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用地利用粗放低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2005年,全市单位建设用地GDP、二、三产业产值和财政收入等指标虽然总体处于自治区上游水平,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发达城市相比差距更大;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38平方米,农村土地粗放利用的问题较为普遍和突出。
(四)土地退化的趋势尚未得到彻底遏制,局部地区土地生态脆弱。200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为40.21%,低于自治区51.66%的平均水平;全市水土流失面积2935.37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3.28%,比自治区11.83%的平均水平高出1.45个百分点;全市石漠化土地面积1451.39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6.56%,尤其上林、马山、隆安、武鸣的岩溶石山面积大,分布广,石漠化土地面积比例达到14.53%。
第十四条 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
南宁市的发展正处在多重战略机遇叠加期,面临重大历史机遇: (一)广西是我国唯一与东盟国家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级行政区,南宁市作为广西的首府城市,对东盟各国发挥着中国前沿城市的开放作用,对华南、西南经济圈发挥着枢纽城市的连接作用,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挥着中心城市的依托作用,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地缘优势,具备发展成为我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条件和潜力。
(二)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深入开展,中越“两廊一圈”和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加快构建,泛珠江三角区域合作和南贵昆区域合作进一步加强,处于以上多区域经济合作交汇点的南宁市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发展潜力巨大。
(三)国家继续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大了对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2009年12月7日,国务院颁布实
施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广西要打造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构筑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培育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民族地区;还提出广西要推进沿海沿江率先发展,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打造西江经济带产业集聚优势。作为自治区的首府城市、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核心城市和西江经济带上的重点城市,南宁市必将成为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优先发展、重点发展的地区。
(四)国家高度重视广西沿海地区的发展,批准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6-2020年)》,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作为我国西部大开发和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点地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也明确提出要推动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加快形成西江经济带,加大资源富集地区发展力度,着力构建“两区一带”发展新格局;还提出要把南宁市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自治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第十五条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抓住重大历史发展机遇,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对全市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下,如何处理好保护资源环境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成为新形势下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重大任务:
(一)人口持续增长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耕地的需求大量增加,对耕地保护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2005年,全市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32亩,且中低产田比例大,耕地总体质量不高,粮食自给能力偏低。2005年粮食自给率仅为70%左右,比自治区平均水平低约10个百分点。南宁市作为广西首府城市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核心城市,是规划期内广西推进人口和经济聚集
的重点区域。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人均耕地占有量下降的趋势仍难以扭转,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另外,由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民消费结构的改善,保障人口和经济发展对粮食等基本农产品的需求必然增加,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旺盛,建设用地保障压力逐步加大。规划期内,南宁市将全力推进“三基地三中心”(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中心、信息中心和金融中心)的建设,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全市城镇化率将由2005年的38.50%提高到2020年的62.00%左右,对城镇工矿用地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将大幅度增加。同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也需要一定数量用地。
(三)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协调各类各业用地的难度日益加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南宁”建设,要求在土地利用上统筹兼顾各县区、城镇与农村、不同行业的用地需求,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随着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对耕地保护的要求将更加严格;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尤其是构建“生态南宁”、“中国绿城”、“中国水城”和宜居城市,对统筹安排林地、草地及河流、湖泊、水库等具有生态功能用地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
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第十六条 城市发展定位
南宁市的城市发展定位是:充分发挥多区域合作的国际通道、交流桥梁和合作平台作用,把南宁建设成为我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和加工制造业基地、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中心、信息中心和金融中心;泛珠三角经济圈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我国西南出海大通道上的枢纽城市;广西“首善之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核心城市;具有秀丽岭南风光、浓郁民族风情、鲜明时代风貌的现代化宜居生态园林城市。
第十七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规划期间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一)到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800亿元,占自治区的18%以上,年均增长1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5万元,比2000年翻两番;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构成由2005年的17:32:51,调整到2010年的12:38:50,产业布局结构逐步优化;总人口预计达到71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8.00%,城市综合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
(二)到2020年,南宁市将成为经济繁荣、交通便捷、功能完善、科技进步、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秀丽山水与璀璨人文交相辉映,民族风情与国际文化共放异彩的高水平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三番以上;总人口预计达到80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2.00%左右。
第十八条 土地利用战略
为了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规划目标,破解制约南宁市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主要土地利用问题,规划期间南宁市实施以下土地利用战略:
(一)生态保护与建设优先战略。强化土地利用分区引导和土地用途管制,优先配臵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和景观用地;城镇和产业发展重点安排在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较大的市区、横县、武鸣县等区域,适当控制生态脆弱的上林县和马山县的开发建设强度,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
(三)分类有序保障各项建设用地战略。优先保障南宁与东盟各国、周边省区、北(海)钦(州)防(城港)沿海城市群联系的出海、出省、出边国际大通道建设和国家、自治区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用地;落实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合理用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将南宁市打造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提供用地保障;合理安排各县城和重点城镇建设用地,积极保障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开发区发展用地,集中布臵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用地,保障城乡公共事业、公益设施等民生用地,充分利用国有农林场土地,加速推进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
(四)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优化和节约集约用地战略。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大力推进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优化;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持走建设用地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张相结合的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道路,转变低效、粗放和以外延扩张为主的土地利用方式,加快盘活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村庄整治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力度,积极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