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伦理学讲义(全)简(3)

2019-03-03 11:02

「约」的希伯来文是berith,意指〝劈开,分成两半〞(创15:10;耶34:18-19),表示双方均受约束,互相负责的合约。这种合约可能是一个应许、一个誓言或一项条约。

「约」可能是私人性质的:如亚伯拉罕与亚比米勒立约(创21:27);大卫与约拿单同盟(撒上18:3);也可以是夫妇间的盟约(玛2:14);也可能是支派间的条约(撒上11:1;士2:2;出23:32);也可以是君王与君王订立的:如以色列王亚哈和亚兰王便哈达立约(王上20:34);当然,也可能是君民之间的立约:如众民立约拥护约阿施作王(王下11:4)。 立约是要有证据的。当日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之约,亚伯拉罕就以牛羊为礼物送给亚比米勒作为

立约的证据(创21:27-30)。约的证据也可以是握手(王下10:15);或是接吻(撒上10:1));或是同桌共餐(创26:27-31;撒下3:17-21);或是食盐(代下13:5);其中最有名的证据就是血(出20:6,8)。这些证据的目的在于强调「约」的永恒性,约是不可违背的。 2.约的性质

约产生权利与义务,这种权利与责任可以由希伯来文 hesed 这个字来说明。此字强调立约的双方有「给」有「取」的权利与义务。旧约圣经中最有权威的约就是耶和华与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所立的约。因为它确是先知心目中的圣约(摩3:1-2;何2:15;耶7:22-26;结16:3-8;23:1-8)。这约的性质是:「我是你们的上帝,你们是我的子民」(利26:12;耶7:23;结11:20;亚8:8;代下6:16)。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神「给」人:恩典、怜悯、慈爱;神要求(取)人:对祂完全的忠心和顺服。(参见出24:3,7);人从神领受(取)恩典、怜悯和慈爱,对神则凡神所吩咐的,都必须遵行。人若照着约定行,则必从神领受祝福(参见申28:1-14);否则,则受神咒诅(参见申28:15-68)。 3.约书内容

1)约书:十诫的扩展与解释

兹将约书对十诫的扩展与解释,列表对照并说明如下: 十诫 原来经文 约书经文 约书对十诫的扩展与解释 出廿20 违此诫者必要灭绝。 第一诫 出廿3 第二诫 出廿4~6 第三诫 出廿7 第四诫 出廿8~11 第五诫 出廿12 第六诫 出廿13 第七诫 出廿14 第八诫 出廿15 第九诫 出廿16 第十诫 出廿17 出廿23~ 不可用金银(廿23)、石头(廿25) 制神像;更要将神像拆毁、打碎。 26廿三24 出廿二28 妄称神的名包括对神的任何辱骂。 出廿三10 不只在廿三12重申第四诫,更把第四诫的精神扩大到安息年和~19 一年三次的守节(除酵节、收割节、收藏节)。 出廿一15 从消极方面论第五诫:打父母或咒骂父母者处死刑。 ,17 出廿一12 除了谋杀外,也提到拐带人口、人与人彼此相斗造成的死伤、主~14,16,人打死或打伤仆人、牛触死人的处置条例。 18~36 出廿二 补充诱奸未受聘处女的处置条例。 16~17 出廿二 偷盗则牛赔五倍,羊赔四倍;牲畜吃别人农作物、放火烧荆棘烧1~15 到别人的财物、替人看守银钱、家具、牲畜,损失时之赔偿。 出廿三 不可散布谣言,不可屈枉正直,不可偏护穷人,不可收受贿赂,1~3,6~9 不可欺压寄居的。以上恶行皆会导致作假见证陷害人。 出廿三 连仇敌走迷的牛、驴,都要牵回来归还原主,以戒贪恋之心。 4~5 11

2)神对人要求的二种型态

在约书里,神对人的种种要求,以二种型态表达出来。这二种型态分别是「绝对形式化」和「相

对形式化」,兹分别说明如下: a.绝对形式化

神对人的要求以命令式的形式出现,即以〝当??,要??〞和〝不可〞这种方式说出祂对人

的要求。如出23:14-17「你要??又要」,又如出23:1-3「不可,??不可,??不可。」这种绝对形式化的要求称作命令(commands)。约书中自出22:19~23:25即以这种形式出现。这是维护信仰纯正和道德圣洁的规定。 b.相对形式化

神对人的要求以条件方式出现,如出22:1「人若??,就要??。」约书中自出21:2~22:

17即以这种形式出现,一般称作典章(ordinances)。这些典章正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公义的民事条例和刑事条例。

根据以上对圣约的说明,我们看出圣约的伦理所强调的在于爱神、敬畏神,惟独如此,才能谨守遵行神的诫命。正如主耶稣和使徒约翰所说的:遵守神的命令是爱神的证据(参考约15:10-12;约一2:5)。律法的总纲是爱神爱人(太22:36-40),圣约的伦理所要强调的也就是这一点。

(三)、圣洁律法:

利未记十八~廿章被称为圣洁律法,其实若包含利未记廿一~廿二章则会更完整。这几章圣经的主题是:「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利18:1;19:2,36-37;20:7,26;21:8;22:16,32)。可见除非认识神的圣洁,否则不能真正了解旧约的伦理。换言之,旧约伦理是以神的圣洁为基础。 1.神圣洁的描述

圣洁的神不能容忍罪恶。在利18:28和20:22很戏剧性的指出,圣洁的神对邪恶的拒绝,好象人身体必然会以呕吐来拒绝毒物。利十八章和二十章记着:迦南人的乱伦、种种的淫乱、使儿女经火献给摩洛、同性恋、与兽淫合等等的邪风恶俗,十分可憎,以致「地??吐出他的居民」。「呕吐」在此用来描述神的圣洁不能容忍或「消化」罪与恶,这些罪恶不仅让祂觉得不是滋味,更是压恶至极;祂憎恶到非把这些东西吐出去不可。 2.信徒生活的圣洁

圣洁的神如此强烈地不能容忍罪恶,并且警告以色列人,如果他们作出同样的恶行,地也会将他们吐出来。那么这位圣洁的神所要求的圣洁百姓应有什么样的圣洁生活呢?兹分下列各点来看: 1)个人的圣洁

个人圣洁,根据利十九章和廿一章,包括下列三方面的意义: a.圣洁指的是心思的纯洁

利未记19:19可以说明这方面的真理。这节指出「不可叫你的牲畜与异类配合,不可用两样搀

杂的种,种你的地;也不可用两样搀杂的料作衣服,穿在身上。」这节经文所禁止的三项律例,着眼点都在于禁止「搀杂」。为什么要禁止搀杂?因为搀杂违背神「各从其类」的创造秩序。各从其类表明「单纯」,神看「单纯」是好的。因此圣洁指的就是一个人的心思必须纯洁。心思若搀杂着某种动机,那就失去纯一清洁的特性,也就被神所禁止了。

b.圣洁指的是行为的正直

利未记19:35-36两节的例证显明了这方面的真理。这两节记着说:「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

12

义,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码、公道升斗、公道秤。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在耶和华上帝的眼中,公道和绝对诚实是待人的准则。「公道和诚实」是神创造的次序(order)。祂分开光与暗,也分开天与地,也分开海洋与旱陆。分开以后,神看着是好的。这表明光暗不分的行为为神所禁止。在使用尺、秤、升、斗上,若公道与不义不分,那是上帝所憎恶的。因此圣洁从行为这角度来看,指的是合乎「是非分明」的行为。

c.圣洁指的是人格的完整

利未记一再强调所献的祭物必须没有瑕疵(利9:2-3);不只祭物不可以有瑕疵。利未记廿一

17~20指出「凡有残疾的,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体有余的、折手折脚的、驼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长癣的、长疥的、或是损坏肾子的,都不可进前来献他上帝的食物。」为什么?因为瑕疵就是不完整、不对称、不平衡。在上帝的创造里,有光有暗、有昼有夜,有海洋有陆地,有飞鸟有水族,又对称又完整,神看「对称、完整」为好的。从这角度来看,圣洁指的是人格的完整、道德的健全。有忍耐也有喜乐,有公义也有慈爱。对称、完整的人格是圣洁的第三要义。圣洁就是纯洁的心思,就是正直的行为,就是完整的道德与人格。

2)家庭的圣洁

根据利十八至廿章,家庭的圣洁包括二方面,一是婚姻的圣洁,一是孝敬的圣洁。 a.婚姻的圣洁

迦南人之所以被神吐出来,基本原因在于乱伦(18:6-18;20:11-12,14,17-21)、行淫

(18:20;20:10)、同性恋(18:22;20:13)、与兽淫合(18:23;20:15-16),这提醒以色列人在婚姻上一定要圣洁。 b.孝敬的圣洁

迦南人被神吐出来的另一项原因在于咒骂父母(20:9)、不尊敬老人(19:32)、卖女为娼

(19:29),因此神在利19:3命令以色列人当孝敬父母。孝敬在此是「敬畏」,表示儿女对父母当有无限的敬意,不只尊重,更是听命、顺从。使父母心里得到「安息」:满足。而作父母的则当按着主的教训来教养儿女,好叫他们仰望神,不忘记神的作为,惟要守祂的诫命(诗78:7)。 3)社会的圣洁

利未记19:2提到个人的圣洁,在第三节则以个人圣洁的生活为基础来建立圣洁的家庭生活,

在9~18则扩展为圣洁的社会生活。分五方面来说明。 a.相爱相顾

利未记十九章9~10指出:「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不可

摘尽葡萄园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这二节的精神在于照顾贫穷人和有需要的人。贫穷人包括孤儿寡妇,寄居者则指类似难民的外国人。这些人只能靠劳力谋生,应存着爱心照顾他们的生活。最感人的故事莫过于路得的田园拾穗(参阅路得记)。

b.诚实无伪

在十一节指出:「不可偷盗、不可欺骗、也不可彼此说谎。」十二节更指出「不可指着神的名

起假誓的目的在于不可欺骗人。」人与人相处,神的要求是心灵诚实,行为无伪,那是爱心的果子。 c.重体恤

十三节指出:「不可欺压邻舍,也不可抢夺他的物。雇工人的工价,不可在你那里过夜留到早

13

晨。」这是对人格和财产的尊重。至于十四节所指「不可咒骂聋子,也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则要人面对残疾人士有体恤、照顾的关怀,而不应存心作弄。这是爱心的见证。

d.公义正直

第十五节指出:「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重看有势力的人,只要

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舍。」当人与人因纷争需要处理时,「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重看有势的人」指出向所有阶层秉公处理的原则。而公义正直的人也不会在民中往来搬弄是非,或暗设阴谋寻索邻人的性命。 e.和睦相处

十七节指出:「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指摘」含有谴责

人,指出错处的意思。当弟兄有错,爱也就是诚恳且没有恶意地劝诫对方,而不是口里不说,心里却讨厌他。爱是恨恶罪却把罪人从罪恶中拯救出来。十八节进一步指出「不可报仇,不可埋怨,却要爱人如己。」「埋怨」原意是「找机会」,人若心里存着「找机会出对方洋相」的意念,必演至凶杀的惨剧。惟有爱人如己才能避免这些惨剧。

4)敬拜的圣洁

个人的圣洁、家庭的圣洁、社会的圣洁,其根基在于敬拜的圣洁,惟独敬拜独一真神、虔守安息圣日,并且诚实奉献祭物,才能有个人、家庭、社会的圣洁见证。 a.敬拜独一真神

迦南人被神吐出去,另一项重要的原因是:使儿女经火献给摩洛(18:21;20:2-5)、偏向交

鬼和行巫术(19:31;20:6)、和偏向虚无的神(19:4)。因此在利十八至廿二章一再强调祂是「耶和华你们的神」(18:2,5,21,30;19:3,4,10,14,25,31,32,34,36;20:7,24,26;21:8,23;22:9,16,32,33)。耶和华是以色列人独一的真神,因此以色列人必须尽心、尽性、尽力爱神(申6:4-5)。「尽心」指的是对独一真神,在思想和意志上要完全忠心。「尽性」指的是对独一的真神,在感情和意识上要完全忠心;「尽力」则指对独一的真神,在才能和时间上完全忠心。可见尽心、尽性、尽力爱神,必能生出道德的动力,过圣洁的生活。 b.虔守安息圣日

利十九章三节,神吩咐以色列人当守安息日,分别为圣。 c.诚实奉献祭物

利未记十九6~8,廿一章至廿二章规定祭司及祭物蒙悦纳的条件,若再参照利未记一至七章那

些详细的献祭条例,提醒我们有关献祭与圣洁关系的真理。真正倚靠圣灵和真理的敬拜,绝不是欠缺准备或所谓随着圣灵感动的敬拜。以上这些经文提醒敬拜者在敬拜的程序和内容上,务必遵照神的指示,小心仔细的准备,达到敬拜者没有瑕疵,祭物也没有瑕疵的地步。这样的敬拜既从敬拜者心灵里生出敬畏的心来敬拜,那么在敬拜中,敬拜者必能感受到神的圣洁、公义、慈爱,而生出敬畏、顺服、效忠的心。这样的心是伦理果子的根基。也是「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圣洁的,所以你要圣洁」的真谛。

圣洁律法提醒我们所信的神是圣洁的神。圣洁的神呕吐出一切不洁的事物,认识这一点,以及在个人的敬拜、信仰、动机、意念、言语、行为上没有一样是不洁的,正是圣洁律法所强调的伦理。

(四)、申命记律法--12-25章 a.12:1-31 第一、二诫 d.16:18-18:22

b.13-14:27 e.19:1-22:8 c.14:28-16:17 f.22:9-23:19 14

g.23:20-24:7

h.24:8-25:4 i.25:5-16 ※新约伦理学

一、登山宝训: 1.原则:

A.外在行为源于内在生命(太五3-12) 。 B.荣耀神是基督教伦理学的动机(太五13-16)。

C.恩典并不废掉律法,反要活出更高的义(太五17-20)。 2.更高的义:

A.由行为提升到动机。 B.由外在提升到内在。 C.由消极提升到积极。 3.内容:

A.「不可杀人」---尊重人的生命(5:21-26) 不可怀恨、轻视别人的生命,要积极主动和好。 B.「不可奸淫」---尊重异性(5:27-30) 以壮士断腕的心态面对试探。 C.「不可离婚」---尊重配偶(5:31-32)

婚姻是神圣的,「二人成为一体」,只有一方破坏此一体性时,才构成离婚的要件,且是

充要条件而非必要条件。(后面会再进一步解释)

D.「不可起誓」---尊重真理 (5:33-37) 真实、坦诚是人类沟通最直接的通路。 E.「不可报复」---放下自我(5:38-42)

公平是对法官的要求,放下自我、卸下防卫才是基督门徒的胸怀。公平维护真理,但牺

牲、无我显出美、善。

F.「爱仇敌」---多走一哩(5:43-48) 重生的人要追求「超义务」的抉择。 二、哥林多前书:

1.教会伦理(1:10--4:21,6:1-20) A.不可结党,反要相和。

B.传道人是神的仆人,属于信徒,而非信徒属于传道人。该得荣耀的是神。 C.4:8-13信徒的地位与生活应该与传道人一样,为主受苦而得荣耀。 D.6:1-11信徒之间不可彼此诉讼。 2.婚姻伦理(林前5、7章)

A.淫乱的人,教会要制裁(5:5、9-13),交给撒旦的意思,应是指像约伯,肉体受苦而人得救。 C.独身是一种恩赐,没有恩赐就可结婚。夫妻间要用合宜的身份彼此对待。

B.基督徒是自由的,但却不能像「性解放者」--使自己成为性的奴隶。(7:1-7),不可分居。 D.独身是好的,但,是特别的恩赐。寡妇再嫁也是合宜的,都不可轻视(7:7、8),但要嫁给

信徒。

E.不可离婚,除非不信的一方提出,而且是对双方本来都不信主而说的 。

F.结婚不是犯罪,但要小心不能专心服事的试探。不结婚是一种理想,但要小心性欲的试探。

3.女权伦理(11:2-16)

A.11节--男女彼此需要、互相依靠。

15


基督教伦理学讲义(全)简(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光的反射和折射导学案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