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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报告。
监理工程师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职责为: (1)接受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和委托,负责各专业监理业务。
(2)组织设计单位对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审核施工图纸,审查设计修改通知,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组织编制不同项目、不同专业的《监理细则》。
(4)依照合同文件,组织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及特殊工工艺的处理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5)监督承包人按合同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监督施工程序和施工进度。
(6)施工过程中,组织监督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和工程监测工作。
(7)审核承包人的支付申请,包括完成工程量收方和计算、单价、预付款的支付和扣还、滞留金的扣除和归还、计日工计算、附加工程费计算、补偿与索赔费用计算等,并草拟进度付款凭证与各工程项目的质量评价,呈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办理支付。
(8)审核承包人发来的信函,对于重大问题,应提出处理意见,并草拟答复的信函,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发。
(9)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组织索赔调查,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报告。 (10)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组织索赔调查和特殊风险事件,并与承包人协商后提出处理报告,呈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报业主批准后实施。
(11)组织调查工程延期的补救措施、工程缺陷责任的补救措施,并与承包人协商后提出处理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报业主批准后实施。 (12)编写单项工程批复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13)参与各单项工程批复及交工验,草拟验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入凭证。 (14)参与工程竣工验收,草拟验收报告和解除缺陷责任证书。 (15)指导和安排监理员的工作。
监理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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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授权分管的工程部位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各项施工活动,掌握施工进度、施工程序和方法,工程质量与安全,以及设备、材料和劳力使用等详细情况,报专业(现场)监理工程师尽可能详细地填入《监理日记》。
(2)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修改通知、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检查控制各工程部位和施工工序的质量,审查承包人的自检报告。
(3)参加组织单元工程的验收,负责填写有关施工情况说明,单元工程验收合格证。
(4)及时向专业(现场)工程师报告承包人的工作进展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5)及时向承包人提出违约现象并要求纠正,同时向专业(现场)工程师报告。 (6)提供、核对每月完成工程量与质量评价资料。 (7)对索赔提供证明材料。
(8)和承包人现场施工人员密切配合,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9)做好分管项目的技术与管理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参加编写单项工程技术与管理总结。
(10)在专业(现场)工程师的指导下,完成旁站、质量跟踪检查工作。 (11)参与承包人试验检验和对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试验检验,并负责监理规定的抽检工作。 1.9.2 监理人员奖惩制度
1.9.2.1 监理咨询服务部对有下列表现的监理人员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监理咨询服务部规章制度;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遵守职业准则,事迹突出的。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的。 3.积极向监理咨询服务部或发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监理咨询服务部或发包人采纳的。
4.维护监理咨询服务部利益,为监理咨询服务部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
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的。 6.其他对监理咨询服务部作出贡献,监理咨询服务部领导研究认为应当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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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1.9.2.2 监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监理咨询服务部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仪器、工具,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行为,但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泄露监理咨询服务部秘密,违反监理职业准则索取回扣、介绍费等不正当收入的。
监理人员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2.工程质量控制
保证优良的工程质量既是承包人的责任,更是监理工作的核心。监理组将根据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严把工程质量关,增强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施工作业活动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2.1 质量控制原则
宣城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的质量管理将遵循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发包人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法人代表和现场机构负责人负总责,工程技术科具体负责的质量管理体系。承包人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实行施工班组兼职质检员初检、施工队兼职质检员或质检科专职质检员复检、承包人专职质检员终检的三级检验制度。监理单位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总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控制全面负责,各项目监理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对其分管的工程质量控制具体负责,监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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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师对其所监理的工程部位进行质量检验、检测和评定并对质量控制负责。 2.2 质量控制目标
宣城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合同项目的质量目标是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争取优良,争创优质工程。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工序)的质量目标是确保合格,并提高优良率。对单元工程(工序)质量不合格的必须采取处理,达到质量合格的标准。 2.3 质量控制内容
依据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宣城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在质量控制方面将进行以下主要工作。
(1)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监督施工和进行验收; (2) 按现行标准对项目进行划分,制定质量控制措施; (3) 主持或协助发包人组织设计人等进行设计和技术交底; (4) 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划;
(5) 督促承包人检验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成品、半成品,并按规定进行抽检; (6)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检查、验收; (7) 分析、研究质量状况、存在问题与防治对策;
(8) 按现行标准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评定质量等级。 2.4 质量控制措施
2.4.1 质量控制组织体系和程序 宣城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将建立宣城市三江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责任限公司领导下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的分级分工负责的质量控制组织体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总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质量现场负责,专业负责人及监理工程师分部位分专业具体负责。见图2.1。质量控制一般程序见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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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质量控制措施 施工图纸提供或设计变更 设计文件签发 yes 组织设计单位 进行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措施计划 施工措施计划审议 yes 建筑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检验 施工准备查验合格审批开工申请单、签发开工令 其他资源投入 设计人对设计意见或建文件进行修改 NO 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报送 N信息 反馈 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阶段 验收阶段 每道工序开工 yes 承包人质量自检 yes 监理工程师验收 施工实施 干扰因现场跟踪监理 NO NO 监理工程师签发终检合格开工证 进入下一道工序 单元、分项分部 工程验收 ye s 支付计量申报 竣工资料整理 竣工验收 图2.2 质量控制一般程序图 宣城市三江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