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场内、外市场建设,统一准入和监管标准,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券市场
? 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齐头发展
? 分类简化审核。评级AAA、净资产100亿、期限短于3年评级AA以及定向发行四种情况可以更为便捷
? 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将不再就产业政策征求发改委意见 ? 上市部已不对公司债券出具日常监管函 ? 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4、当前公司债发行情况
? 截止2011年底,全年沪深交易所共发行公司债83期,发行总额1291.2亿元;
? 截止2012年3月底,在身审企业15家,计划发行总额298.9亿元
? 已过会尚未发行企业36家,计划发行总额605.8亿元 ? 共有43家上市公司披露有关发行公司债的董事会预案,预计发行总额887亿元
? 当前公司债券市场特点:审核效率提高,平均审核周期已缩短至一个半月左右;与同期中期票据的利率比较,绝大多数的公司债券的利率已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机构投资者占据主导,超过95%的公司债券投资者为机构投资者
4、当前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 2011年主板共有5家上市公司的公司债券申请被否决,创业
第11页 共37页
板也有被否决上市公司,高于再融资否决率。
? 否决主要原因有:报告期财务状况差,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未来偿债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申请文件存在重大遗漏,申请材料没有保代负责制作差,某公司控股股东(担保人)存在对外担保,但募集说明书披露担保人无对外担保;控股型公司担保能力,担保人能否履行担保责任将取决于子公司未来的盈利及分红情况。
5、公司债券发行监管
避免由政府承担解决偿债问题责任。St海龙债券最终由政府买单。
6、审核中明确的问题
年均可分配利润指每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指公开发行债券余额,包括企业债,不包括短融,中期票据具有特殊性,法律体现是银行法和银行间交易协会出具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证券法的范畴;
最后一期要符合公告财务信息后的日期; B股公司可以发公司债;
最近一期未分配利润为负可以申请发公司债,但报告期必须盈利且能够支付一年的利息;
控股型公司担保实质没有必要,由于债券市场在交易所市场条条框框的限制,现实中有必要,可以担保。但是,控股股东主要业务来源于上市公司,不应该增信,控股股东情况充分披露(资产、收入、
第12页 共37页
利润来源等)
第13页 共37页
四、IPO审核主要法律问题 —— 杨文辉
杨文辉处长介绍已到法律部工作,仅代表个人看法和认识。讲课主要围绕怎样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完善发行制度改革来展开。
(一)发行审核制度建设
1、以充分、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中心来改善发行审核制度; 2、弱化行政审批,淡化监管机构的判断; 发行条件中还有许多实质性判断,比如持续盈利能力属于证券法规定基本条件,在证券法修订之前持续盈利能力条件还会在首发办法中有适当体现,对盈利能力的判断从监管机构比较着重转向市场的判断、转向投行(保荐机构)的专业判断。
3、强化资本约束、市场约束和诚信约束
资本约束: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体现在股东的约束,加强对大股东、上市公司的监督。
市场约束:
诚信约束:诚信档案的建设
4、充分发挥自律机构作用,发挥监管合力 5、推动发行人和参与各方归位尽责 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依法履行自己的责任; 整个市场参与方归位尽责(中介结构、投资者等)。 6、透明度、效率
(二)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
第14页 共37页
1、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及时
新增充分、及时的要求,充分与完全的关系,是互补; 信息披露怎么样做到及时?及时性要求是指信息披露不以审计截止日期间的信息(即报告期),而是以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日截止的期间;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日之前新发生的诉讼、专利法律状态的变化等都要披露;
补充披露的义务。 2、事实性描述
怎么样去广告化、可阅读性;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也提到提倡具备条件的律师(发行人律师或券商律师)撰写招股书;
招股书是主要的法律文件,应特别重视;
3、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美国有专门的规则要求招股书如何简明扼要;
过去的审核中审核要求有一定关系,只要审核员发现问题都会要求补充披露,要求披露内容与招股书的紧密程度不高但也要求在招股书中披露;
杨处长认为招股书中发行人基本情况、风险因素、投资价值信息等三个信息最重要。
"Facebook招股书案例"; (三)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
第15页 共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