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史》孙培青(7)

2019-01-27 14:34

(一)中央官学

1. 国子学、太学、辟雍、小学

(1) 辟雍:州学选送的新生与原太学外舍结合。 (2) 小学:招收8—12岁儿童入学。(与太学一样实行“三舍法”) 2. 四门学、广文馆:为准备参加科举考试而设立的预备学校。 3. 专科学校:武学、律学、医学、算学、书学、画学。 4. 贵胄学校:专为教育宗室子孙而设立 (1) 资善堂:皇太子就学之所。

(2) 宗学:南宫、北宅诸王之子孙,大小学混合设置。 (3) 诸王宫学:大小学混合设置。 (4) 内小学:招收宗子入学就读。

(二)地方官学(地方行政:路;州、府、军、监;县)——采用“分斋教学” 1. 分斋教学制度:胡瑗在湖州州学创立,即在学校内分设经义斋和治事斋。 2. 经义斋:学习儒家经义,以培养比较高级的统治人才为目标。 3. 治事斋:又称“治道斋”,分设治兵、治民、水利、算数等学科,学生可选择一科为主修,一科为副修,为了造就某一方面有专长的技术与管理人才。 (三)宋朝官学制度的特点

1. 继承和发展唐制的基础上,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备。 2. 官学类型多样化。

3. 中央官学的等级限制放宽。

4. 学田制度的建立。由国家拨给或者学校自行购置一定数量的土地,作为学校的固定资产,学校将这些土地租佃给附近的农民耕种。

第二节:辽金元时期的教育

一、辽朝的教育制度

1. 主张儒道佛并举,但更尊崇儒学。 2. 中央官学:“五京学”,分别在南京、上京、东京、中京、西京设立国子学。 3. 地方官学:府学、州学、县学。 4. “诸王文学馆”:专为贵族子弟设立。 5. 吸收朝鲜留学生。 二、金朝的教育制度

1. 中央官学:国子监、太学、小学、女真国子学、女真太学、女真小学、司天台办学校、宫女学校。

(1) 不满15岁者入附设于国子监的小学,以贵族子弟为对象。 (2) 女真学校专为女真族设立。

(3) 司天台是政府机构,掌天文历数,观察风云气色,隶属于秘书监。 (4) 宫女学校设在宫廷,专教授宫女,教官“宫教”授课时用青纱与宫女隔绝。 2. 地方官学:府、镇、州学;女真府、州学;地方医学。

3. 中央官学与地方官学的学生由政府供养,主要经济来源于学田。 4. 金朝教育制度的特点:

(1) 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女真族教育体系。 (2) 学生入学资格的规定更为严格。 三、元朝的教育制度

(一)中央官学

1. 国子学:专门学习汉文化。 (1) 实行“升斋等地法”:将国子学分为下中上三个等级六个斋舍,学生按程

度风别进入每个斋舍学习不同内容,依学业成绩于品德行为依次递升。

(2) 实行“积分法”:累积计算学生全年学业成绩的方法。

2. 蒙古国子学:旨在发展本民族的文化,同时招收其他民族学生入学。 3. 回回国子学:专门学习波斯文字的学校。 4. 司天台和太史院附设学校。 (二)地方官学

1. 路、府、州、县学。

2. 小学:附设于路学、县学内。

3. 社学:设在农村地区,以农家子弟为对象的初等教育形似。

4. 蒙古字学:地方上学习蒙古文字的学校,目的在于普及蒙古文字。同时吸收其他民族学生入学。 5. 医学。

6. 阴阳学:学习天文、算历的学校。 (三)教育管理机构

1. 阴阳学归阴阳学教授管理,隶属于太史院。 2. 天文、星历学隶属于司天台。

3. 回回国子学隶属于回回国子监,由翰林兼国史院管理。

4. 蒙古国子学由蒙古国子监管理,诸路蒙古字学由蒙古提举学校官管理;均隶属于蒙古翰林院。

5. 路学、府学、州学、县学由儒学提举司管理,隶属于大司农司。 6. 诸路医学由医学提举司管理,隶属于太医院。

第三节:宋元时期的书院

一、书院在唐萌芽的原因

1. 由于“安史之乱”后官学衰落,士人失学。 2. 我国源远流长的私人讲学传统。

3. 受佛教禅林的影响。佛教徒在山林名胜之地建立禅林精舍,从事于坐禅和讲授佛经。 二、宋朝的书院

1. 白鹿洞书院,位于江西星子县北庐山五老峰下,颜翊创建,后朱熹重建,制定《白鹿洞书院揭示》。

2. 岳麓书院:湖南善化县(今长沙市),朱洞创建,李允扩建。

3. 石鼓书院:湖南衡阳市石鼓山。由州县长官利用地方官府财力兴建。 4. 应天府书院:睢阳(河南商丘县)书院,曹城建立。 5. 嵩阳书院:河南登封县是嵩山南。

6. 茅山书院:江苏江宁府茅山,孙子秀重建。 三、宋朝书院的特点

1. 书院作为一种教育制度已经确立。

2. 书院促进了南宋理学的发展和学术文化的繁荣。

3. 书院官学化的倾向已经出现,受制于政府,被纳入官学体系。

四、元朝的书院:元朝统治者对于书院采取保护、提倡和加强控制的政策。 (一)政府如何控制书院: 1. 政府任命书院的教师。

2. 控制书院的招生、考试及生徒的去向。 3. 设置书院学田。 (三)书院传授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和理学家的著作,还教授医、数、书学等。

第四节:宋元时期的蒙学

一、蒙学教育的发展

1. 蒙学:对8—15岁儿童进行启蒙教育的学校。 2. 蒙学有贵胄小学和庶民小学(社学)两种形式。 二、蒙学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一)基本内容:初步的道德行为训练和基本的文化知识技能学习。 (三)蒙学成功的经验:

1. 强调严格要求,打好基础。 2. 重视用《须知》《学则》的形式培养儿童的行为习惯,如朱熹的《童蒙须知》。 3. 注意根据儿童的心理特点,因势利导,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三、蒙学教材 (一)分类

1. 识字教学的教材:《三字经》《百家姓》等。 2. 伦理道德的教材:《童蒙训》等。 3. 历史教学的教材。 4. 诗歌教学的教材。

5. 名物制度和自然常识教学的教材。 (三)“三、百、千”

1. 《三字经》王应麟撰写,全书共356句,句句三字。 2. 《百家姓》

3. 《千字文》四言韵语,共1000字。

第五节:宋元时期的科举制度

一、宋朝的科举制度

1. 常科:常设科目,有进士、九经、明经、明法等。

2. 制科:非常设科目,由皇帝根据需要临时设置并亲自主持的特种考试,选拔特殊人才以应特殊需要。 3. 文科之外还有武科。

4. 成人科之外还有童子科:15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的少年儿童由州官推荐,经皇帝亲自考试。

5.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较唐朝的发展: (1) 扩大科举名额,增设“特奏名”:特赐连续多次应省试不第的年老举子以

本科出身。

(2) 确定“三年一贡举”:三年考试一次。

(3) 殿试成为定制。州试(地方官主持)——省试(尚书省礼部主持)——殿

试(皇帝主持)。

(4) 建立新制,防止科场作弊:锁院制、别头试、糊名法、誊录制。 二、元朝的科举制度:乡试(行省会考)、会试(礼部考试)、御试(皇帝主持)。 三、元朝科举制度的特点

1. 民族歧视明显:蒙古人、色目人(回回等少数民族)、汉人(契丹、女真及原来金朝统治下的汉人)、南人(原南宋所辖的南方汉人及西南少数民族)四等。 2. 规定从《四书》中出题,以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为答题标准。 3. 科举制度日趋严密。

四、宋元科举制度对学校教育的影响 1. 学校教育受到冷落。

2. 助长了士人名利之心,使学校成为“声利之场”。

第六节:王安石的教育思想

一、生平与教育活动: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人,人称临川先生。 二、主持熙宁兴学

(一)改革太学,创立“三舍法” 1. 扩大太学校舍。

2. 充实和整顿太学师资。

3. 创立“太学三舍选察升补之法”,简称三舍法。

(1) 外舍:初入太学者为外舍生。外舍每年举行依次升舍考试,成绩获得一、

二等者可升为内舍生。 (2) 内舍:内舍生每二年举行一次升舍考试,成绩为优、平两等者可为上舍生。 (3) 上舍:上舍每两年考试一次,成绩评定以平时行艺和考试成绩相结合,分

为上中下三等。

(二)恢复和发展州县地方学校。 (三)恢复和创设武学、律学和医学。 (四)编撰《三经新义》作为统一教材。 三、崇尚实用的教育思想

1. 学校应该培养具有实际才能的治国人才。 2. 教学内容应该是“为天下国家之用”:经术、朝廷礼乐邢政之事、武事。 四、系统的人才论 (一)“教之之道”,即人才的培养问题

1. 从中央到地方普遍设立学校,并严格挑选学官。 2. 教学内容以实用为准则。

3. 以造就有实用才能的治国人才为培养目标。 (二)“养之之道“,即人才的管理问题 1. 饶之以财。 2. 约之以礼。 3. 裁之以法。

(三)“取之之道”,即人才的选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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