽场站的建设,以协调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运作,提高运输效率。
? 加强首末站建设,提高公交站点覆盖率
结合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较开阔地带设置,如车站、主要景点、公园、体育馆等设置公交首末站,使公交乘客一般能在300~350米半径服务范围内,以提高公交站点覆盖率,每条线路面积可按1000~3000平方米计算。新建住宅区特别是大型居住区,公交场站配置应同其它生活配套设施一起在规划时给予考虑,尚未配备的住宅区应选址增设场站。
? 灵活布置公交中途站,提高公交出行换乘的便利
公交车站的布设要在条件允许下,靠近公交发生、吸引量大的地方,如大型建筑、大型公共设施等;
对车站候客人数多或布设公交线路数较多可设两处停靠站,两站间距不超过50米;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米,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米;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米;长途客运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等主要出入口50米范围内应设公共车站。
? 确定合理的公交场用地面积
首末站是每条公交线路的起点和终点,规划用地面积建议为80~100平方米/标准车,每处规模停放100-250辆公交车,每处1000~3000平方米;三条以上公交线路共用的首末站或与其它交通方式换乘的首末站应设置公交枢纽站,规划每处用地5000~8000平方米;综合车场是大部分公交车辆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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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和车辆保养的场地,规划用地面积建议为70~90平方米/标准车,每处用地面积20000~30000平方米。
9. 轨道交通规划 9.1 城际线
根据《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和《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远期惠阳区境内规划通过一条城际线廊道,近期为降低建设成本,充分利用沿海高速铁路厦深线以及惠澳铁路,通过技术改造使之成为联系深圳-惠阳-惠城的珠江东岸都市区东部城际线。远期厦深线客运量上升,不足以承担国家高铁、城际铁路的双重功能,可另行选线独立建设深惠城际线。
9.2 城市轨道
根据《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和《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规划惠阳区轻轨1号线,经三和、秋长、淡水、大亚湾至澳头;规划惠阳区轻轨2号线,经三和、洋纳、新桥、惠州新客站、淡水至白云,并可考虑于深圳14号轨道线接驳换乘。
10. 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10.1 城市停车泊位
规划标准停车泊位2万个,路边公共停车泊位0.3万个。新建及改建住宅区停车泊位力争达到每两户设一个停车位;大型商业、行政办公、文化娱乐、体育等设施按照有关规范配建停车场(库)。鼓励在市中心区和居住区建设多层停车库(楼)。
10.2 公共加油(气)站
城市公共加油(气)站的服务半径宜为0.9—1.2公里,公共加油站的选址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相关规定,进出口宜设置在次干路上,并附设车辆等候加油的停车道。
11. 交通管理与需求管理 11.1 交通管理
交通管理要支持规划的道路功能等级划分,保证优先的交通流的通行权,并充分体现公交优先的策略,以道路通过人流最大为主要目标进行管理,并可以充分利用交通设施的基础上,方可实行。 (1)在中心城区和城市的快速道路上限制摩托车的运行;
(2)对目前实施的交通组织进行认真研究,针对中心区的交通特征确定交通管理策略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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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非法的经营性占路现象进行清理;
(4)严格停车管理,制定相应的停车管理法规,以管理城市中心区的交通需求,严格划定路边停车区域,杜绝停车占路影响正常的交通流行驶;
(5)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对交通流和静态交通进行管理;
(6)在客运交通走廊上和城市中心区,对行人在交通管理上要给予优先。
11.2 交通需求管理措施
需求管理是考虑在道路通行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采用一定的行政和经济手段影响人、车出行决策,通过限制出行源、流来达到交通需求与设施供应之间的平衡。交通需求管理主要分为三类:车辆拥有管理、车辆使用管理、出行行为刺激。
车辆使用管理的目的是通过限制车辆的出行次数、出行的线路和出行方式来达到缓解道路交通量的目的,管理措施主要有:地区性交通收费差价、燃油税、收费道路、停车管理、区域进入限制、路权限制等。
目前对于我国城市来讲,拥挤收费,区域收费措施实施有很大的难度,燃油税的实施需要大范围的协调,因此近期内实施的主要通过区域进入限制和路权管理达到交通需求管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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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住房及居住用地规划
1. 规划目标
1.1 惠阳中心城区住房总体发展目标
依据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确立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国际城市地位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人居环境良好,城镇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左右,人民群众居住质量和水平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以《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为指导,按照城市发展定位,进一步加强住房制度改革;通过提高住房开发品质全面提升城市发展形象;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达到供求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住房建设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相关产业相协调的发展目标。
(1) 建立健全完善的住房供应体系和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
按照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握城镇住房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总体方向,更好地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坚持加大综合调控力度和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加强住房供需双向调节,实现政府主导的保障类住房与市场配置为主的商品住房的协调发展,促进惠阳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符合惠阳定位和惠阳特点的住房供应体系。
切实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过制定规划、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体制,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目标,逐步健全和完善分类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机制。针对不同收入家庭,建立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三个层次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外来新增就业人口与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与合理的住房需求。确保在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下使所有惠阳区民都能充分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福利,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和谐社会的理想。
进一步推进住宅商品化和市场化,积极稳妥地推动商品住宅市场的发展。结合惠州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和住房需求情况,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实现低收入水平以上的市民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同时,继续限制别墅用地的供应,积极发展适合广大居民消费水平的普通商品住房。
(2) 全面推行符合国情市情的住房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
按照推进惠州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综合考虑惠州惠阳分区人口聚集压力大、土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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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紧缺、环境改善任务艰巨的实际情况,强化对人口规模与结构的有效调控,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大力发展节约型居住区、绿色宜居型居住区和节能省地型住宅,提高住宅产业化水平,全面推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住房建设模式。
提倡适度消费和节约文化,倡导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节约行为模式,引导全市居民树立合理、健康的住房消费观念,全面推行购租结合、理性适度、满足自住需求的住房梯度消费模式。 加速发展住宅产业化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以住宅建设为基础,围绕提高改善质量性能、节能省地、保护环境、增加科技含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住宅产业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住宅建设的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推进住宅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在新居住区建设中,重点加大公共设施和社会事业的建设步伐,提高医疗卫生设施的档次和技术水平,发展文化体育设施,建立相对集中的大型商业中心,加密金融、邮电以及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全面提升居住区的形象。
(3) 实现住房发展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总量基本平衡就是在落实远期规划控制人口总量的前提下,以合理需求为导向,保持相对平衡的住房供应规模;结构基本合理就是以惠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积极引导需求和调控市场运行,保障住房类型结构、套型比例结构和空间布局结构基本符合惠阳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价格基本稳定就是与惠阳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一致,保障惠阳经济运行质量,努力做到住房价格与居民收入增长相协调。
1.2 惠阳中心城区区2020住房规模
(1) 住房建筑面积总规模
预测中增长速度的惠阳区2020年常住人口规模为110万人;确定2020年惠阳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平方米;定量预测得到惠阳区2007~2020年住房建筑面积总需求约为3850万平方米。 (2) 各类住房建筑面积规模 ?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主要是用于保障户籍人口的住房需要。按照保障比例为未拥有住房的户籍人口的10%计,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需求规模。
预测2020年常住人口约为110万人,家庭规模按3.2人计,则2020年常住家庭数约为34万户,其中的10%即为3.4万户。
经济适用房全部为中小套型,其套型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平均面积为80平方米。
由此推算,2020年经济适用房建设总量=80×3.4=272万平方米 ? 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
2020年期间大约解决最低收入人数比例约为10%的目标,则惠阳区2006~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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