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一文已指出此點。
(14)拙作《周齊軍號散階制度異同論》,《歷史研究》1998年第2期。
(15)拙作《仕途視角中的南朝西省》,《中國學術》第1期,商務印書館,2000年;孫正軍《漢唐儲官制度研究》,北京大學歷史系2010年博士論文,第五、六、七章。
(16)窪添慶文《北魏におけゐ光禄大夫》,收入池田温编《中國禮法と日本律令制》,東京:東方書店,1992年。
(17)分見《資治通鑒》卷一三九齊明帝建武元年(494),中華書局,1956年,第4369頁;《魏書》卷七下《高祖紀下》太和十七年,卷五九《劉昶傳》,第178、1311頁。
(18)若干片段史料表明,梁官品也有九品正從上下之制,而遣正從上下之制,本是孝文帝的首發原創。北魏與蕭梁官品中的“正、從、上、下”四字的用法全同,都是先用正、從二字區分十八等,再用上、下二字區分三十階,而且其流外都是七等,從概率上說,很難想象這純屬偶然巧合。孝文帝自詡其“班鏡九流”的官品改革足以“仿像唐虞”,大臣們也歌頌說“豈唯仿像唐虞,固以有高三代”,“禮俗之叙,粲然復興;河洛之間,重隆周道”(《魏書》卷五九《劉昶傳》、卷二四《崔僧淵傳》,第1311、631—632頁)。北魏君臣高?{宣揚“班鏡九流”的獨創性,也暗示這場官品改革發軔於北朝。
(19)葉煒《南北朝隋唐官吏分途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163
頁。
(20)胡寶國《九品中正制雜考》,《文史》第36輯,中華書局,1992年。
(21)周一良《〈南齊書·丘靈鞠傳〉試釋兼論南朝文武官位及清濁》,收入《魏晋南北朝史論集》,中華書局,1963年,第111頁。
(22)《唐六典》卷二:二《少府》:“梁以少府爲夏卿??班第十一,品從第四。”卷二三《將作監》:“梁天監七年,置十二卿,改將作大匠爲大匠卿,是爲秋卿,班第十,品正第五。”(中華書局,1992年,第541、593頁。)
(23)黄惠賢、聶早英《〈魏書·官氏志〉載太和三令初探》,武漢大學歷史系編《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11輯,1991年。
(24)張旭華《從孝文帝清定流品看北魏官職之清濁》,《北朝研究》1992年第1期。
(25)《魏書》卷七八《孫紹傳》,第1724頁。
(26)拙作《南北朝的散官發展與清濁異同》,《北京大學學報》2000年第2期。
(27)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的研究:科舉前史》,中華書局,2008年,第110頁。
(28)楊光輝《漢唐封爵制度》,學苑出版社,2002年,第10頁。
(29)顧江龍《漢唐間的爵位、勛官與散官:品位結構與等級特權的視角》,北京大學歷史系2007年博士論文,第111頁。
(30)《唐六典》卷二《吏部郎中》,第31頁;《舊唐書》卷四二《職官志一》,中華書局,1975年,第1805頁。
(31)顧江龍《漢唐間的爵位、勛官與散官:品位結構與等級特權的視角》,第96—97、102頁。
(32)王安泰《開建五等:西晋五等爵制成立的歷史考察》,臺北:花木蘭出版社,2009年,上册,第28頁;顧江龍《漢唐間的爵位、勛官與散官:品位結構與等級特權的視角》,第98頁以下。
(33)顧江龍指出,天賜間刺史、郡守、縣令長分别用第六、第七、第八品,其“品”就是五等散官之品.見其《漢唐間的爵位、勛官與散官:品位結構與等級特權的視角》,第107頁。胡鴻同學指出,五品散官被稱爲“造士”,居封爵之下,乃是比附《禮記·王制》的“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及“任官然後爵之”之說。見其《釋〈魏書·官氏志〉所見天賜年間官爵品級制度》,北京大學歷史系博士生作業,未刊稿。孫正軍同學提出,“封爵+五品散官”的體制,含有對周朝諸侯、卿、大夫、士體制的模擬;並對“除伯、男二號”的原因提出新解。見其《從“五等”到“三等”》,《文史》第90輯,中華書局,2010年。
(34)《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六品散官比議郎,七品散官比太中、中散、諫議三大夫”一句(第2973頁),似應作“六品散官比太中、中散、諫議三大夫,七品散官比議郎”。雖然魏晋官品中,太中、中散、諫議三大夫都在第七品,但議郎在第八品,低於大夫。漢代議郎的秩級也是低於大夫的。《官氏志》又記:“初置六謁官,準古六卿,其秩五品。屬官有大夫,秩六品。”這也能旁證三大夫在第六品。
(35)分見《魏書》卷二《道武帝紀》,卷一九中《任城王元澄傳》,第21、465頁。
(36)參看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記》“五等爵無食邑”條,中華書局,1985年,第157頁。
(37)楊光輝《漢唐封爵制度》,第77頁。
(38)《周書》卷一六“史臣曰”,中華書局,1971年,第273頁。
(39)陳蘇鎮《北周隋唐的散官與勛官》,《北京大學學報》1991年第2期。
(40)拙作《品位與職位:秦漢魏晋南北朝官階制度研究》,中華書局2009年,第503—504頁。以往的看法,是北周流内位階爲九命正從十八階。我對軍號、散官“雙授”制度的考察顯示,北周散階比九命正從细密一倍。
(41)顧江龍《漢唐間的爵位、勛官與散官:品位結構與等級特權的視角》第三章。我曾推测“北周時期的三都督,最初還不完全是和柱國到儀同的序列相銜
接的位階”,這個不準確的判斷,爲顧君所修正。
(42)盧向前、雄偉《本階官位形成與演化:北周隋唐官制研究》,《浙江大學學報》2009年第1期。
(43)金錫佑《唐代百姓勛官考論》,《東方論壇》2004年第6期.
(44)谷川道雄《隋唐帝國形成史論》“補編:府兵制國家論”部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45)錢穆《國史大綱》,商務印書館,1994年,上册,第330頁。
(46)户川貴行《魏晋南朝の民爵賜与にっぃて》,《九州大學東洋史論集》第30號,2002年。
(47)張小穩《魏晋南朝時期的秩級》,《史學月刊》2004年第5期。
(48)《隋書》卷二六《百官志上》,第728頁。
(49)梁朝的列卿已增至十二個,在十八班中級别各異,從十四班到九班,高低相差五班之多。所以我們推测,“開國諸伯,位視九卿”的“九卿”是個禮學概念,不是指梁朝的列卿。“班次之”之“班”也不是十八班,而是朝班。在朝班之中,諸伯與列卿都被置於“九卿”這個禮學概念所標示的班位,但這個“班”與十八班名同實異。三公、孤卿顯然也是禮學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