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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技术标准
(1)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及铁路总公司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2)导线或地线在跨越档内不得有接头,导线至轨面的距离35kV~110kV不小于11.5m,新建铁塔位置距离铁轨中心不小于30m。
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跨越铁路技术要求
项 目 导线或架空地线 在跨越档内接头 交叉档导线最小截面 交叉档两侧导线固定方式 电压等级 最小垂 直距离 35~110kV 220kV 内 容 严禁有接头 35kV及以上采用钢芯铝绞线时最小截面≥35mm2 双挂点、双固定,悬垂线夹采用固定线夹 至轨顶(m) 11.5(H+3) 12.5(H+4) 杆塔外缘至轨道中心 (m) 电压等级 交 叉 最小水 平距离 35~110kV 30.0 平行 路外:最高杆塔高加3m(铁塔高度超过27m时为30m),220kV 30.0 且位于征地界以外。 1、跨越杆塔的悬垂线夹应采用固定型; 2、送电线路跨越档最大弧垂应按导线温度+70℃校验; 三、施工方案 1.总体施工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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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流程为:施工准备→跨越架搭设→封网(过牵引导向绳、挂牵引主绳、挂网)→更换导地线→拆除封网跨越架→清理现场→施工完成。
施工流程图见下图:
施工流程图
编制施工措施 现场整理 施工准备
劳动组织 工器具配备及安装监控
跨越架搭设 跨越封线施工 升高换线完成 安全监护
拆除封线及跨越架 清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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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类别划分
依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太铁师〔2016〕62号);《太原铁路局普速铁路工务防护管理办法》(太铁工〔2016〕134号);太原铁路局关于公布《太原铁路局安全风险控制“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太铁安监〔2016〕158号);太原铁路局关于公布《营业线施工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的通知(太铁运〔2015〕207号)等文件的要求对施工项目进行施工类别划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逐级上报审批并按照要求派专人进行盯控。
作业内容 搭设、拆除跨越架 封线跨越 拆网 类别 B类 Ⅲ级 Ⅲ级 3.跨越架搭设基本要求与方法 3.1跨越架搭设方法
(1)跨越架搭设
跨越架的搭设要逐根起立,并在钢管头上绑扎一根φ12尼龙绳,由专人在外侧控制,防止钢管向铁路侧倾倒。搭设跨越架前必须对被跨越物进行复测。复测无误后,使用全站仪在京原铁路两侧坡角外3.0m处各测定出与本改造110KV中心线的交点,以此点为跨越架中心,由此点顺铁路方向两侧各分别架设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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