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費用/用人數 用人費用/業務管理費用 資金成本率 資金差異率 營業支出/營業收入 營業費用/營業收入 管理費用/營業收入 資金收入/資金支出 資金收入/勞務收入 內部管理 守法性 組織穩定性 稅前純益率 資產報酬率 淨值報酬率 盈利性 稅前純益/業主權益 營業收入/實有資產 營業淨利/資產 營業淨利/營業收入 11
資金收益率 稅前純益/營業收入 毛利率 存款利息/平均存款餘額 放款利息/平均放款餘額 利息收入/平均資產 非利息收入/平均資產 業務及管理費用/平均資產 稅前純益/平均資產 稅前純益/平均資本 稅前純益/平均淨值 利息淨收益/生利資產 非利息淨負擔/利息淨收益 第一準備金比率 速動資產比率 貼放/資產 流動性 實際準備金/存款 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現金及存放同業/存款 12
存放比率 流動準備率 各類應提存存款準備金之比率 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市場風險敏感性 利率敏感性缺口/淨值 利率敏感性缺口/資產 定期存款/放款 營業支出/營業收入 稅前純益/員工人數 其他 (承受擔保品+逾期放款)/淨值 年平均存款利率 年平均放款利率 關係人授信/淨值 資料來源:吳祁蔓,金融預警系統之研究-以台灣地區銀行為例 附錄二
3. 並依各組群金融機構之特性,利用我國金融檢查單位歷年之檢查報告資
料選出各評估屬性之評估指標,賦予各評估指標不同之權數及配分。關於指標權數及配分之設計,首先篩選出之評估指標,經擷取樣本資料,並透過多變量統計方法-因子分析,測出各評估指標之重要性程度,分別賦予不同之權數。
13
對財務性指標之配分,原則採常態分配觀念加以設計,先將少數異常之樣本資料觀測值予以剔除,再利用常態分配各指標之樣本平均數及標準差觀念劃分為五級。而非財務性指標如管理能力則以李克尺度予以量化評估,區分為五級,分別代表優良、良、尚可、欠佳及劣。
4. 再計算出個別金融機構之綜合評分,並依綜合評分之高低將金融機構之
評等結果分為A、B、C、D、E五個等級,以判定其經營狀況之良窳。此外,並訂定例外管理事項,將應特別注意之金融機構,及評等等級較低、評等等級惡化、單項指標與重要監理事項異常等之機構納入例外管理名單,以加強監督管理。
評估等級之界定累計各評估指標之得分為綜合評分,再依綜合評分之高低評列等級,各等級之分數及其代表之涵義如下:
A級:表示營運狀況健全。
B級:表示營運狀況尚健全。
C級:表示營運狀況稍弱,業務經營存有缺失。
D級:表示業務操作有缺失,須加以改善。
E級:表示業務經營有重大缺失,致財務狀況有待積極調整。
(2) 模型應用
14
對評等等級較低、評等惡化或單向指標得分異常者,予以加強督導改善,以防問題金融機構經營惡化。
(3) 預警方式
評等系統除依金融機構綜合評分之高低評定其等級,以判定經營之良窳,具下列事項者視為有警訊:
1. 經評等系統評為D、E兩級者。
2. 本期評等結果較前期低兩級者。
3. 管理階層舞弊、派系嚴重糾葛或其他重大事件引發經營危機者,對其健全經營迄檢查結束時
仍有不利影響者。
4. 有分散借款、集中使用或關係人交叉持股致影響健全經營者。
5. 下列單項指標低於設定標準者:
A. 調整後淨值小於資本股金或事業公積2/3者。
B. 自有資本淨額占風險性資產總額未符合規定。
C. 調整後淨值占存款小於百分之二者。
D. 最近一年流動準備率曾連續三個月未符合規定者。
E. 逾放比率超過臨界值,且評價準備不足彌補資產可能遭受損失之金額超過淨值之1/3者。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