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招标文件(2)

2019-01-19 19:14

2.5.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3 投标书

3.1 投标文件内容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 2 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书,招标人有权拒绝,或者视为废标。

3.2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部分组成,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商务标和技术标

的格式和顺序,但表格可以同样格式扩展。

3.2.1 商务标

3.2.1.1投标函;

3.2.1.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以及投标受托人委托代理证明文件复印件(盖有公章的原件,原

件在开标时出具);

3.2.1.3 投标承诺函、工程投标报价书、主要材料清单等(详见报价格式中的相关报表); 3.2.1.4 银行资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 3.2.1.5 近三年合同履约及诉讼仲裁情况。 3.2.2 技术标

3.2.2.1 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

证等(复印件须盖公司公章方可有效);

3.2.2.2 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综合业绩、信誉(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单价可以遮盖复印);

其中:企业信誉承诺:

① 2009年—2012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② 2009年—2012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记录; ③ 2009年—2012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④ 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⑤ 无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或被相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记录;

⑥ 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⑦ 没有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⑧ 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⑨ 未与建设单位发生过经济或质量纠纷。

(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经招标人查实,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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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3 拟派往本项目的管理班子配备及相关人员资格证明的复印件、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近

三年业绩;(本次提供的人员名单与中标后的合同签定进场的人员名单必须相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3.2.2.4 企业生产能力及主要设备清单; 3.2.2.5长期合作的相关材料供应商一览表 3.2.2.6长期合作的相关劳务队伍一览表

3.2.2.7 按要求提供本工程所需装修材料样板(样板上须标明品牌、产地、规格、投标单位名

称),样板经我司确认后封存,作为施工及验收的实物样板; ⑴ 墙地面用石材分不同颜色和材质各二块,规格不少于1003100mm;

⑵ 墙地面用玻化砖、瓷砖分不同颜色和材质各二块,规格不少于1003100mm; ⑶ 踢脚用石材、瓷砖分不同颜色和材质各二块,规格不少于1003100mm; ⑷ 天棚吊顶用纸面石膏板二块,规格不少于1003100mm;

⑸ 天棚吊顶用CS50315轻钢主龙骨材料和配套的次龙骨材料各二段,长度不少于200mm; 3.2.2.8 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3.2.2.9 质量、工期、安全保证和售后服务; 3.2.2.10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若有对精装修工程所作的深化设计文件(含计算书、设计图纸两部分),经招标人认可,可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中至少应包括并重点描述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A、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包括一份进度计划,并严格配合总包的工期要求,提供保证

措施(包括一旦保证不了工期承包人必须有提前向总承包人和招标人预警通报的措施)。 投标人必须确保本招标工程在本须知中所规定的开、竣工时间(包括招标人规定的各个阶段的交工时间)内如期完工;

B、质量保证计划和措施。严格依照ISO9000质量标准体系的质量保证措施,必须保证本

招标工程达到本须知中所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和标准;

C、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要点和技术措施(尤其是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部分); C.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扬尘控制措施方案。本招标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必须符合国

家和XX市现行有关规定和标准,其中施工环境管理计划或环保方案应依照ISO14000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还应有防止施工扰民和民扰的具体措施;

C.2 其他主要技术方案要点。包括冬雨季施工方案、现场安全保证措施、消防保证措施等; C.3 精装修工程清洁保养、使用维护及保修服务;承包方竣工验收时进行全面清理后,方

可办理交付手续。

C.4 与业主、总包、监理及其他承包人的配合措施,尤其是与内装饰工程承包人的配合措

施及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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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现场组织机构构成、项目经理及主要岗位人员、职责、授权范围;

公司总部与现场组织机构的关系以及对现场组织机构的授权范围;

C.6 工程移交前的成品保护的方案(包括对各承包人的保护方案)、措施及精装修整体工程

移交前对总承包人的支持和配合的相关措施和承诺; C.7 精装修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C.8 主要材料设备用量及采购计划表。

3.3 投标书的密封和递交 3.3.1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第一册:技术标 第二册:商务标

各册单独封装,密封袋上注明标书名称,密封条上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商务标、技术标密封前应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字样。

3.3.2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同时应出具本次投标的技术标、商务标电子版投标文件各一份。

3.3.3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内由专人递交到指定地点。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以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形式提交,因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引起投标文件被拒绝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汇款请汇到本公司账户。

帐号:XXX 户名:XXX

凡电子汇款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4.2 定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

合同后可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及时签订栏杆制作安装工程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竣工

验收合格并办理完工程结算所需相关手续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4.4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投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⑵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⑶ 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等不正当活动被查处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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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5投标有效期

3.5.1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后60天内有效。

3.5.2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通

知,这种通知和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

4 投标报价

4.1 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

4.1.1 各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采用2008年《全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的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4.1.2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

4.1.3 材料价格是在满足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技术要求的前提下,以市场现行价为参考,并

考虑工程施工期间价格变化因素,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4.1.4 投标人报价时应标明各类材料的名称、规格、产地、品牌等。

4.1.5招标人有权认为投标人在提交标书前已经详细了解了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相关图纸、技术

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投标报价已充分综合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二次搬运、检测、施工水电、验收、样品、管理、利润、风险费、税金及其它费用等因素,如有错漏均由投标人负责。 特别说明

1、 招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根据设计施工图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本次报价的依据,投标人根据此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清单项目如实进行报价,如有疑问请在指定的答疑时间内提出,如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则视为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项目没有异议。投标人根据此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综合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为本工程包干综合单价。 2、工程量计算:

精装修工程按设计施工图根据现场实际施工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铺净面积计算。

3、结算单价按投标时的投标报价承诺的清单价格执行,不作任何调整。 4.2 报价注意事项:

4.2.1投标人报价时,需按招标文件附件报价格式要求填写本工程所用的各种材料的单价、规格

型号、产地,如未按该格式要求填写的,招标人有权将该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4.2.2本工程所用材料价格投标人根据企业情况自行确定单价,并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列出价格明

细,经招标人确定的中标综合单价作为工程变更的价款计算依据。

4.3 报价要求

4.3.1本工程采用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计价方式。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相关资料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投标人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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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商务标,其苗木、花卉的价格按现行市场价,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价。

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用2009年《XX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进行组价,并满足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要求。应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和风险,编制竞争性报价。

本包干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加工损耗、包装运输费、二次搬运费、施工水电费、成品保护费、质检费、各类措施费、规费、综合费、利润、税金、保险费、采购保管费、材料破损补损费、售后服务、安全文明施工等以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并充分考虑各种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完成本工程的全部费用。

4.3.2 投标单位必须使用广联达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书,依据企业自身的情况选择最具竞争性

的报价;

4.3.3 投标单位须核实清单数量,有差异的须注明,否则认为投标单位认可清单数量,但投标单

位不得改动清单数据。总造价的累计以原清单数据为准。

4.3.4 投标单位对于清单遗漏的项目可另行补充,并以 “投标单位补充项目”填写,经招标单位

核实后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补充在工程量列表中。投标单位的补充项目价格在报价时不计入工程总价中。

4.3.5 投标报价表中所列出的工程量清单,未经招标单位同意,投标方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开标

后,发现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或出现漏报,恶意错报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4.3.6 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材料、机械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的价格波动风

险,招标人在工程结算时对施工期内人工、材料和机械的价格一律不再调整,但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4.3.7 投标人自主确定费用标准或报价优惠条件,招标人对此不作要求。 4.4 投标报价表格式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书格式》

4.5 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造价=实际工程量(该工程量应按楼幢分墙面、地面、天棚种类进行计算)3固定综

合单价(投标承诺的综合单价)+措施费+规费+税金±经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 ±违约金。

4.5.1 工程的计量应以图纸及有效的经济设计变更联系单为依据,对精装修实际铺贴数是否符合

设计要求进行复核,经验收符合后若实际数量小于设计要求则按实际数量计算,若超过设计要求数量,超过部分不予计量。

4.5.2 甲供材料的结算方式;

结算时甲供材料的核定用量按2009年《XX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规定计算,套用定额规定的消耗量,若定额无相关规定,双方在现场作样板实测确定。甲供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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