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种抗菌药物分类遴选基本原则
1. 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2. 优先选用各类感染性疾病临床治疗指南推荐药物;
3. 优先选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
〔2009〕38号)推荐的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 4. 在品种分配上尽可能覆盖现有抗菌药物分类,兼顾窄谱及广谱的抗菌药;品种选择上优
先考虑临床用药习惯及疗效,选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临床资料较充分的药物,尽量不选或少选具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以及各级不良反应中心或专业学术期刊有多次不良反应报道的药物;
5. 在剂型品规选择上,尽量选择同一通用名下现有剂型、品规较全的药物,以便兼顾儿科
及特殊人群用药;兼顾品牌、质量、价格以及服务,优先选择质量可靠且价格有优势的药物,综合考虑质量和价格因素,不单以价格作为决定性因素; 6. 参考临床目前抗菌药物耐药情况,避免选择易引起细菌快速耐药的抗菌药物,避免选择
耐药率高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使抗菌药物的使用符合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总则
1.目的 提高临床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自觉性,防止滥用抗菌药物,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符合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2.相关概念
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灭微生物或抑制微生物活性的药物。 抗生素:是指由细菌、真菌或其他微生物在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抗病原体或其他活性的一类物质。
耐药性:耐药性又称抗药性,是指病原体对药物反应降低的一种状态。 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 1.抗菌药物的选择适当
1)根据病情严格选用抗菌药物。2)使用抗生素时应掌握抗生素的抗菌谱,使所选药物的抗菌谱与所感染的微生物相适应。3)考虑细菌对药物的耐药性,按照规定及时做细菌培养及药敏实验,依照结果合理选择抗生素。4)考虑药物的体内过程即吸收、分布、排泄等特性。 2.应用方法合理
根据药代动力学性质确定给药方案,医嘱中给药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方法、给药速度合理。 3.防止不良反应
抗菌药物使用时应防止:1)不适当的增大剂量或增加给药次数。2)不适当的联合用药。3)不合理的给药方法。4)防止过敏反应。 4.避免引起病原菌的耐药性
加强用药的目的性,掌握病原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选用敏感率较高的抗菌药物,同时避免频繁的更换或中断抗菌药物以及减少抗菌药物的外用。 三.各类感染性疾病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一).常见感染性疾病
临床诊疗工作中各类感染性疾病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所规定的方案、方法进行。 临床诊疗中具体的感染性疾病如下。 1.急性细菌性上呼吸道感染 2.急性细菌性下呼吸到感染
3.尿路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 4.细菌性前列腺炎 5.急性感染性腹泻
6.细菌性脑膜炎及脑脓肿 7.败血症
8.感染性心内膜炎 9.腹腔感染
10.骨、关节感染 11.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12.口腔、颌面部感染 13.眼部感染 14.阴道感染 15.宫颈炎
16.盆腔炎性疾病 17.性传播疾病 18.深部真菌病 19.分枝杆菌感染 20.白喉 21.百日咳 22.猩红热 23.鼠疫 24.炭疽 25.破伤风 26.气性坏疽
27.伤寒和副伤寒等沙门菌感染 28.布鲁菌病 29.钩端螺旋体病 30.回归热 31.莱姆病 32.立克次体病 (二).抗菌药物防治外科感染 主要感染疾病及治疗如下。 1.预防手术部位感染
2.治疗腹腔感染的指导意见 3.手术后肺炎
4.胃肠外科感染的治疗
5.防止烧伤后感染的指导意见 6.肝脏外科感染的防治
7.胆道系统感染的抗菌药物防治 8.四肢及软组织感染 9.急性胰腺炎感染的防治
10.临床肾移植患者感染的预防和治疗 11.神经外科感染的防治 12.泌尿系统感染
13.手术后抗生素相关性肠炎 14.小肠移植术后感染的防治 15.骨和关节感染
16.手术后呼吸机相关肺炎
17.外科病人深部真菌感染的防治 18.胰肾联合移植术后感染的治疗 19.临床心脏移植感染的预防和治疗 20.临床肝移植细菌感染的预防与治疗 四.要求
1.医生应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类感染性疾病的治疗及抗菌药物防治外科感染的预防和治疗。
2.临床诊疗工作中各类感染性疾病的治疗及抗菌药物防治外科感染时,应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
3.医院的相关部门要严格检查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上报处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我院于2007年12月修订了《新华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根据2009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实施细则做补充规定如下。 一.外科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
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4. 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5.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三)给药方法: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Ⅰ 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
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
1.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
2.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附件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手术名称 颅脑手术 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 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 乳腺手术 周围血管外科手术 腹外疝手术 胃十二指肠手术 阑尾手术 结、直肠手术 肝胆系统手术 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心脏大血管手术 泌尿外科手术 一般骨科手术 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科手术(骨折内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 妇科手术 剖宫产 抗菌药物选择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代头孢菌素,可加用甲硝唑 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 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 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或头孢哌酮或头孢哌酮/舒巴坦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 第一代头孢菌素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涉及阴道时可加用甲硝唑 第一代头孢菌素(结扎脐带后给药)
注:1.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2.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 1-2g;头孢拉定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
3.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4. 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为了使临床应用的抗菌药物获得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减少药品不良反应,减少耐药菌产生,减轻患者负担,根据药事委员会的决定,经专家讨论,重新修订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使用管理方案如下。 一.分级原则
根据我院现有抗菌药物的情况,结合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可获得性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管理三类分级管理。 二.分级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权限
1、非限制使用 此类抗菌药物由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处方使用。 2、限制使用 此类抗菌药物由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处方使用。 3、特殊管理 此类抗菌药物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处方使用,必要时由科主任同意后使用。
三. 三类药物的划分 分 类 非限制使用级 青霉素 不耐酶青霉素 青霉素V 苄星青霉素 普鲁卡因青霉素 耐酶青霉素 苯唑西林 氯唑西林 阿莫西林 氨苄西林 广谱青霉素 哌拉西林 羧苄西林 青霉素类复方制剂(β-内酰胺酶抑制剂)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限制使用级 氟氯西林 阿洛西林 美洛西林 磺苄西林 呋布西林 替卡西林 萘夫西林 氨苄西林/舒巴坦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哌拉西林/舒巴坦 特殊使用级 阿莫西林/氟氯西林 舒他西林 氨苄西林/丙磺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