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等有关,因为边坡越陡、基坑越深,土体的自重也越大。此外基坑上边缘堆土和停放机械,或因下雨使土的含水量增加而使土的自重增加,地下水的渗流对土体产生的动水压力等都会增加土体的下滑边坡。
6、土壁支撑
开挖基坑(槽)时,如地质和周围条件允许,可放坡开挖,这往往是经较经济的,但在建筑稠密地区施工。有时不允许要求放坡的宽度开挖,或有防止地下水渗入基坑要求时,就需要用土壁支撑或板桩支撑土壁,以保证施工的顺利和安全,并减少对相邻已有建筑物的不利影响。
本工程用板桩支护,板桩为一种支护结构,既挡土又防水,当开挖时基坑较深,地下水较高且有出现流砂的危险时,如未采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则可用板桩打入土中,使地下水在土中渗流的路线延长,降低水力坡度,从而防止流砂产生,在靠近原有建筑物开挖基坑时,为了防止原建筑物基础的下沉,也应打设计板桩支护。
7.1.15 作业条件
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地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插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施工区域动行路线的布置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7.1.16 土方工程的机械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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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型基坑土方,宜用机械开挖,基坑深在5m以内,宜用反铲挖土机在停机面一次开挖;深5m以上的基坑宜开挖坡道用正铲挖土机下到基坑分层开挖,对面积很大,很深的设备基坑或地下室深基坑,可采用多层阶梯式同时开挖的方法,土方用翻斗汽车运出。
为防止超挖和保持边坡坡度正确,机械开挖至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应预留30~50cm厚土层,用人工开挖和修坡。
人工挖土,一般舸用分层分段均衡往下开挖,较深的坑(槽),每挖1m左右应检查边线和边坡,随时纠正偏差。
如开挖的基坑(槽)深于邻近建筑基础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基础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在坡脚设挡墙或支撑进行加固处理。
挖土时注意检查基坑底是否有洞穴、暗沟或裂隙、断层的存在,如发现迹象,应及时协商处理。
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
基坑挖好后,应对坑底进行抄平、修整。如挖坑时有小部分超挖,可用素土地、灰土或砾石回填夯实至与地基土基本相同的密实度。
为防止坑底扰动,基坑挖后应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工序时,应预留15~30cm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7.1.17成品保护
⑴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从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
⑵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⑶ 施工中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外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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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7.1.18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⑴ 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⑵ 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防止桩基位移: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事先确定防桩基位移的措施。
⑶ 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0.3m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
⑷ 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⑸ 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
⑹ 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⑺ 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正铲挖土机挖土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⑻ 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30c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7.1.19基础回填: 1、施工准备
⑴ 回填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⑵ 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⑶ 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⑷ 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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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
⑸ 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通过压实测试来确定。
⑹ 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⑺ 在建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0.5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⑻ 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2、作业条件
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
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通过压实测试来确定。
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不小于0.5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3、操作工艺
⑴ 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工程机械压实5~6遍。
⑵ 使用碎石类土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头处。
⑶ 回填土应水平层找平夯实,分层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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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机具的性能选定。
⑷ 墙柱基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侧对称同时进行。两侧回填高差要控制,以免把墙挤歪;深浅两基坑(槽)相连,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坑标高时,再与浅基坑一起填夯。
⑸ 填土方的边坡应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如设计无说明而使用时间较短的临时性填方边坡,因当填方高度在10m以内,可采用高度1:1.5;高度起过10m可做成折线形,上部采用为1:1.5下部采用为1:1.75。
4、质量标准
⑴ 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⑵ 回填土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⑶ 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确定压实后的干密度,应有90%以上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得大于0.08g/cm3。且应分散不得集中。
5、产品保护
⑴ 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有关轴线和标准高程桩点、防止碰撞下沉。 ⑵ 基础或管沟的混凝土上、砂浆应达到一定的强度,不致受损坏时方可进行回填作业。
⑶ 已完成的填土:应将表面压实,路基宜做成一定的坡向排水
⑷ 基坑回填应分层对称,防止造成一侧压力,不平衡,破坏基础或构筑物。 6、施工注意事项
⑴ 回填土应按规定每层取样测量夯实后的干容重,在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后才能回填上一层。
⑵ 严格控制每层回填厚度,禁止汽车直接卸土入槽。
⑶ 严格选用回填土料质量,控制含水量,夯实遍数等是防止回填土下沉的重要环节。
⑷雨天不应进行填方的施工。如必须施工时,应分段尽快完居,且宜采用碎石类土和砂土、石屑等填料。现场应有防雨和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槽)内。
⑸室内填土后应有一段自然沉实的时间,测定沉降变化,稳定后才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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