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 图文(2)

2019-01-19 17:59

辽宁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验室建设“项目化”管理是对实验室建设进行集中投资管理的制度。实施“项目化”管理,能够充分发挥集中投资效益,使实验室建设上水平,上层次。

第二条 我校的实验室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以专项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可行性论证、审批、全过程监督检查、验收及效益评估。

第二章 项目的条件与范围

第三条 实验室建设项目应与实验教学大纲的规定相一致,以满足当前实验教学需要为主要依据,确保资金投入与教学紧密相关,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各单位申报项目要坚持从学校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现有条件与未来发展相结合、现代化建设与艰苦奋斗相结合、教学投资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实验教学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改革、实验室评估、实验室开放、实验室产学研一体化等所需仪器设备,且经费在10万元以上者。

第三章 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第五条 各单位在上报教学仪器设备年度计划时,对符合“项目化”管理的项目,要提交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

2、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 3、实验教学大纲与实验题目

4、安装条件、设备用房、管理人员等外在因素 5、购置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及参考厂家与价格

第六条 申报项目单位要成立项目论证小组。成员由教学院长、主管实验室工作院长、学科带头人、技术专家组成。主要任务是按实施学分制和实验教学改革的要求及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实验室建设规划,按修订的实验教学大纲,对实验题目进行优化,进而科学地提出所需要仪器设备的计划。

第四章 项目审批

第七条 各单位提出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由教务处实践科组织专家评议。评议成员由校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成,对项目的前期论证进行可行性和合理性评定,做出结论性意见,并对全校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排序。职能部门根据年度经费额度、全校教学发展要求及专家评议排序意见,进行统筹规划,确定申报项目,提请主管校长批准。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八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项目跟踪是为保证项目实现预期效果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学校专项领导小组对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与协调组织与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业务工作。

第九条 为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数量多、共用性强、资金额度大的专项采用招标形式进行采购;对品种多、专业性强、资金额度大的专项采购采取多元比较、集体讨论、共同决策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条 严格执行订货合同,各单位在设备到货验收时,要成立验收领导小组,从质量上严格把关,及时填写《辽宁师范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

第六章 项目建设的效益评估

第十一条 效益评估是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评估,促进各单位加强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投资效益。

第十二条 评估的标准及内容 1.仪器利用率

核查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如何;该仪器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机时数各为多少,各自的效益如何。

2 .实验开出率

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按教学大纲开设相应的实验题目,开出率如何。 3 .仪器设备完好率

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是否及时维修或报修,是否建立定期自我检修记录,仪器设备完好率如何等。 4 .功能开发与实验方法创新

设备原有功能是否充分利用,在原有功能基础上是否开发出新功能;利用该设备,实验技能与实验方法是否有创新等;

5 .维护与管理

该专项仪器设备到货后是否及时进行验收,验收记录的填写是否认真规范;在设备使用过程中,是否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维护与管理;每台仪器是否有维护人员,《实验课实验仪器、器材交接记录》的填写是否及时、完整、规范等。

第十三条 实施办法 1. 学院评估

各项目单位组织3人以上参加的评估小组,每学年根据本办法,对专项仪器设备严格考核,自行评估,评价材料上报教务处。

2 .学校评估

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校内仪器设备管理专家3人,对各学院评估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复核,现场考察。对效益好的实验室,在经费投入上给予重点支持,评估结果向全校公布。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教务处负责解释。

辽宁师范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实验教学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过程,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实验教学的管理遵循教学管理的共同规律,同时又区别于一般的教学管理,它是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实验教学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和任务

1、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增强其获取知识、运用知识,提高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科学方法探索新知识能力,达到巩固理论知识,训练基本实验技能,培养创新能力的目的。

2、学院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3、实验室要吸收科学技术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挖掘实验室潜力,积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创造条件向师生开放实验室。同时,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增强实验室活力。

二、实验教学计划和大纲

1. 实验教学计划是专业培养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由各学院制定,教务处审定。制定原则与要求与专业培养计划相一致。

2. 独立性较强且学时较多的实验课可单独设课,每24学时实验课计1学分,最小学分单位0.5学分。

3. 培养计划中的实验课程应有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应规定本门课程应开实验项目的名称、实验学时、实验内容、实验要求和考核方式等内容。

4. 实验项目名称应规范,同一内容的实验不能出现不同的实验项目名称。教学实验项目一般按2学时为最小单位。

5. 实验教学应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取消实验或增开新的实验应由教研室或实验室在开学初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学院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6. 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必须开出1个以上的设计性或综合性实验。其余课程亦应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创造条件,开出设计性或综合性实验。

三、实验教学体系与实验项目

各学院根据专业综合培养方案制定具有明确实验教学目的,并与理论教学体系改革协调一致的实验教学体系。

按照规定的实验教学时数,精心编排实验项目,改革实验内容,注重学生基本实验能力和创造性实验能力的培养,科学配置演示性、基础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数量。实验项目系列应包括:必做项目、选做项目、课外开放项目,或规定选做实验数量与开出实验数量的比为1:2,供学生自主选择。

四、实验项目变动审批

因满足不断提高的教学要求需要变动实验项目,学院要组织实验教学中心和相关教师进行论证,填写《实验项目变动表》,经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实验项目、实验内容和实验教学安排。

五、实验教学过程管理 (一)实验教学前准备

1、实验教学文件准备:制定实验教学大纲,编写实验教材,印制统一格式的实验报告纸。

2、实验物质条件准备:检查、整理、调试仪器设备,准备材料、试剂、工具,并保证供电、供水、供气线路和通风系统畅通。

3、备课:实验课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备课,明确该次实验的目的、要求,熟悉实验原理、方法、步骤及装置。对于新开出的实验和初次担任实验教学的青年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试讲、试做,达到要求后方可向学生开出课程并参加指导。

4、预习:学生在实验前按照实验教材的要求进行预习,领会实验的要点,掌握实验的原理、方法及装置,写出预习报告。

(二)实验课教学

1、各门实验课的教师上第一次实验课时,必须结合实验室实际讲解规章制度、安全事项,对学生进行爱护实验器材、节省材料(药品)以及养成严谨的科学态度等方面的素质教育。

2、严格考勤,对无故缺席的学生以旷课论处。学生因请假缺做的实验,须另行安排时间补做。

3、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实验课前的预习情况。简明讲解本次实验的原理、方法、要求和主要仪器设备的原理、结构及使用方法。

4、实验中,尽量让学生独立操作,独立思考。指导教师要加强巡回视导,以确保实验安全。 5、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在学生的实验原始记录单上签字。学生应按规定断电、关水、关气、整理设备、清扫场地。

6、实验完毕后,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填写当次《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日志》。 (三)实验报告

学生应按规定要求,认真独立撰写实验报告。

教师应认真评阅实验报告,要求有批改、有成绩、有日期、有签字。批阅后及时发还给学生,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要明确指出错误并发还给学生,要求学生重做,直至合格。每份实验报告都应登记成绩,并选留一至两份实验报告存档。 六、实验考核

凡独立开设的实验课,一律作为考试课。

非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在教学计划中应划定实验学时比例,明确实验学时。若该课程理论部分作为考试内容,相应的实验部分也要考试。实验不及格者不得参加理论考试。

实验课考试,先行于理论课考试,应安排在期末停课前进行。 实验课不得免听、免修,未修满规定课时者,不得参加考试。 1、平时实验成绩考核

教师要对学生所做每个实验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实验预习、实验表现、实验报告三部分。 实验预习:学生课前必须进行预习,教师应通过课堂提问等方式检查预习效果; 实验表现:在实验过程中,教师可依据学生使用和操作仪器的能力、观察和分析实验现象的能力、主动排除故障的能力、实验结果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学生的课堂纪律、实验态度、保持卫生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学生实验的原始数据须由教师签字认可;

实验报告:内容充实、图表齐全、数据处理正确、对实验结果有自己独立见解、书面整洁、结构合理等。如弄虚作假、抄袭他人结果者,按考试作弊处理。

教师应严格按照以上三个方面做好实验教学的平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学生平时考核成绩单中。

2、期末考试

期末实验考试,应根据本门实验课的具体特点,对学生进行实验理论、实验技能考试。考试以达到实验教学大纲要求为目标,形式可以多样,如完成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的操作考试、卷面考试,完成论文或作品,面试、口试等等。各实验室根据不同的考试形式制定成绩评定标准。

3、实验成绩评定

每学期末,教师要根据本学期完成的实验个数和学生各项实验成绩的结果,计算出每个学生平时实验考核成绩。

独立开设实验课的成绩分为平时实验考核和期末实验考试两部分,期末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少于总成绩的60%。

非独立开设的实验课要单独计算成绩。实验成绩应占该门课程总成绩的10%-30%。其成绩也包含平时实验考核和期末实验考试两部分,期末实验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少于实验总成绩的60%。

七、职责分工

实验教学管理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学院实验教学任务由一名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管理,实验室主任、实验管理室主任、教学秘书应协助主管院长做好日常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

1、在组织制定、调整专业教学计划时,审定实验课、实验教学时数及进度安排,审定实验教学大纲、教材等。

2、审批实验课新开题目,协助各学院确定实验课的考试、成绩评定及管理。

3、督促实验室完成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了解、检查实验教学质量及组织评估。 4、做好实验室教学管理工作,统计实验开出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5、完善实验教学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

6、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改革情况,保障教学仪器设备的供应。 (二)学院职责

1、组织制定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大纲,根据培养目标提出对实验能力培养的具体要求。

2、负责督促、检查和审定实验室拟定的各门实验课的教学计划、大纲及实验项目,审查同意的实验教学任务以书面的形式下达到实验室。

3、接纳、安排本单位所属实验室能承担的学院内外的实验教学任务,落实外学院为本学学院开设的实验课。

4、检查了解实验教学情况,听取师生意见,及时解决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5、进行实验教学改革,总结交流实验教学经验,组织实施实验教学质量评估。 6、提出实验室、实验课程设置的意见。

7、每年9月30日前向教务处呈报上一个学年度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 (三)实验室主任职责

1、协助分管院长落实本室要承担实验教学任务。

2、协助分管院长拟定实验教学大纲、选定实验项目、编选实验教材、制定实验教学进度、编排实验教学课表。

3、做好实验教学各个环节的管理与检查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制定本室的各项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与分工细则,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5、制定本室的建设发展规划,每年向学院提出设备增加计划。

6、负责拟定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计划,参与实验教学管理的考核与评比工作。 (四)、实验技术人员与技术工人的职责

1、做好实验教学前一切准备工作,保证按时保质开出实验;建立好《实验室档案》;开放实验室,为学生课余实验活动提供条件。

2、参加实验教学活动,在实验课教师的指导下预做实验,以掌握和熟悉实验教学要求。 3、在学生实验时,作必要的巡回视导,解答学生的疑难,解决仪器、器材方面出现的问题。 4、实验结束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现场,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以保持实验室的文明、整洁,并及时收交借出的工具、器材等。

5、实验技术人员(及工人)要和实验课教师密切合作,开展实验教学研究,革新实验内容与实验技术装置,改进实验教学方法。

6、必须填好《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日志》,便于管理和自查。 7、做好实验室安全、卫生的定期检查工作。 (五)、实验课教师职责

1、实验课主讲教师应由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中级职称(含中级职称)以上教师和高级实验技术人员担任。首次上岗的教师须试讲,经考评合格后方能担当主讲任务。

2、实验课教师应认真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并预先进行实验,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技术,预见实验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写好实验教学教案,填好教学日历。

3、会同实验技术人员认真选定实验项目,开设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项目。

4、实验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预习实验内容,使学生对实验的全过程有基本了解。实验指导人员应对学生预习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预习者,有权令其缓做实验。

5、实验中对学生严格要求,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6、实验课教师应积极协助实验技术人员作好实验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实验技术人员的密切配合下,共同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7、组织实验室开放工作,对学生作一些理论及实践教学方面的指导。 八、实验教学改革 1、要不断改进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注意培养学生自己动手独立进行实验的能力。逐步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使学生有更多实践机会。

2、要积极创造条件,增加设计性、综合性等实验开出的比例。

3、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吸收学生参加科研、实验竞赛、科技小发明、小制作等活动,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4、学校将不定期举办实验室工作研讨会,进行实验教学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的交流。同时,实验技术人员要掌握科学技术新成果在实验教学中应用,研究开发、自制实验装置。

5、引进现代教育技术,深入开展计算机模拟实验项目、多媒体实验课、网络实验课、虚拟实验室的建设。

九、实验教学总结与评估

实验室每年要对本年度开出实验进行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评议,要求有报告,并存入实验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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