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好在这些用语在“文明”前面加了限定词,能知其所指。但很多情况下,大家都使用“文明”一词,而这一概念的含义相互间却有可能大相径庭。鉴于这种见仁见智的局面一时难以改变,强求统一显然是徒劳的,也是不可能的,因此笔者建议研究者在使用它时,不妨对它作一界定或说明,那怕是在“文明”一词前面加一个限定词也行,以明确对话的前提,避免不必要的混乱。笔者在以前以及本文中所使用的“文明”一词,都是指与史前相区别的文明社会、文明时代的文明。
2、文明的要素与标志问题
在文明史的研究中,每当人们识别和判断古代某一区域或民族是否已进入文明时代、文明社会时,每每需要一个标志性的东西。由于一百多年来考古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以及如我们在开头所说的,研究文明起源主要依赖考古学资料的缘故,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人们都是把文字、铜器、城市、礼仪祭祀中心等作为文明的标志或要素来探讨文明的起源[8]。的确,这多少跟文明起源这一问题的性质有关系。我们知道,许多鲜为人知的早期文明社会和国家都是先于文献的传世而出现,因而能够反映或说明这些文明与国家的唯一凭据是它们的物质遗留――即古代人们的活动和环境的物质遗留物,亦即考古学术语中所说的遗迹、遗物、遗址、遗存之类。这样,人们只有通过考古学的方法才能找到最早的文明,所以,将那些通过考古发掘即可观察到的遗存――诸如铜器、文字、城市、礼仪祭祀中心之类规定为文明的标志,当然是再方便不过了,其可操作性也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学者们发现,这一文明观是有局限的。其一是它将文明看成是单项因素的凑合,形成所谓“博物馆清单”式的文明观[9],亦即它既难以对文明社会的出现作出结构特征性的说明,更难以对文明社会的形成过程作出应有的解释[10]。其二是这类“标志物”很难将它们作为统一性的共同标志来放之四海而皆准[11]。例如以铜器为例,中国、西亚两河流域、埃及、南欧爱琴海域等早期文明时代也是铜器时代,然而中美洲墨西哥的特奥蒂瓦坎文明和玛雅文明都是没有铜器的文明;而西欧并非在其铜器时代而是在其铁器时代才进入文明社会的。文字也是这样,自摩尔根以来许多社会科学家都把文字作为文明的标志,然而,南美洲秘鲁的印加文明,虽已建立了强大的帝国式的国家,
却没有文字的使用;包括匈奴在内的许多游牧民族,在其初期文明社会虽已建立了政权机构,却也没有文字。城市、城邑或都市也是如此,对于农业民族来说固然是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宗教的中心,是社会结构的物化形式之一,而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则不成为绝对性的东西。即使在农业民族中,古埃及、西亚两河流域、中国、中美洲等地,其早期城市都邑的性格特征也是各显其异。 现在,我们无法判定一个社会究竟应具备几项这样的“标志物”(即在所谓文明诸“要素”中究竟应具备几项“要素”),才算进入文明时代。之所以会是这种情况,这里面显然有文明起源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的问题。我们在考察古代世界各大文明时,每每能看到一些共同性的趋势和现象,这应该是由于它们都要面对一些共同性的问题所致。然而又由于各地生态系统、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毕竟不同,使得人们的生产形式、生活方式,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形成种种差异,从而在进入文明时代的过程中,那些被学界称之为文明的“要素”或物化的标志物也必然会呈现出差别。我们也正是通过这些差异,才可以对各区域不同类型的文明作出进一步的比较。可以说,古代不同类型的文明在其演进过程中所呈现的物化形式有同有异是必然的,而我们却非要整齐划一地规定出几项“标志物”,这显然是一个难以解决的矛盾。
事实上,各大文明古国各自的文明特征或物化的标志物都是分别归纳出来的,而且研究的方法往往是由已知推未知,那么,我们能否从各地古典时期的情形上溯到文明起源时期,用古典时期已经完全成型的这些所谓文明的要素来作为各地文明起源期的衡量标尺?这里面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这些文明的“要素”也都有一个起源和发展的过程,它们虽然都随着社会发展的脚步而向前迈进,但它们在每一阶段相互之间的发展程度并非完全对应。以中国为例,我们知道在商代后期和西周时期亦即古典的主要时期,被称为文明要素的文字、青铜器、都邑等都是具备的,那么是否能以这三项都具备为条件来判定中国何时进入文明时代?这也是很难说的。
先说文字,在商代的殷墟时期存有大量甲骨文,这一时期的文明是有文字的文明,是无庸置疑的。向前推移,在商代前期的郑州二里岗,曾发现两片有字的牛骨,一片为牛肱骨,上刻有“”字;另一片为牛肋骨,其上刻有“乙丑贞,从受。十月”和“又(侑)土(社),羊”的文字[12],所以有商一代是有文字的
文明时代。然而,再向前推移,到了二里头文化时期,除了发现刻在陶器上的一些简单符号外,尚未发现象二里岗字骨那样的较为成熟的文字。诚然,依据大汶口文化陶器上象形的刻划符号以及良渚等文化中几个字在一起能连读成句的符号的存在,可以推论,二里头文化时期很可能已使用文字,只是现在确实没有发现,但我们总不能据此说二里头时期尚未进入文明时代吧!
再说铜器,由商周青铜时代向前推移,二里头三、四期出土有青铜容器、礼器,二里头二期截至目前为止出土的只是小件铜器,尚未发现铜容器和礼器,再考虑龙山时代已有小件铜器的发现,我们说铜器从产生到发展也应有一个过程,很难以其发展的某种程度,如铜容器礼器的出现作为开始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从世界各地的上古史来看,不少地区确实是在铜器时代进入了阶级社会,但绝非一见铜器即为已进入阶级社会,而是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和财富积累阶段。因而,发现了早期铜器,要判断它究竟是原始社会末期的东西?还是阶级社会的产品?必须联系其他条件综合研究,必须考察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
城市、都邑的问题也比较复杂。商周时期的都邑无论从考古、甲骨金文,还是文献,都是清楚的。二里头文化的二里头遗址虽然未发现城墙,但以宫殿宗庙为中心的遗址内涵、布局和规模都决定了它的性质是都邑,这已得到学界的共识。在以往发现的属于二里头三、四期的一、二号夯土建筑基址外,近来又发掘出了属于二期的三号、四号、五号建筑基址,其中叠压在二号基址之下的三号夯土建筑基址,规模比二号大,结构也比一、二号复杂,为三进院落。因而二里头遗址在二期时也是都邑应该不成问题[13]。一期时的二里头遗址不属于都邑,但不等于二里头文化在一期时期没有进入文明社会,这是因为此时的都邑不在二里头,在别的地方。从二里头文化再向前追溯,龙山时代及其之前就已出现城邑,但判断龙山时期城邑的性质要比二里头更费劲一些。首先感到困惑的是目前报道的城址数量虽说很多,但我们对城内的内涵、布局、建制、城内与城外的关系等却知道的不多[14]。不过,从河南新密市古城寨龙山文化城址[15]和山西襄汾陶寺龙山文化城址[16]内大型夯土建筑基址的发掘来看,龙山时代的有些城址已属都邑性质,特别是象陶寺的城址,若能把大、小城圈与城内建筑的布局、大城的建构与规模、城内大、中、小各类夯土建筑基址存在的时间及其相互关系,以及与周边其它遗址、聚落的关系等问题搞清楚,再结合以往发掘的大量墓葬资料,将会
对中原地区文明起源和国家形成的研究有一个大的突破。但也不可否认,由于二里头文化以前不同地区的城址,其产生的原因和文化、历史背景并不完全相同,城址的性质及其在聚落群中的地位也无法一概而论,应该甄别对待,进行具体的研究论证[17]。
通过上面对中国古代所谓文明的几个要素的具体分析,可知即使把古典期归纳出来的几项标志套用在文明起源期,也还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针对上述传统文明观所具有的诸多局限性,笔者曾提出另一思考,即以国家的出现作为进入文明社会、文明时代的标志。其思路,一是恩格斯曾有过“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的说法,一百来年国内外许多社会科学者都把国家的出现作为史前社会的终结与文明社会的开端来对待的,笔者也把国家视为文明的“伴随物”。二是以所谓文明要素作为文明的标志的做法,实际上是在文明的文化形式的层面上考虑问题,而以国家的出现为标志则是在具体的文化形式之外的抽象层次上着眼的,是社会意义上的文明,因而它避免了“博物馆清单”式的文明观,能反映文明的社会结构特征。又由于它的抽象层次和从社会形态的推移考虑问题,因而这种统一的共同标志允许在不同的生态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中有着不尽相同的文化表现或物化形式[18]。
以国家的出现作为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那么,国家形成的标志又是什么呢?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曾提出两个标志――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和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的设立。对于这两个标志,我国学术界长期以来一直是这样使用的。但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发现,按地区划分它的国民,对于古希腊罗马来说也许是适用的,而对于其他更为古老的许多民族则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笔者曾主张将国家形成的标志修正为:一是阶级或阶层、等级的存在;二是强制性权力系统的设立[19]。阶级、阶层或等级之类的出现是国家得以建立的社会基础,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强制性的公共权力机构的设立则是国家的社会职能,是国家机构的本质特征。尽管在国家形成途径或机制的解释上有内部冲突论、外部冲突论、管理论、融合论等诸多理论观点的不同,但作为国家形成的结果,都有阶级或阶层、等级之类社会分化的存在,都有某种形式的强制性权力的设立,则是确凿无疑的。所以,各文明国家中阶层、阶级和强制性权力形成途径和存在形式的差异,并不影响将国家的出现作为进入文明社会、文明
时代的标志[20]。
将国家的出现作为文明社会到来的标志,以及把国家形成的标志又规定为阶层、等级、阶级的存在和强制性权力系统的设立,这些都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考虑。这里依然存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对于农业民族来说,阶级或等级的情况,可以通过墓葬材料以及居址的规格、规模、技术水准等反映出来;强制性权力可以从多方位进行考察,其中都邑的发现、都邑内宫室宗庙性建筑等一系列能反映人力、物力、资源的集中以及社会协调、支配机构存在的材料,是最基本、最核心的。所以,笔者虽说不主张一见城邑即断定国家已存在,但若以阶层、阶级的分化为前提,此时的城邑及其内涵的情形就能说明问题了。
以国家的出现作为文明社会到来的标志,可以暂且称之为“国家文明观”,这主要是针对“博物馆清单式”文明观的局限性提出的,但这个国家文明观是否也有其局限性呢?
首先,有学者提出,“文明”与“国家”不同步[21]。其中,有的认为文明早于国家,“人类最初的文明是农业文明”。这样看来似乎人类文明的历史已有一万年,但又由于他把打井技术的发明作为这场农业文明革命的技术条件,似乎所谓农业文明不以农业的出现为开始而是以农业发展到某个阶段为起点。具体地说来,“黄河流域成为中国文明的摇篮,成为世界第一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是由于社会剩余劳动的出现和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相结合的产物。从世界第一代文明来看,这些地区社会剩余劳动出现的时间,大约是母系氏族晚期的新石器时代中期或稍后。从地下考古的成果看,中国在仰韶文化时期,已经开始有贫富之间的差异,证明社会剩余劳动已经产生。而这,正好是母系氏族的晚期。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的优越,恰好又造成了这个阶段由混合经济向以种植经济为主的经济变革的实现,于是就使黄河流域在社会剩余劳动出现不久,就迈进了文明阶段。这个阶段基本是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阶段开始发生,而包括整个父系氏族公社阶段”[22]。这里,关于“文明”的概念似乎有点不清,一是他把“农业文明”与“文明社会”、“文明时代”相混淆;二是似乎“剩余劳动的出现”成了文明的标志,那么,为什么“剩余劳动的出现”能作为文明的标志?其程度为多少?都是不清楚的;三是似乎“种植经济为主”也是标志。总之,概念不清。不过在他看来“文明”早于“国家”是明确的。在另一“文明”与“国家”不同步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