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公文行文标准 附件二 公文格式模板
附件一
公文行文标准
第一章 公文的用语
第一条 公司文件运用语言应当做到准确、简明、庄重、得体
一、准确:用词准确无误,造句合乎语法和逻辑。禁止用词含混,造成歧义;用语不慎,造成前后矛盾;概念不清,造成漏洞;判断不当,造成结论模糊等结果带来的理解和执行上的困难,保证公文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二、简明:用最少的文字表达尽可能多的内容,做到“文约而事非”,简短明了,精练准确。掌握公文写作的特定用语,恰当地使用缩略语、成语、准确地使用引用语,力戒空话、套话和使用生僻的词语; 三、庄重: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公文用语庄严、郑重;
四、得体:公文语言的运用与公文的行文目的、内容、对象、条件的特定需要相适应,在准确表达的基础上,进一步促使受文对象产生与行文目的一致的心理效应。适应行文的语体风格,分清上下级关系,掌握分寸,运用公文专用语。
第二章 公文的撰写
第一条 决定
决定是一种带有制约、法规、指导作用的下行文。主要用于对某些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决策和规定。
一、 决定的特点
(一)强制性; (二)规范性; (三)广泛性。 二、决定的类型
常用的决定有五类:方针政策性决定;指示部署性决定;法规性决定;表彰性决定;处分性决定等。 三、决定的写作
决定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有些决定带有附件。
(一)标题:标题一般由机关名称、决定主要内容和文种三部分组成; (二)正文:正文有三种写法。第一种是直述式,采取标题之下直书决定的诸项内容。第二种是两层式,第一层写明决定的缘由和根据,第二层写决定的具体内容,内容较多的可采取分条列项的方法。第三种是三层式,先写决定的缘由和根据,再写决定的具体内容,最后提出号召和要求; (三)落款:标明发文机关名称(或盖章)和发文时间。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要充分,有理有据;
(二)对人、对事的评价要准确、中肯,实事求是,不可空泛笼统,要求有很强的针对性;
(三)注重理论、政策、把决定的事项写得鲜明、扼要,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行性,使阅文者能透过决定的事项,受到启发和教育,提高执行的自觉性; (四)普发性决定不写受文单位,不落款,发文单位体现在标题上。
第二条 决议
决议是领导机关对某些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经过一定的会议讨论通过,要求下属单位或部门贯彻执行时使用的文种。决议有两种,一是对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作出决议,二是对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作出的决议。 一、决议的特点:
(一)决议的议题,必须经某一机关或机构的决定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议具有权威性;
(二)议题讨论的结果,必须由法定多数表决通过,决议具有集体性;
(三)表决通过的议题,讨论结果必须形成正式文件,并以会议名义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二、决议的类型: 决议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审批性决议:一般是由机关依照其职权,通过会议决议形式批准某一重要报告或其他文件;
(二)指示性决议:主要是就某一重要事项阐明原则,提出要求和决策性意见;
(三)论断性决议:主要是针对某个时期某些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分析、结论和评价。
三、决议的写作:
(一)审批性决议一般连同所通过的文件一起下发,因此,决议内容和文件有一定联系。由标题和正文组成:
1.标题:一般由会议名称、事由和决议文种组成。标题之下应注明什么时间、何种会议通过。
2.正文:一般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决议引据。通常用简要的语言写明什么会议,审议批准了什么文件。 二是决议事项。这是正文的主体部分,一般对前一时期工作作简单地回顾和总结,重点对会议审议批准的文件作评价说明,并对今后工作提出要求和决定性意见。
三是决议的结尾。根据会议的宗旨和文件的主要内容,向有关方面提出带有鼓动性的号召;
(二)指示性决议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决议的引据。即写明什么会议,根据什么,提出什么结论性的意见; 二是决议事项。主要写指示性的要求,根据内容,可采取按问题分类,并根据内容的需要,可适当进行必要的论述,以增强决议的思想性;
三是正文的结尾。一般对学习执行决议提出一些号召性的要求。 (三)论断性决议一般是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对某一重大问题进行全面和科学论断。通常分若干问题来写,语言讲究准确、周密、恰当。
四、注意事项:
(一)运用决议行文,必须是经过会议讨论和法定多数通过的重要文件或事项,未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任何事项,不能使用决议文种; (二)内容安排要详略得当,层次分明;
(三)选词用语要恰当、确切、概括、凝炼。对评价和指示性、论断性的重要事项,表述要准确,要讲究语言的运用。
第三条 指示
指示是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或所属单位的工作做出部署,提出意见,指出方针,明确原则、方法、步骤的指导性文件。 一、指示的特点
(一)制发机关必须具有相应的权限;
(二)指示的事项及内容针对性要强,要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三)文件制发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撰写和传递,都要有很强的时间观念。 二、指示的写作
指示由标题、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和日期等组成。 (一)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这三个部分通常不省略; (二)正文:
1.指示缘由。主要写明发出指示的原因、根据或目的,回答何以发出指示。这部分内容要求写得简明扼要,直陈其旨,顺理成章。写完指示缘由后,一般常用“现指示如下”,“特紧急指示如下”等承启用语过渡,引出下文。有的指示也可以省略指示缘由部分,直接写指示事项。
2.指示事项。是指示的主体部分,这部分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督促检查措施和方法等,多采用分条方式来写。
3.执行要求。是对指示事项的补充和说明,作为实现指示的保证。通常要写出执行指示的希望和要求,或执行指示时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并以一段落安排在正文的结尾。有的指示也将执行要求与执行事项结合一起来写,即可省略这部分结尾内容。 三、注意事项
(一)要切合实际。不仅提出的工作任务、指导原则有反映客观实际的科学依据,而且拿出的具体措施、方法也要符合客观实际,切实可行;
(二)要明确具体。凡需要明确的事情,都要写明白、清楚,不得含糊其词,抽象笼统。注意留有余地,以便使下级机关或所属单位在执行指示中,能从实际出发,灵活掌握;
(三)主题要鲜明。紧紧围绕主题,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办法等,使人容易抓住要领。
第四条 通告
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一、通告的特点
法规性和周知性。 二、通告的类型
(一)制约性通告:有关部门公布的确保某一重要事项的执行,让有关单位和人员知照和遵守的,具有一定法规性和行政约束力的通告;
(二)知照性通告:内容单一,篇幅短小,对公众约束力很小,仅仅告知一些行业性的事务工作或临时性事项的通告。 三、通告的写作
通告一般由标题、正文、发文机关和日期组成。
(一)标题:通告的标题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者组成的标准式标题;二是省略事由的标题;
(二)正文:通告正文由通告缘由、通告事项、通告结语三部分组成。 1.通告缘由:即正文开头,一般定发通告的原因、依据和目的、意义。 2.通告事项:即正文主体,这些事项是具体的规定和要求等,是一定范围内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员周知或遵守的。
3.通告结语:即正文结尾,或对通告内容作强调和要求,或对通告加以说明,或提出奖惩要求,或以“特此通告”的习惯用语作结尾。有些通告,正文完了,直接落款日期,没有结尾。 四、注意事项
(一)熟悉有关政策法规; (二)简明准确; (三)通俗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