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北朝位阶体制变迁之全面领先南朝 - 图文

2019-01-07 14:32

論北朝位階體制變遷之全面領先南朝

閻步克

? 2013-05-03 15:01:53 来源:《文史》2012年第3辑

一、問題、背景與視角

本文討論南北朝的位階制度,計劃對南朝與北朝位階體制的演化步伐之異,提供一個宏觀的比較,以期說明,魏晋以來位階變遷的階段性可以概括爲“魏晋—南朝—北朝—隋唐”,即,北朝領先於南朝,北朝的位階體制更接近唐制。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發展既呈現了鮮明的連續性,同時其演進軌迹又不完全是“單綫”的,有時會出現“分叉”現象。例如在若干政權並立之時,各方的制度往往就會呈現出差異來。先秦列國的制度,程度不同地各有特殊之處,最後是秦制占據了主導。三國魏、蜀、吴的官制也有異同,随後的晋制,沿魏制的方向繼續前行了。去觀察制度差異是如何生发和淡化的,發掘其原因與意義,有時就能深化對中國制度的各種演化條件、演化可能和演化機制的認識。

東晋十六國與南北朝的制度演化,明顯南北分途。程樹德先生較早采用比較視角,把此期的法制變遷區分爲南北兩系,指出北系的法制進化領先于南系,其原因在於南朝崇清談、北朝重法律①。陳寅恪先生繼踵而來,在論述隋唐制度源流之時,進一步提出了梁陳、北齊、北周三源之說,並把關注之點,擴大到了禮儀、職官、音樂、兵制、財政等更多方面。其核心論點之一,是隋唐制度主要上承梁陳與北齊,至於北周因子,“其影響及於隋唐制度者,實較微末”②。程氏主要着眼於法制優劣,並從南北政治文化風氣之異闡述其原因。陳氏的視角主要

是“胡化—漢化”,以此辨析唐制三源。

本文所將討論的南北各政權的位階體制,程、陳尚未寓目落墨。所以依然有分梳的必要。任何官僚體制都有兩個等級結構:官職之等級與類型的結構,官員之等級與類型的結構。二者都要通過品秩位階來確定和維繫。品秩位階的功能,就是爲官職分等分類,爲官員分等分類。通過品秩位階,政治行政權力、事務與資源得以按等級與類别配置,官貴的身份、地位和聲望也按等級與類别得到了配置。就後一點而言,中國古代官僚體制既是一個“功能組織”,也是一個“身份組織”,品秩位階也是用來安排各集團、勢力、階層之關係的。像文人與軍人、士族與寒庶、高官與吏員、漢人與胡人之類的身份安排,往往就體現在品秩位階之中。各種品秩位階的組合樣式,我們稱爲“品位結構”或“位階體制”。從官職的權責看官制,可以稱爲“職權視角的官制研究”;而由品位結構看官制,是爲“品位視角的官制研究”。本文將由後一視角出發,具體考察南北朝到唐朝的位階體制的變遷大勢。

秦漢以爵級(封爵、二十等軍功爵)與“若干石”禄秩,做爲等級體系的兩大主幹,可以稱爲“爵—秩體制”③。唐王朝則以九品官品爲框架,把官職、散階、勛官、封爵容?{於其中,形成一個“一元化多序列的複式結構”。二者間的變異十分明顯。在漢唐位階之間,魏晋南北朝構成了過渡的環節。甫入魏晋,帝國位階就出現了明顯變異:

第一,進位計階制度出現。官員的資格管理,由此而品位化了。

第二,一百多號將軍變成了軍階。

第三,品位性官號開始泛濫,如“黄散”即散騎常侍、散騎侍郎、黄門侍郎,及給事中、奉朝請等繁衍出來了。

第四,九品官品出現了,後來又出現了流外品。而流内外制度明顯具有品位意義。

第五,九品中正制問世。中正品是一種管理資格的品位。

第六,源於周朝的五等爵被再度啟用。封爵的家族化和承襲性明顯强化,而且爵級與品級整合起來了。東晋十六國以來,制度的演化分爲南北兩系。進入南北朝後,北朝逐漸後來居上了,其位階變遷明顯快於南朝。如果以唐制爲歸宿來反觀此前的演化,則能看到“魏晋—南朝—北朝—隋唐”這樣一條軌迹。贅言之,南朝比北朝落後一拍,北朝位階更接近唐制。本文的主旨,就是舉證展示這一事實:北朝位階體制之變遷全面領先南朝。是否“領先”就是“先進”,這是一個評價問題;無論如何,以唐制爲準來反觀此前的位階演化,是有意義的。

秦漢的行政等級——秩級,其特點是“職位分等”。魏晋以來位階變遷的宏觀趨勢,則是“品位化”,轉向“品位分等”爲主了。這場“品位化”運動的主要動因,是皇權低落、官僚階層大幅度貴族化,士族門閥崛起。南北朝的制度“分叉”局面,則主要是北方少數民族造成的。異族入主使此期北方的政治社會發生巨變,同時異族政權自身,也随即開啓了一個被稱爲“漢化”的進程,制度之漢化是其最核心的部分。北朝的制度漢化,並不僅僅是一個“學習”的問題。首先,北朝的制度也有創造。更重要的是,北朝之不同於南朝的政治結構,使其集權官僚制獲得了更大活力。像法制、考課制、地方控制和基層組織等等,在魏孝文帝改革之後,明顯北優於南。魏晋以來趨於低落的帝國體制,是沿北朝走出低谷、

在隋唐重新振興的。這一事實,使北方民族因素與帝國體制的關係,成爲一個重大論題。異族入主造成專制主義强化、進而推動了集權官僚制發展的情况,在中國史上不止一次地出現。

南北兩方的位階變遷並不是“齊頭並進”的,魏晋南朝承受着秦漢舊制的束縛,以及士族政治的束縛,其政治形態更爲“士族化”,其官階變遷不像北朝那麼劇烈;北朝的品位結構則更爲“官僚化”,由此又構成了南朝和隋唐之間的中介環節。在考察南北朝兩方的不同政治體制、政治形態與政治前景之時,位階體制可以成爲一個新的入手之點。下面就轉入具體叙述。

二、北朝的計階進位制領先南朝

三國伊始,一個新現象便映入眼簾:在曹魏和孫吴,都出現了“增位”、“進位”、“加位”之事。

漢朝的所謂“加位”,除了“加位特進”之外,通常是指升官,所謂的“位”指的是官職、職位。而曹魏與孫吴“加位”之“位”,則已不是指職位了,至少不完全指職位。曹魏王昶《陳治略五事》中有這樣一個建議:“欲令居官者久於其職,有治續則就增位、賜爵。”④王昶的宗旨既在於“久於其職”,那麼他所說的“增位”,就只能是一種脱離了職位的個人位階,即官員的個人品位。章太炎云:“諸稱增位二等、增位一等者,徒其朝列、冠服、印綬、奉禄之差。”⑤這個判斷不甚確切。所謂增位二等、增位一等,乃是一種量化的位階、個人官資的尺度,不妨說成“資階”。西晋以下,“文武普增位二等”、“增天下位一等”之類事情,就經常化了。在東晋南朝,百官普遍使用“位”、“階”來計算官資⑥。

秦漢還没有計階進位的制度。章太炎也看到:“秦、漢時無散階,去職則夷於庶民。”那麽魏晋間的上述變化,就標志着帝國官僚的官資管理,初次獲得了品位化的形式。楊樹藩先生認爲:“秦漢以來,文官有職而無階。至隋始見‘階制’之初型。??至唐,擴充爲二十九階。”⑦這個“至隋始見‘階制’之初型”的說法,略微簡單了一點兒,魏晋的增位進階之制,可以說已是“階制之初型”了。“秦漢以來,文官有職而無階”情况,至魏晋而一變。

增位進階之階既是“人之階”,用以標示個人的資歷深淺,被記録在階牒、考簿之上;同時也推動了“官之階”的形成,即,各品之内的官職也相應分成若干階,某階之人,才有資格做某階之官。超階用人是爲特例。階的獲得,有任滿進階、因功賜階,及朝廷開恩“普增位”等多種途徑。“普增位”亦稱“泛階”。“泛階”的做法,通行於兩晋南北朝與唐宋,秦漢、明清却没有這種事情,對比鮮明。明清時“階”的功能淡化、變質了。這也說明在中國官階史上,魏晋至唐宋構成一系。

唐代的二十九級文武散階,既然是由魏晋以來的計階進位做法發展而來的,那麽就可以由唐階來反觀魏晋以來的相關變遷。唐代文武散階的特點有三:第一,它們是量化計算的官資;第二,散階與品階是一體化的;第三,階次采用官號形式,即,以某某大夫、某某郎,或某某將軍、某某校尉(副尉)等命名。以上三點可以表達爲“位階+官號≌品級”,即資階與官號相結合,資階的級數與品階的級數“全等”,與官品一體化。由此來反觀魏晋:此時雖然出現了量化計算的資階,但它既没有跟品階充分一體化,也没有官號化。

西晋有“九班”之制。在這個制度下,官員一班一班地遷轉;一品之内,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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