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震中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现状与思考(1)(3)

2019-03-09 20:38

中,其情况又分为两类:“有的地区与民族先达到文明后创立国家,也有的地区,国家则先于使用文字记载前出现,以文明诞生的重要标志看,这是文明未出现,国家就先确立了。无文字民族国家是野蛮国家”[23]。这里,以文字为文明的重要标志,不失为一种考虑。这坚持了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认为文明时代“始于标音字母的发明和文字的使用”,“刻在石头上的象形文字可以视为与标音字母相等的标准”,以及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说的正是“由于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过渡到文明时代”的看法,但对文明又作了很大的限定,认为“‘文明’是从人类生产技能的物质变化及思维能力的发展层面上讲的”[24]。这一限定显然与许多学者认为文明既包括文化、技术、思维之类层面,也包括政治社会层面的概念是不同的。如果“文明”不包括政治社会的层面,那么,当然不能以国家的出现作为文明时代到来的标志。

其次,国家文明观会否只片面地强调文明的社会功能,而忽视文明的文化功能呢?笔者认为,在理论上讲这二者偏移任何一方都应该是可以避免的。以国家的出现作为文明社会到来的标志,主要是考虑到国家是文明的伴随物,而文明的概念则既含有文化、技术的层面,也含有政治社会的层面,国家只是属于政治社会层面里的东西。所以,正确的做法是,在文明起源的研究中,既要研究文化、技术层面的演进与发展的过程,也要研究政治社会层面的演进与发展的过程,亦即既研究文化意义的文明,也研究社会意义的文明,并以二者互为参照系,使我们对文明起源与发展过程的研究丰富而充实。至于在实际研究中,由于种种原因而侧重或偏移了某一方面、忽略另一方的情形,也是存在的。所以,只要这两方面的资料充分,就应该对文化意义的文明和社会意义的文明都作深入的研究。 也有学者对学界有关文明的概念、标志、要素之类的讨论本身提出质疑,一是认为“这些产生在西方考古资料基础之上的概念在是否可以恰如其分地表达出中国文明的性格方面,是不无问题的”[25],二是认为中国的文明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多元的历史过程,“对这样一个充满辩证关系的过程的把握,绝非是仅仅通过对城墙、青铜器、文字、阶级等这几项所谓文明要素的发生发展的梳理就能达到的,也绝非简单的进化理论就能解释得了的”[26]。这里涉及到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其一是向欧洲中心论挑战,在按照近代西方社会科学思想所归纳出来的诸概念及其理论框架之外,我们可否从中国的材料和实际出发,归纳出适

合中国实际的新的概念、新的理论?这也不禁使我们想到,张光直先生曾经提到的:“中国历史初期从原始社会向文明社会的演进过程有它自己的若干特性。如何解释它这种特性与近东和欧洲的西方文明这一段社会演进特征之间的差异,与由此所见中国历史研究对社会科学一般法则的贡献,正是亟待我们进一步积极研究的课题。[27]”日本学者沟口雄三教授主张需要把欧洲和亚洲都相对化,即不是以一个价值观来看问题,而是以新的视野来重新认识多样的现实世界[28]。鹤间和幸教授也提出要拓展新的视野,他说“有必要把‘文明’、‘(国民)国家’、‘民族’、‘共同体’这样近代主义式的概念以及诸如‘专制’、‘亚细亚生产方式’、‘亚细亚式共同体’这些被欧洲随意对应的概念暂且搁下,在一方面保留‘中华民族’、‘汉民族’这一近代中国人的立场的同时,应首先读解中国固有的世界”[29]。其二是强调了对文明过程的研究,而且这是一种动态的、充满辩证关系的过程。的确,无论是在理论的创新上还是在史实的描述上,我们都需要重新审视旧有的概念,而不论这种概念是根据何地何种材料产生的,其中若能依据中国的材料创立出适合中国实际的新概念,显然也是对人类社会科学的贡献,这确实需要我们把欧洲和亚洲、把西方和东方都加以相对化。与此同时,我们又不能仅仅停留在概念、标志、要素之类的研究上,在文明起源的研究中,有关过程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这种过程的研究确实也绝非是仅仅是对城墙、青铜器、文字、阶级等这几项所谓文明要素的发生发展的梳理而已,也不是简单地套用某一进化理论就能解决问题。在对文明过程的研究中,若能做到:既考虑文明化过程所面临的一般性的问题,也探讨各地域的特殊性和多样性;既梳理出地域内部各自的成长脉络,也研究地域间的交互作用和发展势头的消长起伏;既着眼于文化、技术、思维之类的层面,也着眼于政治社会的层面,这些都是最理想的,但也是以具备充分的、令人信服的资料为前提的。

三、中国文明起源的时间与空间问题

中国文明起源的时间是随着考古学的实践而逐渐向前推移的。商代有甲骨文字,这是1899年甲骨文被发现后很快就被认识的。甲骨文之外,对商代文明更全面的认识,始于1928年开始的对安阳殷墟的考古学发掘。从1928年至1937

年,在安阳殷墟进行了十五次发掘,发现了商代晚期的宫殿宗庙基址和王陵墓群,以及大量的铜器、陶器、石器、骨器和大批的甲骨文,从而证明殷墟是自盘庚迁殷[30]直至纣王灭国,历时273年之久的商代晚期都城。通过殷墟的发掘,当时的学术界一般认为中国文明可以上溯到商代晚期。例如在史学界,郭沫若先生在1930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由于对商代的社会估计较低(如说商代是石器、骨器、青铜器并存,故而还“是金石并用时期”;商代已有文字,可“还在形成途中”;“商代的末年还是以牧畜为主要的生产”,“农业在当时尚未十分发达”;商代的王位是兄终弟及;据卜辞,商人尊崇先妣,对先妣特祭,在殷末年“都有多父多母的现象”等),把殷商社会定为“氏族社会的末期”。而吕振羽先生1934年初版、1961年再版的《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和1935年初版、1946年出修订版、1962年再版的《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都以夏代为“父系本位的氏族社会”,而对殷代的文化、生产、社会组织等重新进行了分析论证,对殷代文明作了新的估计,认为殷代是出现国家的奴隶制社会的开始。将商代以前作为史前社会来对待,类似的看法也见于吴泽先生在1943年由桂林文化供应站初版的《中国原始社会史》和1949年8月由长风书店出版的《古代史》(殷代奴隶制社会史),以及翦伯赞先生在1943年写的《中国史纲》第一卷等书中。 到了50年代初,首先是郭沫若先生改变了他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对商代社会性质的看法,不但以为商代是奴隶制社会,而且将夏、商、周三代作为一个统一的社会形态来考虑,认为夏、商、周三代的生产方式都是奴隶制[31]。随着郭沫若的这一改变,史学界一些学者明确主张夏代是已进入国家的奴隶制时代[32]。但夏代文化是什么,则是很不清楚的,因此范文澜先生在1954年再版的《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编中,依据龙山文化层在仰韶之上,殷商之下,称之为“假设的夏朝遗迹”。诚然,当时史学界也有一些学者依然坚持盘庚迁殷以后中国进入文明时代[33]。所以,真正使中国文明形成的时间进一步向前推移的是郑州商城的发现和偃师二里头遗址的发掘。

1952年,在对郑州二里岗遗址的发掘中,发现其文化遗存的面貌特征与安阳殷墟文化有相似,也有区别,即把此类遗存命名为二里岗期商文化。1954年,在郑州人民公园遗址的发掘中,发现该遗址的文化堆积分上、中、下三层,上层文化特征与殷墟接近,中、下层则与二里岗期商文化相同,由此在年代上确定了

二里岗期商文化早于安阳殷墟文化。而二里岗期的都城遗址是1955年发现的,这年秋,在河南郑州发现了商代早期的城垣遗迹,其后经历了四十多年的发掘,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收获。郑州商城城址略呈南北纵长方形,周长6960米。在南城墙和西城墙之外约600-1100米处,又断断续续发现三段夯土墙基,可称之为外郭城墙。在城内东北隅发现大面积宫殿建筑基址,在城垣与外郭之间则有多处铸铜、制骨、制陶等手工业作坊遗址。郑州商城的发现,使得在考古学上找到了早于殷墟的商代前期的都城,也使得中国文明至少要提前到商代早期。 在发现了二里岗期商文化之后,对于夏文化的探讨也提到了议事日程。现在学术界多主张二里头文化或二里头文化的大部分是夏文化。这一问题最早是由李学勤先生提出的。在这之前,尽管以前也有人提出过仰韶文化或龙山文化为夏文化,但因在时间的对应上和文化的衔接上存在着种种问题,而难以引起学术界的争鸣。1958年,李学勤先生根据“在郑州商族文化层与龙山文化层重叠时,其间每夹有无文化遗物的土层,表明二者不相接。在洛达庙、南关外、王等地果然发现了介于二者之间的文化层,我们称之为‘南关外期’或‘洛达庙期’。它们更接近龙山文化,而有特异点”。因而他提出“这两期都早于二里岗下层,最可能是夏代的”,“目前在郑州我们可能发现了夏代文化遗址”。至于龙山文化,他说“现在证明龙山文化与商初的商族文化间还有中介和演变期,所以主要的龙山文化的时代必须提早”[34]。所谓“洛达庙期”即当时考古学界所称之“洛达庙类型”,也即后来称之为“二里头文化”。李学勤先生提出洛达庙期的考古学文化就是夏文化,只是问题的提出,当时在考古学界仍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洛达庙类型文化本身还可以作出进一步分期,它的上层比较接近商代早期文化,因而可能是商代早期以前的文化。它的下层比较接近‘河南龙山文化’,有可能是夏文化。有的则认为这种文化遗存的绝对年代还不易确定,而且具有较多的商文化特点,因而,洛达庙类型文化的下层仍然是商文化,而更早的‘河南龙山文化’才是夏文化”[35]。洛达庙类型文化即二里头文化的年代为夏还是为商,这在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是不易确定的,但二里头文化的重要性通过二里头遗址发现都邑性质的遗存而一直为学界所瞩目。

1959年夏天,为了探索夏文化,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以徐旭生先生为首的调查组,赴豫西地区进行“夏墟”的调查,在河南偃师县二里头发现了面积颇

大、文化遗存十分丰富的遗存,他们当时就已意识到这一遗址的重要性,判断它“实为一大都会”,又由于它包含一些与二里岗文化相近的因素,因而认为它很有可能是“汤都西亳”[36]。二里头遗址发现后,从60年代初开始发掘至今四十年来,在二里头二期、三期、四期都发现有大型宫殿宗庙建筑基址,还发现有铸铜遗迹、房基、陶窑、墓葬和青铜器等,所以二里头遗址从二期到四期都是作为都邑而存在的。

关于二里头遗址究竟是夏代的都邑还是汤都西亳的问题,以偃师商城的发现为契机,前后经历了两个阶段。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一些学者考虑到在二里头文化的一至四期中二、三期间的差异,三、四期与二里岗下层相近,以及文献中偃师为汤都西亳的说法,认为二里头一、二期是夏文化,三、四期是商文化,三、四期是汤都西亳时的都邑遗址[37]。另一种观点认为,“郑州商城本身属最早的商年,而商城之下的诸文化层的下限乃属夏年”,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都属夏文化,并提出著名的郑亳说,认为商汤所都亳城是郑州商城[38]。此外,也有主张二里头一至三期为夏文化,四期为商文化[39]或四期为夏桀灭亡后进入商初的夏人文化[40]。还有认为二里头一期文化为夏文化,二期以后为商文化[41]。1983年发现偃师商城之后,一些原认为二里头三、四期为汤都西亳的学者,转而认为偃师商城为汤都西亳,这样,二里头文化或二里头文化的大部分时期均为夏文化,已为更多的学者所接受。据《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年――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夏文化似乎还可以从二里头一期上延到“新砦期”[42],新砦期文化上接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下连二里头一期[43]。根据这些,现在多数学者主张二里头遗址属于夏朝时期的都邑[44],于是中国古代文明也就可以上溯到夏代了。

作为都邑的二里头遗址的发现,以及二里头文化被推定为夏文化,使得我国史学界原本就认为中国古代文明和国家始于夏代的学者,找到了考古学上的依据,这也成为目前我国学术界一种较为普遍的看法,即中国进入文明社会的时间,在考古学上为二里头文化时期,在历史朝代上为夏代。但不可否认的是,自70年代末以来就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在二里头文化之前或夏代之前,中国即已进入属于早期国家的文明社会。

认为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形成的时间远在夏代之前的论者,目前还不能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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