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2.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验结果和实验态度及时进行考核。 五、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根据开放实验项目、学生人数等制定实验室开放实施计划。
2.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3.对于学生实验中出现的“意外”现象,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
4.对于学生设计的实验,指导教师要积极支持,同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5.执行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开放实验室记录。项目结束,完成实验室开放总结,并做好学生创新学分的申请工作。 六、奖励创新学分
1.参加开放实验室教学活动是学生获得创新学分的主要方式之一。对参加科研型、科技活动型、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型、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的实验,项目结束后,可申请创新学分。
2.学生申请创新学分需要提供在开放实验室中所完成的成果资料(申请表、实验论文、报告、作品等),指导教师进行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最后评定。创新学分申请时间为每年12月中旬(以发文为准)。
七、其它 1.各实验室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各专业总体能力培养目标及本室开设实验课应达到的阶段性子目标,研究实验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条件成熟的单位,应逐步开放实验室。
2、各实验室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与条件,根据课程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开设计性、综合性实验,且该类实验所占比例不应低于开设实验学时的30%,有条件的实验室应有部分实验项目运用CAI、CAD等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
3、学校每年划拨到各学院的实验材料费,在保证各门实验课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优先保证开放实验室经费。 八、附则
1.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验室开放和开放实验项目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一:辽宁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 附表二:辽宁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评审表
辽宁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经费管理办法
为贯彻国家关于加强素质教育的方针和政策,根据各学科及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有重点地选择资助本科学生参与开放实验教学和自选实验课题的研究,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完善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特设立实验室开放经费。为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的范围
面向全校实验室,凡能向我校就读的本科学生开放实验的实验室均可申请开放经费。开放经费用于支持各实验室提供的开放实验项目和学生自行设计的实验项目。 二、资助的条件
符合本经费的资助范围;项目内容有一定的新意,对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有重要推动作用;填写的《辽宁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内容真实可靠,经费预算合理。 三、申请与评审
1.实验室开放经费每年申报一次,一般在11月下旬进行。
2.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所在实验室必须对《申请表》的真实性、资助的必要性、实验研究方向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所在学院,所在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和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4.各学院将评审结果报教务处审批后通知申请人及其实验室。 四、实施与管理
1.申请实验室在接到获准资助的通知后,应积极组织项目的实施,组织学生报名、录取,按计划开展工作。
2.获资助的项目经费只限于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的消耗性开支,不得列支其它费用。 3.工作量按所在学院的计算办法执行。 4.申请实验室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检查监督研究进展情况,建立开放实验档案。所在学院和教务处负责对资助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有下列情况者取消项目承担者资助资格:
(1)项目申请单位获资助后,不能按时开展工作的; (2)不具备实施条件的; (3)学生数少于8人的;
(4)擅自停止执行或改变研究计划的; (5)违反本管理办法的。 五、项目验收与成果管理
1.资助项目完成后,负责人须及时做好结题工作,并向所在学院提交《辽宁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和其他必要的附件材料。 2.负责人及时向学院提供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资料。学院评审后报教务处实践科,由学校组织复审。复审后,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通知各学院办公室。
3.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一年。因故不能结题的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以后的实施方案,经学院同意、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延长,且只能延长一次,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否则按未完成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实验室名称 开放项目: 计划学时 开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组织形式: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意见 教学主任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核意见 主管处长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辽宁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申请表
参加学生人数 辽宁师范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综合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从实践中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实验教学内容与体系的改革,达到培养面向21世纪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目标,实验教学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更要注重动手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全面素质培养,在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方面,要逐步减少验证性、演示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并保证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概念
1、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进行实现的实验; 2、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的课程知识的实验。 第二条 目的和意义
通过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可以实现以学生自我训练为主的教学模式,更好地掌握实验原理、操作方法、步骤,全面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质并正确地使用仪器,锻炼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提高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百折不挠的工作作风、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勇于开拓的创新意识。开展这项工作,将有助于学校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人才。
第三条 设置原则
1、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设置要和学校、学院的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
2、 在确定综合性、设计性内容、方法和手段时,必须考虑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与其它实验的关系,应当以有助于实验体系整体优化,有助于学生形成合理的能力结构和知识结构为目标。
3、 在确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内容时,应充分考虑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课程的知识点。指导教师选择一些灵活性比较大、思维空间比较大、可选择角度较多、学生有发挥余地的内容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验内容。既要考虑实验水平、质量、学生能力,也要考虑现有实验条件的充分利用,确保切实可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难度不宜太大,操作不宜太复杂。
第四条 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范围和比例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是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凡有条件的实验室均应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和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实验学时达16课时以上的,至少要设置不少于1~2项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计算机共同课和各专业计算机类语言课至少要完成1项应用本课程语言予以实现的综合性、设计性项目(结合实际的小项目)。
第五条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管理 1、实验教学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实验教学内容更新和提高实验质量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加强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支持、指导与检查,以保证项目的落实。
2、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是实验室开放项目形式之一,学时不足由开放实验室解决,条件不足可列入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年度计划。
3、新开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项目,要根据实验室现有条件进行可行性论证,由所在学院组织实验技术人员与指导实验的教师写出备课笔记,进行试讲、试做,并写出实验报告。
4、学生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报告》格式,完成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报告。
5、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是本门课程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验课程的操作考试的主要形式,在实验教学大纲中要规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所占成绩的比例。
6、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完成的《本科学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报告》,并给出成绩。
7、指导教师根据所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情况,写出基本情况小结与效果分析,说明学生的参与情况、学时数及实验创新点。
8、各实验室对教师已批改的学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报告进行存档。
9、教务处将定期对各学院各门实验课所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进行检查。 第六条 对实验指导教师的要求
1、应按照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2、既要注意把实验同理论教学紧密结合,又要注意把先进性、开放性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新内容,善于捕获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国内外新知识,了解本学科学术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及时进行知识更新,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以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获取知识的能力。
3、要有良好的师德和严谨的教风,既要循循善诱,又要严格要求学生;在实验中进行问题式的指导,不能代替学生做实验。
4、掌握有关先进大型精密仪器的性能、基本原理、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正确指导学生进行操作并解释和处理实验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情况。
5、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保持良好的实验秩序和清洁的实验环境,实验结束后认真检查和校验所用仪器,并检查学生的实验记录、仪器使用记录本的登记情况。
第七条 其它
1、本规定自2007年3月15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实践科负责具体实施,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本科学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报告格式 封存内容
本科学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报告
姓名____ _ 学号____ _ 专业____ _ 班级____ _ 实验课程名称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及职称________ _ _ 开课学期 至_ 学年_ _学期 上课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实验方案 实验名称: 小组合作:是○ 否○ 小组成员: 实验时间: 1、 实验目的: 2、 实验设备与材料: 3、 实验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 4、 实验数据处理方法: 5、 参考文献: 6、指导老师对实验设计方案的意见: 指导老师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