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资源吧(www.glzy8.com),海量企业管理资料免费下载!
多层次直销是一种利用直销公司提供的一切设施(店铺、电脑管理系统、培训会议等)或者
其它公司的培训,建立一个公司与自己共有的永久顾客消费群,并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教授或培训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直销人员,而按事先的约定从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直销人员把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的计提报酬中抽取相应比例获取脑力劳动收入的一种个人创业机会。 所以,直销是一种个人创业模式,直销的惊人魅力就在于∶在传统的诸多个人创业模式当中,直销以它小投入、低风险、(注意)经过努力可能获得高额回报的创业模式成为了创业门槛最低的一种个人创业模式,也就是讲,一个穷光蛋只要他敢想、敢努力、敢不放弃,通过直销这种创业模式他也有可能成为百万富翁,既然是可能的,不是不可能的,这个穷光蛋就会“铤而走险”!其实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是人,都会这么想、这么做。这不是人坏,而是人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这就是人性。
四、专卖店之陷阱
正是由于直销这种以产品分销为基础的个人创业模式满足了人性中对自身美好生活追求的永恒渴望,能让一个一心想成功的平凡人以其小投入、低风险、经过努力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因而直销员就会对“创业模式”的关注要大于对产品品质高低的关注,换句话讲,直销员就会永远购买直销公司的产品而不太关注产品品质高低(当然直销公司的聪明在于不仅品质一流而且服务一流,如安利、南方李锦记等)。直销员或换个说法叫顾客或者消费者“永远”购买某公司的产品(这就叫“顾客忠诚度”)达到如此高的忠诚境界,怎么不让在竞争如此残酷、如此惨烈的今天及其未来的环境中苦苦挣扎的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没有理由不投入直销环抱,没有理由不垂涎欲滴?怎么能让每年几亿、几十亿美元销售额的老牌、新牌的无论中国的、外国的直销公司说走就走而轻易退出多层次直销而放弃嘴边的“大肥肉”不吃呢?争都来不及那有退之理!所以,无论多大代价也要保住“饭碗”,结果我们看到“她们都顺利转型了”,都转成“店铺+雇佣推销人员”了,都转成“店铺+专职销售人员”了,都转成“店铺+正式职员”了(可能今后还会有五花八门的转法)。
提醒读者思索一个问题∶难道转成“店铺+雇佣推销(专职销售、正式职员)人员”后,直销(即传销)就不是直销(传销)了吗?举个例子,难到白骨精(这个比喻可能不太恰当)从白骨精变成少女,再从少女变成老头,她就不是白骨精了吗?我们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一个真理∶事物的表面无论怎么变,只要它的本质不变,那么这个事物的性质就永远不会变!水可以变成冰,再变成雨、再变成雪、再变成雾但是它还是水,因为它的分子结构H20(本质)没有改变。 2003年2月27日09∶38北京《京华时报》记者钱昊平报道∶“完美专卖店涉嫌搞传销”。报道中讲∶“花485元购买产品的人都可以成为‘会员’;会员可介绍其他人购买产品,并从中提成??广东中山市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北京西城区专卖店采取的这种发展‘下线’的‘直销’形式受到质疑。一位叫‘雨萧’读者的姑、姨都陷进了这种‘直销’形式,觉得自己被‘套’了进去难以自拔。近日,记者与雨萧一起对 ‘完美’专卖店进行暗访后发现,其直销方式是涉嫌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行为”。这里我们不去评价“完美”是否在搞非法传销,我们只是借此例再一次提醒一切关注中国直销未来发展的读者和有识之士∶按有无店铺来划分或区分正当多层次直销和非法专销已经没有意义。在中国难道只有“完美”是这样做吗?其实安利、天狮、尚赫、雅芳、南方李锦记以及新进入中国美国如新(Nuskin)等等同样都是这样做∶店铺+ xxxxxx员”。 今天在中国运作的直销公司那一家都有店铺,“店铺”在世界直销业里的出现堪称直销界的一大奇迹景观!从此打破了直销是无店铺经营的神话。中国运作的直销公司设立店铺(估且不谈这个店铺是直销公司亲自投资设立还是直销商投资设立)是迫于无奈,也是中国运作的直销公司
更多免费下载,敬请登陆:www.glzy8.com
管理资源吧(www.glzy8.com),海量企业管理资料免费下载!
所付出的共同代价。这里我们不去探讨直销公司在中国开设店铺的历史和过程,只探讨开设店铺
后直销的本质和灵魂是否有所改变的问题。我们在《直销内幕大揭迷的系列文章》中谈到∶ “中国的直销及直销业如何重新定义就是首要问题!显然,如果按照世界直销联盟、美国直销协会和美国直销教育基金会对直销的共同定义来定义中国的直销和直销业已经没有“现实”意义。也就是讲按‘有无店铺’来划分直销和直销业已经没有意义,我们可以预测∶将来几乎所有的企业从理论上讲都可以采用直销方式来分销和销售产品/商品。根据直销的运作特征及中国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我们认为中国直销及直销业的定义应该是∶
多层次直销是直销人员通过面对面的说明方式,在或者不在公司固定的店面或营业地点,如在消费者的家里、办公场所、工厂、或消费者所指定的地方,把商品和服务直接推广或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而计提报酬和教授以及培训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直销人员,并通过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直销人员把商品和服务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从他(她)的报酬中按事先的约定抽取相应比例而计提脑力劳动付出报酬的一种产品或商品的营销模式(Marketing mode)。 在这个定义当中,它表现出了多层次直销这种产品分销方式的几个非常重要的特征(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欠缺之处就是没有充分表达多层次直销的显著特征),这样一来,中国目前或者将来准备按此营销模式(Marketing mode)运作的企业或个人均属‘中国直销法(当然名称不一定这样叫)’管理和规范的范畴。这样像安利、雅芳、玫琳凯、仙妮蕾德、天狮、完美及将来进入中国市场的无论有无店铺的公司等就可以按此定义下的 ‘中国直销法’来进行管理和规范”。 我们上面谈到过∶直销的本质和灵魂不是“推销产品”,而是“推销梦想”!因为人不会活在产品和制度中,人永远只会活在她的希望和梦想里。直销公司,如安利公司、天狮公司以及如新公司等等会不会因为设立了店铺而改变了直销的本质和灵魂?就好像直销员会不会因为安利公司把他们叫做“营业代表”后,他们就成为传统意义上的不折不扣的“推销员”了一样?300%都不会!如果改变了也就不是直销而是传统销售了,所以我们看到尽管直销公司所谓的店铺一夜之间遍及长城内外,直销员依然是热情不减,盼星星盼月亮,只盼深山“尽快出台直销法”!似乎是一旦中国政府的<<直销法>>出来,不仅直销员解放,而且直销公司也可以放开手脚、乘风破浪“大干社会主义”了,这都是小孩子在玩的天真游戏,中国政府官员再傻,也不至于连这点“小把戏”(设立店铺就不是直销了、在店内交易就不是直销了、给直销员或叫营业代表或叫业务员或叫什么的发工资就不是直销了??)都看不出来?!
一位哲人讲得好∶说别人是傻瓜的人,其实最傻的人就是自己。今天中国直销界如此混乱,直销公司日子如此难过,非法传销依然猖獗,如果我们还像安利和其它直销公司一样把直销员变为公司职工来发工资、参加社会保险、或者把直销奖金分配制度作换汤不换药的改变、或者??为理由来试图回避或者绕开不是“传销”,即直销的幼稚想法都是天真和不切实际的。明智的做法就是正视这个现实,正视直销的本质和灵魂,而不是像安利和其它直销公司那样躲躲闪闪,否则不仅会再次严重误导中国政府和民众,而且还会给中国刚刚起步的直销业造成极大的伤害和混乱。
这里顺便说一下,现在美国如新(nuskin据说在美国仅次于安利)选这个时候(2004年直销立法之前夜)挺进中国,我们认为根本不是像有些人讲的来摘什么“胜利果实”,如新很可能会替代安利成为“众矢之敌”,安利是前车之鉴,当然安利也是狡猾的(不“狡猾”也不行),如新要正直销业之正道,否则在其辉煌之时就是跌落之日,担子一点都不轻松。如果如新想要借安利之便道也走“店铺+雇佣人员”的老路,来否认自己已经不再是“传销(多层次直销)”或者做了所谓符合官方规定的“转型”,不仅仅是自欺欺人,而且会落入又一个“非法传销公司”
更多免费下载,敬请登陆:www.glzy8.com
管理资源吧(www.glzy8.com),海量企业管理资料免费下载!
的陷阱,如果一旦被公众如此定位,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这对于无论是如新(nuskin)公司本
身,还是如新直销商本身都不可不慎之。
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 10号),去年(2002年)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简称三部委)又联合发出的《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工商公字[2002]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31号文》强调∶“??转型企业不得将雇佣的推销人员以部门、团队、小组等名目组成网络??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直接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的产品金额计提报酬,不得以介绍加入等名目为由计提任何报酬??”,并强调该《31号文》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这实际上已经是把多层次直销(传销)业彻底打入“冷宫”。如果官方的《31号文》果真是彻底、干净地把直销(传销)以及非法传销消灭了,那么我们写这些“东西”就显得“多此一举”。今天直销(传销)以及非法传销不仅没有被彻底、干净地消灭掉,而且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又一派生机勃勃的繁茂景象。
我们在这第五个标题下要跟读者交流的是为什么中国的直销(传销)会造成如此大的混乱?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一些大型直销公司在进入中国之初包括到现在都一直在“回避”一个关键问题∶我们不是非法传销公司,我们的工作重点就是要与非法传销划清界限!诚然它(们)100%的确不是非法传销公司,可他们就始终搞不懂一个问题,我不是非法传销公司而我的“雇员”为什么不听话非要搞非法传销而且是屡教屡犯呢?问题出在哪里?
问题出在直销公司其本身就是一个“正当”与“非法”的合成物,这个“合成物”的根因就在于它的运作模式和奖金分配制度的“原理”跟非法传销是一模一样的!即∶(1)、都要进行推荐和被推荐;(2)、人数递增方式均按指数函数y = a n(a>0,a≠1)这个倍增原理进行;(3)、奖金的分配除亲自销售提成外,还有靠整个团队的销售提成(正当直销这个提成是合理的;非法传销也是靠整个团队的提成,只是这个“提成”来自于加入者的高额入门费而不是整个团队的消费或销售收入)。就好像一个人其本身是“恶”与“善”的合成物一样,就是讲一个人他既可以“干好事”,也可以“干坏事”,也就是讲在他的行为别人一无所知的前提下(如一个陌生人),你可以说他是好人,也可以说他是坏人。我们把事情再说白一点∶像安利这样一家正当直销(传销)公司,在它的多层次奖金分配制度一点都不变的前提下,我们既可以按照正当直销来操作;也可以按照非法传销来操作!其实不仅仅是安利,中国和世界上任何一家直销公司我们都可以如此运作,而且是非常简单,而且按非法传销来操作不仅赚钱快,而且比起按直销来操作不知容易多少倍。这就是安利公司以及其它一切直销公司,他们始终搞不懂的自己100%不是非法传销公司而其“雇员”为什么不听话非要搞非法传销而且是屡教屡犯的根本原因。 而他们最大的悲剧就在于他们“不承认”这一点,就是因为他们“不承认”这一点而标榜自己绝对不是非法传销公司,所以不仅严重误导的中国老百姓和政府官员,而且直接造成了中国直销如此混乱的局面,迫使官方不得不出台一系列治理直销的规定,最后被官方一脚“踹”入冷宫的原因。怪谁?我们称活该!后来据说,一家大型直销公司也不得不承认的确他们没有尽到应该尽到的责任。今天我们看到的现实是中国的直销公司还在跟政府“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还没有勇气勇敢地站出来,在公众和官方面前承认直销的本质,还直销的本来面目,揭露非法传销的原形。所以我们说他们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缺乏使命的态度不仅最终会毁掉自己,还会毁掉整个直销业。
更多免费下载,敬请登陆:www.glzy8.com
管理资源吧(www.glzy8.com),海量企业管理资料免费下载!
那么样才能够使得一个“正当”与“非法”合成物的直销公司,让其直销员不进行非法传销
行为呢?
我们在《直销内幕大揭迷---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分水岭》一文中讲到∶直销与非法传销之间的分界线和临界点不是一般人讲的奖金分配制度,虽然它们的奖金分配制度五花八门,让人看了眼花缭乱,但它们的“原理”都是一模一样的。不是奖金分配制度,那是不是培训会议?是不是直接或间接推荐?是不是部门或小组或网络?通过以上分析,不用讲肯定不是!那么是哪里呢?我们完全可以很慎重也很负责任也很严肃也很真诚地告诉读者就在于∶“对人的素质教育和培训上”!!直销公司和直销业对人的素质教育和培训做得好就会使其健康发展,如果对人的素质教育和培训没有做好真会祸国殃民,这绝非是危言耸听!
我们曾对直销这种“独特”的商品分销方式进行了长达近5年的亲身实践、研究和思考,深感直销这种“独特”的商品分销方式如果不加于规范和管理真会祸国殃民!如果规范和管理得当它不仅能促使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且还能解决许多人的就业问题,而直销进入中国近12年来,还没有人写过如此真实而分析透彻的文章,还没有人出来说几句“真话”,使命感和责任感促使我们不得不撰写直销系列文章之缘故。
的确,自人类诞生而不停繁衍的悠悠历史长河,三千年以来,人类社会的变迁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汹涌澎湃、江海翻腾,面对如此迅猛变化的如喜如忧的现实迫使我们不断地思考、不断地思考,成就未来之辉煌只有二种选择∶进则生,退则亡;变则达,守则死。纵观世界经济格局的风云变幻,唯“凡不泥古而勇于创新者为智”。
直销的危机、创新与未来(下篇)
中外多层次直销企业创新致胜
前言:
笔者有幸得以有一个机缘进入直销业,更有幸接触了直销业中优秀的直销公司和优秀的直销教育系统的“洗礼”,更庆幸自己没有掉入非法传销的屎坑,受一些污七八糟甚至邪恶思想的“洗脑”,从而得以有清净之心、洁净之体、清醒之脑、明镜之智,实乃万幸,万幸之中深思之绪又感责任之重大,故作《直销内幕大揭迷》、《揭开非法传销的神秘面纱》、《对xx公司进入直销市场的几点建议》、《直销的危机、创新与未来》等系列文章,目的∶引取吾国一切有识之士关注直销、引导直销、完善直销,最后健康直销。
多层次直销,也称传销正准备借WTO的东风再次“逐鹿中原”,一些企业和投资家也看好了在商业经济领域最后尚未开放的,并且可以低成本快速扩张而且利润不菲的最后一块“肥肉”,如果用“扁舟莫浪发,蛟鳄正垂涎”恐怕一点都不夸张!那么作为一家直销公司或者直销企业,是不是只要拿起一把“菜刀”就可轻而易举,毫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够切下一块大大的“蛋糕”呢?如果不是的话,那么要用“什么样的菜刀”以及怎么个“切法”才能切得所需之物呢?笔者以近5年亲身历经直销且艰苦卓绝的实践、探索和深深思考,对直销公司或者直销企业在中国发展的黑洞、陷阱、危机和出路及变革创新之理作一家之言,其目的在于打击非法传销推进吾国直销业的健康发展尽“小草”之薄力。
一、会议之迷
更多免费下载,敬请登陆:www.glzy8.com
管理资源吧(www.glzy8.com),海量企业管理资料免费下载!
“开会”作为中国老百姓再熟悉、再普通不过的一庄事情,而今天“开会”却成了“非法传
销”的代名词,只要那家多进去几个人,尤其是陌生人,带红袖套的大爷大娘们就会忠实地履行他们自己的职责。一夜之间人们谈“会”色变,似乎凡与“会”粘边的事情都带上了神秘的色彩,这种景象一方面让我们不得不赞叹中国老百姓一味不分青红皂白地谨小慎微而表现出的中国中庸文化的宏大,另一方面又真觉得这种自己把自己搞得“见草皆兵”式的思维方式没有必要,虽然如此,我们又觉得有必要讲一讲多层次直销(以下简称直销)会议之道,让咱老百姓也看一看过一把隐,过一把隐之后,希望咱也言∶“原来如此,有啥稀奇”麻。
我们分二个问题谈∶一个问题是直销不开会行不行?;一个问题是直销开会讲什么?;我们先谈第一个问题。直销不开会行不行?答案是不行!为什么不行呢?因为直销(即传销,我们之所以一直提醒读者多层次直销=传销,其目的∶一是以正人们对直销概念的混淆;二是让人们清楚明辨传销与“非法传销”的本质区别)不是产品分销模式而是建立在产品分销模式基础上的“个人创业模式”!所以,直销企业/公司不是“生产产品”而是“生产机会”;直销商(员)不是“推销产品”而是“推销梦想”。个人创业就必须要求直销企业与直销员之间的关系不得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这一点非常关键也非常重要,这是由于直销的本质和灵魂决定的,反过来说,如果这个关系彻底变了直销也就不是直销了(但注意∶“雇佣”与“被雇佣”是事物的表面,表面并不能决定事物的本质。有的直销公司表面虽表现出“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但它的本质---个人创业模式并没有变,如今天的安利、雅芳、天狮、南方李锦记、美商如新等)而变成传统分销了。
个人创业就必然注定了直销员(商)的身份是“经营者”或俗称的老板,它的对立面就是“工薪族”。“工薪族”是靠出租自己的劳动力而换取货币取得工资收入的“自然人”;“经营者”是靠投资赚取利润在扣除成本和税收后合法所得的“法人”,这是二种本质截然不同的事物。直销员是“经营者”这是它的本质,就是你把它烧成灰它也不会变,因为直销员并非是靠出租自己的劳动力来获取工资收入而是靠投资并在扣除成本和税收后而获取利润收入。至于现今直销公司(为了“转型”)把直销员不叫直销员而改叫诸如营业代表、业务人员、雇佣人员、专职销售员,甚至叫正式职工等等,都不能动摇和改变直销员(商)是“经营者”的本质特征!就好像我们把消费者叫做顾客、上帝、会员等等都不能动摇和改变她们是“人”的本质特征一样。
这要还要强调一下,直销员(商)虽是“经营者”并具有一个经营者的本质特征(投资、成本、利润、税收等,而工薪族或称被雇佣者就没有这些东西),但她不一定有“营业执照”和“固定营业场所”,如果有就是“法人”。这种没有“营业执照”和“固定营业场所”的“法人”在<<公司法>>里并没有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这个相关法律的制定已经滞后),我们自己给她取了一个名字叫“准法人”。“准法人”和“法人”的唯一区别就在于有无“营业执照”和“固定营业场所”,这种没有“营业执照”和“固定营业场所”但又具有“法人”所有特征的“经营者”就叫“准法人”,所以直销员=准法人。
用有无“营业执照”和“固定营业场所”来判定一家公司或一个人是否是经营者的标准已经相对落后,就好像我们用有无“店铺”来判定一家公司是否是多层次直销公司的标准同样滞后于事物的发展一样,当然这将是对《公司法》的又一个补充和挑战。
直销员是经营者、是老板而不是被雇佣者和工薪者,她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就一定会要表现出老板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而问题的关键在于那些刚刚加入直销公司的直销员,并不是手续一旦办理完毕她就会立即成为一个“真正的老板”,一投资她就所向披靡,财源滚滚!她还是一个“常人”,换问话讲她还是一个老百姓,她还不具备做老板的心态、素质、修养、职业道德等等。那么怎样把一个“常人”培养和培训成一位“真正的老板”,问题就出来了∶一是通过什么方式培养和培训?二是讲什么?三是谁来讲?
更多免费下载,敬请登陆:www.glzy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