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自己不能作主,需要上级机关审批的请示。 三、请示的写作
请示由标题、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和日期组成。 (一)标题、发文字号、主送机关、发文机关和日期的写作要求与其它通用公文相同;
(二)请示的正文,一般由请示缘由、请示事项、请示要求组成。
请示缘由:简单概括地写出请示原因、目的或依据。
请示事项:是请示正文的主体,是要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审核、批准的具体问题或所要求的具体事项。
请示要求:是请示正文的结尾,是向上级机关提出肯定性要求。一般用“当否,请批复”、“以上请示是否妥当,请批复”等惯用语作结尾。
四、注意事项
(一)请示的问题,必须是工作中急等解决的重要问题,理由必须充足,不要把一般化问题或矛盾上交,不要给上级领导出难题; (二)坚持一文一事; (三)拟准主送机关; (四)要逐级请示。
第九条 批复
上级机关针对下级机关来文所提出的请示而表明态度或做出明确回答的指示性文件。 一、批复的特点 (一)针对性; (二)单一性; (三)权威性; (四)鲜明性。 二、批复的类型
(一)对请求指示的批复:针对下级机关提出的难以解决的政策界限问题和没有明文规定的实际疑难问题,作出具体的解释或答复,表明意见和态度; (二)对请求批准事项的批复:主要针对下级机关请求批准的事项,进行
认可和审批,带有表态性和手续性。 三、批复的写作
批复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和日期等组成。 (一)标题、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与日期的写法,与一般通用公文相同; (二)主送机关:批复一定要定明主送机关,而且必须是来文请示的下级机关;
(三)正文:批复正文一般由批复引据、批复内容、批复尾语三部分组成。
批复引据:是批复的起因或依据。主要说明应什么来文而批复,批复的引据较为固定,如:“你单位×月×日13号文件收悉”或“你单位×字[1999]23号请示收悉”等。
批复内容:针对请示事项给以具体明确的答复。
批复尾语:一般用“此复”、“特此批复”惯用语用结尾,也可省略结尾语。批复尾语不提执行要求。 四、注意事项
(一)坚持一请示一批复的原则; (二)要正确无误;
(二)要及时迅速;
(四)态度要明确,行文要简洁;
(五)正确使用发文字号,批复属于指挥性公文,是下行文;函是知照性公文,是平行文。
第十条 函
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事项使用的公文。 一、函的特点 (一)往来性; (二)协商性; (三)灵活性。 二、函的类型
(一)按应用范围分:商洽函、答询函、请批函、告知函
商洽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联系参观、学习、邀请讲学或业务指导,干部、人才调动等。
答询函:用于机关或部门之间相互询问和答复问题。 请批函:用于向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事项。
告知函:告知函也称通报函,是将某一活动或事项告知对方。这种函,类似于知照性通知,由于没有隶属关系,用“通知”不妥所以宜用“函”,告知函不要求对方回复。
(二)按行文方向分:发函、复函
发函:也称去函、问函,是本机关主动向对方去函。
复函:也称回函,是指回复询问或批准事项等的函。复函既回复对方的询问,也回复对方来函所商洽的事项,还回复对方请批函中所提出的回复请求; (三)按内容的轻重分:公函、便函
公函:内容比较重要,行文郑重,具有完整的公文格式。
便函:多用于一般的事务性工作,没有完整的公文格式,只有上款和下款;可以用公用信笺,不使用版头,不列函件标题与发文字号;可以加盖公章,也可以个人署名。便函一般不归档,但是便函仍用于公务,不是用于私事的私函。 三、函的写作
函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正文、落款。 (一)标题、发文字号:
函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的标准式标题。 发函:标题上只需写明××机关关于什么问题的函。 复函:标题上则要写明××机关什么问题的复函。
正式的函,不管是发函还是复函,应标注发文字号。发文字号应按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依次而写;
(二)主送机关:函的主送机关应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顶格写。复函的主送机关即为来函机关;
(三)正文:函的正文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组成。
开头:发函,开头简述发函的缘由和目的。
复函,应以引述来函日期、函件名称或发文字号作起首语。例:“你单位×年×月《关于×××的函》收悉”。
主体:是函的事项部分。
发函,要写清楚商洽、询问或请求批准的主要事项。
复函,要针对来函事项逐一郑重作答,答复时要求具体、明确,不能不置可否或答非所请所问。
结尾:重申致函目的,或要求对方有所行动。
发函一般用“盼复”,“专此函达”,“请予支持,并盼复”等。 复函一般用“此复”、“专此函复”等。
(四)落款:发函的落款,写发文机关和日期,并加盖公章。 复函写复函机关名称、日期,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一)必要时,函可抄送有关机关或单位; (二)一函一事,内容单一集中;
(三)同其他公文一样,函不能以个人的名义出现; (四)函因涉及公务事宜,所以要有所记载,以备查考。
第十一条 会议纪要
是会议组织、领导和主持的机关用以记载会议进程、决议事项和主要精神,并传达给有关方面的正式行政公文。 一、会议纪要的特点
(一)纪要性:根据会议记录和会议简报等会议材料整理而成; (二)决议性:会议的议事项和主要精神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以后,便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具有指导作用和约束力,有关范围的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实际上产生了决议的某些作用;
(三)知照性:会议纪要的要求传达并贯彻执行,有的虽不要求贯彻执行,但要求将会议情况、议决事项和主要精神作为信息,传达或通报给有关领导、有关人员以及一定范围的人员。 二、会议纪要的类型
(一)按照会议类型分:工作会议纪要、座谈会议纪要、代表会议纪要、办公会议纪要、学术会议纪要等;
(二)按照会议议定内容分:综合性会议纪要、专题性会议纪要;
(三)按照会议任务与要求分:决议性会议纪要、通报性会议纪要等。 三、会议纪要的写作
会议纪要一般由标题、正文和落款组成。 (一)标题:由会议名称和文种组成; (二)正文: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组成。
1.开头:正文的开头是对有关会议情况的概述。交待召开会议的依据,即依据上级什么指示精神或依据什么工作的需要而召开;交待会议宗旨即会议讨论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交待会议的时间、地点、会期、主持人、与会人员等。开头部分简略、概括,表述会议的基本概况。
2.主体:是会议纪要的核心内容部分,以说明性文字反映会议所研究的问题,讲座的情况或意见,会议作出的决定,对今后工作的安排等。主体部分内容可采用综合报道式、分层分条叙述式写法;座谈纪要,可采用发言记录式写法,即按会上发言的次序或几方面问题的发言次序,把所座谈的意见或要点写出来。
一般用“会议听取了”、“会议指出”、“会议强调”、“会议决定”、“会议认为”等作为每一自然段的起首语。
3.结尾:有两种写法。一种是提出希望、号召、要求与会者或有关单位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或交待遗留、悬而未决的问题等。另一种是不再单写结尾,正文的最后一个问题写完就是全文的结束。工作会议多采用这种写法; (三)落款:由署名和日期组成。署名要署召开会议的机关全称,下面写成文时间,加盖公章。如不署名,成文时间放在标题下。 四、注意事项
(一)看记录。会议纪要的起草者是会议的参加者,最好是会议记录者或主管人。必须认真收集会议的有关文件和材料,细致地阅读会议记录,把握会议的议题,议决事项、重要讲话、典型发言等会议主要精神;
(二)抓要点。要紧紧抓住会议主题,明确中心,分清主次,突出重点; (三)讲条理。会议纪要对会议讨论的问题、议程、发言内容、决定等分层次、分类别、分顺序地加以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