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分公司
油品质量升级炼油改造二期工程
第三章 项目管理目标
1.项目建设总目标
武汉石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炼油改造二期项目工程建设总目标为“四优四零”,四优即:方案优化,工程优质,效益优良,队伍优秀;四零即:违法违纪案件为零,重大质量事故为零,重大安全事故为零,重大环保事故为零。
项目建设工作理念为:一个整体、一个目标、一股干劲、二次创业。
2.进度目标
全面实现项目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的进度目标,一级控制点准点实现率100%。
3.质量目标
3.1 设计质量:设计方案先进、合理、经济、实用,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度和完整性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满足订货和施工要求,设计总体质量达到国优设计水平。
3.2 物资质量:满足设计文件、技术合同、制造标准及相应规范的要求,物资供应合格率100%。
3.3 施工质量: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按照国家或有关行业颁发的施工质量验评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验评,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土建工程优良率在60%以上,安装工程优良率在90%以上,焊接一次合格率>96%,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率为零。
3.4工程建成投料试车一次成功。 3.5争创集团公司优质工程奖。
4.HSE目标
(1) 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交通事故为零,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2) 设计责任事故为零,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为零; (3) 保护生态环境,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4) 无传染性疾病流传,无辐射伤害和职业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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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工作业轻伤事故率<5‰; (6) HSE培训率100%; (7) 施工作业票证率100% 。
5.投资控制目标
以“适时投入,快速产出,科学安排,精打细算,节省投资”为原则,在工程建设中始终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在确保工艺水平和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建立项目预算管理体制,层层落实投资控制责任,千方百计控制投资,确保不超基础设计概算,力求达到投资省、建设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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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项目管理程序
第一节 项目协调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炼油改造二期工程的协调工作,明确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及程序,提高协调的效率和水平,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程序。
2. 项目协调层次
武汉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炼油改造二期工程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国石化总部是项目建设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过程控制的决策与协调;项目部在IPMT领导下全面实施工程建设管理,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现场日常组织指挥,协调各参建单位关系和各专业工作,对项目建设实施“五大控制”。
3. 组织协调范围 3.1
内部协调
指中国石化系统内部的组织协调,包括总部、武汉分公司、项目部及武汉分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内部为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建设目标而进行的协调。
3.2
外部协调
是指工程项目建设与石化系统外的有关各方之间的协调。项目建设接受政府监管,与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包括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如报建、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海关商检等各方面,以及协调处理工程征地、拆迁和地方周边关系等。
3.3
参建单位间协调
包括业主与各监理、承包商之间的协调、项目管理运作各专业之间的协调。 4. 协调工作的依据
项目协调工作主要依据国家和石化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经过批准的本项目建设文件,包括工程立项、设计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总体统筹控制计划,以及工程合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职能分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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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协调的主要方式及内容 5.1行政组织协调
主要按项目建设的决策、管理、执行层次及其职能分工进行协调,上级指导下级,下级对上级负责。
5.2制度协调
按照项目建设法规制度和程序标准,协调参建单位和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各方面工作。
5.3合同协调
主要依据工程合同,侧重以合同手段协调业主与各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承包商和分包商间的关系。在合同签订后,施工管理部应组织编制现场协调程序,规范合同双方的现场执行机构的协调管理工作,现场协调程序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下项目相关信息、相关各方现场组织机构、相关代表通讯方式、会议管理规定、信函往来规定、文件资料收发规定、项目信息处理流程等内容。
5.4会议协调
通过召开各层次的会议,协调工程建设中各层面的关系,明确目标、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解决相关问题。
5.4.1 项目协调会
此会议不定期召开,由总部工程部领导主持,项目部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相关部门、参建单位负责人列席。主要检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研究决定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落实工程建设“五大控制”措施,推进项目的建设进度。
5.4.2项目部例会
此会议每周举行一次,由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主持,综合管理部负责议题的收集和会议的召集。项目部各分管副经理、效能监察督察组负责人、专家顾问组负责人、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各项目分部经理参加。主要听取各部门上一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主要工作部署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项目建设各项管理工作。
5.4.3工程进度计划审查会
工程进度计划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初进行。此会议由主管副经理或施工管理部负责人主持,项目部领导、各部门、分部、监理、设计、施工承包商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对上月工程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公布月度考评结果,下达当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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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确保工程进度处于受控状态。
5.4.4项目分部协调会
根据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实际,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协调会由项目分部经理负责召集主持。项目部各部门、监理、设计、各承包商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由监理单位通报本周施工完成情况、现场HSE、质量管理状况、存在问题,下周施工计划安排、HSE、质量管理工作提示。协调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采购、施工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环保、优质、高效进行。
5.4.5专业协调会
专业协调会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定期召开或视情况随时召开,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人主持,相关领导、部门、有关单位(监理、设计、采购、施工)参加,主要研究决定各专业事项,协调处理各专业存在的问题。
5.4.6监理例会
由监理单位各项目总监主持,承包商和项目部有关负责设计、计划、采购、质量、安全的部门人员参加,一般在施工现场进行。主要协调、检查、布置工作,督察过程控制(可以与项目分部协调会合并举行)。
5.5会议组织工作分工
(1) 项目部综合性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主办。
(2) 由上级机关主办、项目部协办的有关工程建设的会议,包括现场办公会、设计协调会、设计审查会等,由综合管理部和对口业务部门负责会务工作。
(3) 项目部工程协调会由施工管理部主办;项目分部协调会由项目分部主办。 (4) 项目部专业性会议,由专业部门负责主办,综合管理部协调配合。 (5) 会议主办部门具体负责会议的议程安排、会议材料、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协调会场安排等事宜。
5.6会议要求
(1) 每次会议必须有明确的会议议程和目的。各部门须提请项目部例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先由部门讨论研究,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意后才能提交,对属于本部门研究处理的问题不能提交到项目部例会上讨论。
(2) 对以议题研究为主要形式的会议,各分管领导要根据所主管的工作,研究制定欲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综合管理部负责提前1-2天向各分管领导征集议题,汇总后提交会议主持人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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