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预兑现发放期。
(二)项目进行过程兑现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考核保证公司上缴费用后确认当期(累计)有成本降低额(率)且净现金流为正;
2、经审核的后期利润预测仍能满足责任上缴; 3、《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当期目标均已完成(未完成的指标应进行相应抵扣兑现处罚);
4、过程兑现奖金额一般不超过保证公司上缴费用后当期成本降低额的20%(主体阶段不得超过15%,装饰阶段不得超过20%);
5、该过程预兑现奖发放时要求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书面预借奖金承诺。 (三)对于不能满足正净现金流条件,但情况特殊的项目可经公司总经济师、总经理审批后预兑现。该种情况下可采用过程预兑现奖金预借制,即项目班子应出具“过程预借奖金承诺书”。
(四)项目过程兑现分配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1、项目班子分配比例不超过应兑现额的55%;其中项目经理的分配比例为应兑现额的25%~30%,副经理的分配比例为应兑现额的10%~15%。当期未缴纳或未缴足风险抵押金的员工(不包括经批准以部分工资收入逐月转抵的员工)最高只得发放当期名义应得奖金全额的50%;奖金分配方案由项目部领导班子签字确认后分别报公司商务合约部、综合办公室备案,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员统一造表发放。
2、公司在年终时,可从项目成本降低额中提取不超过应由企业所得部分的10%,发放项目成本节余奖金,重点奖励给参与成本管理的部门,由公司总经济师分配,总经理审批。公司在年终时,根据成本检查小组业绩考核情况,从项目成本降低额中拿出3~10万元,对公司成本检查小组成员发放项目成本节余奖金,由公司总经济师分配,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六条 项目结算完成后30日内,项目经理应组织编制本项目的最终成本分析报告,相关实际成本数据由公司统计分析后录入相应数据库,作为公司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第四十七条 项目完工结算后,公司均应对项目进行最终成本考核;公司在项目工程余料已退库或按规定处置,各类分包采购结算已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毕,资料归档完成后及时进行管理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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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项目最终考核兑现的一般原则。 (一)项目的最终考核兑现的前提条件
1、项目已交竣工,总包与分包结算已审定,实际成本已核定,债权债务已确认(含清场后的工程余料及临时设施、办公、生活等所有公有财物均已按规定进行了清理、处置)。
2、项目的应收、应付账款必须核实无误。
3、项目其它应收款(含备用金)必须清理完毕,不留余额。
4、按要求整理归档的各类工程技术资料和与之相关的各类经济资料(如工程资料、结算审计资料、竣工成本分析资料等)全部移交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5、项目最终考核、审计已完成且审计报告已经审批通过。 6、项目应收款项已全额收回(一般不含质量保修金);项目无任何纠纷与诉讼等遗留问题;有后续工程的项目未影响后续工程的承接。
(二)最终考核审计规定
先由公司商务合约部组织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对达到最终考核兑现项目的《项目承包管理责任书》进行考评与审计,并在《项目承包管理责任书》履行情况考评报告书签署审核意见,出具审查报告。同时将所有考核资料报局合约法务部进行审查,审查核实后报局审计部,在报送考核资料15天后,审计部根据审核情况组织审计小组进行就地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三)项目最终考核兑现分配的标准:项目班子分配比例不超过应兑现额的55%;其中项目经理的分配比例为应兑现额的25%~30%,副经理的分配比例为应兑现额的10%~15%。奖金分配方案由项目部领导班子签字确认后分别报公司商务合约部、综合办公室备案,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员统一造表发放。
(四)项目最终兑现审计报告已经过公司审批通过,其它条件均已具备,但应收款项中的保修金暂未回收时,可依据审定项目名义应兑现额的70%暂发,剩余部分待项目款项全额收回后补充兑现。
第十一章 成本管理综合检查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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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成本管理综合检查每季度评比一次,根据成本检查小组的评分汇总(详附表七)确定排名,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30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倒数第一名罚款1000元;对在成本管理综合检查评比中进步比较大的项目,设置进步奖一名,奖励2000元;对于在成本管理综合检查排名前三名的项目,成本分析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两个月或每季末做一次,对于排名倒数的项目必须每月坚持做成本分析。
第五十条 对在成本分析、成本控制或项目开源节流中成绩突出的亮点员工(需提供书面成本分析及经验总结材料),设置单项奖励。每季度单项奖设置5~10名,奖励1000元/名,并在公司商务季报和网站上进行宣传。对在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中敷衍了事、玩忽职守或管理失职,给项目造成不必要损失的个人,给予200~1000元/名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对于在成本管理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个人(包括各施工工长、预算员、材料员、办公室管理员等),在主体封顶和竣工结算完成后可将自己开源节流的措施及已取得成绩进行分析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公司成本检查小组审核。成本检查小组根据审核结果,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优秀个人1000~5000元的单项奖励。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商务合约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报局合约法务部备案。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附件
附件一、成本委员会及成本检查小组名单 附件二、成本考核评分及排名表 附件三、项目商务策划书
附件四、项目月或季度成本分析表
附件五、项目过程成本考核资料编制要求 附件六、项目成本盘点要求
附件七、项目过程考核预兑现奖金审批表 附件八、项目最终考核兑现表 附件九、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附件十、目标责任分解责任状模板 附件十一、奖金预兑现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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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成本委员会名单
(详见建五总[2010]40号文)
岗 位 成员名单 主任 副主任
组员
总经理 总经济师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 总经理助理 项目管理部经理 商务合约部经理
物资设备部经理 财务资金部经理 商务合约部副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刘 顿 张薇薇 姜守柏 甘鲁湘 杨晏君 胡湘冬 王念恒 李 斌 唐明英 廖继红 刘进文 王保国 熊日升 李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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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检查小组名单
组成部门 带队领导
岗 位 组员名单
总经济师
主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
商务合约部
成本及结算管理
财务资金部 物资设备部 综合办公室 项目管理部
成本稽查 部门负责人及稽查 部门负责人 设备管理
张薇薇
李 斌、高 伟
龙喜群、曹 曦
李穗生 唐明英、廖建锋
陈月教 李群力
注:每月12~25日为项目成本检查时间,本月检查上月成本分析。刘总选择性参加,不列入名单内。项目管理部经理参加成本检查的次数保证每季度覆盖到所有自营项目。公司根据需要,可抽取一~二名项目商务经理作为机动人员,参与成本小组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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