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军仁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B C D E 良好 称职 不甚称职 不称职 80-89分 70-79分 60-69分 60分以下 10~15% 60%~75% 10~15% 2~5% 4. 奖惩金额发放:各等级对应的奖惩金额见下表: 等级 A B C D E 含义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甚称职 不称职 奖惩金额 +200 +100 0 -100 -200 如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或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 培训发展: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制订相应的员工培训方案。 6. 职位调整:根据月度考核情况进行降职和晋升。
7. 薪资调整:根据月度考核成绩以及综合评估,结合公司整体效益和部门(服务中心)业绩确定员工调资及幅度。 第7条 考核资料归档
1. 公司行政事务部负责保管员工原始考核记录,每月按时装订归档。 2. 为保证考核记录的有效性,考核记录原则上不允许涂改。
3. 考核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二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由公司行政事务部统一销毁。 第8条 考核相关规定
1. 被考核者与各级考核者应按时完成《月度计划绩效考评表》,如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考核工作推迟,其直接上级有权对该员工当月的考核扣(1~5分)。
2. 考核者在考核时,被考核者应予以配合,对存在的违规行为须签字确认,如拒签字者,考核者可根据情节轻重扣(5~20分)。
3. 考核不仅仅是直接上级的事情,应该全员参与,大家一起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4. 各部门、服务中心及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员工的考核工作,把考核工作列入每月的重点工作来抓。
5. 考核者对被考核者要全月进行跟踪考察,并及时记录。
6. 考核者未按公司考核制度规定执行,引起被考核者对其投诉,经查属实确有失误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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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情节轻重酌情对考核者作出相应处罚。
7. 被考核者拒绝接受考核或无故拖延的,其考核等级为不称职;泄露公司内部机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公司名誉造成重大损害,按集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情节严重作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贪污公司公款,发现一次按挪用金额的五倍赔偿,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如情节严重作解除劳动关系处理,直至移送公安机关。
8. 月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主要参考依据。
9. 行政事务部汇总各部门、服务中心考核结果,建立员工考核档案,登记考核结果。
第二节 操作岗位员工考核方法 第9条 考核目的
为使物业公司操作岗位月度考核简单易行,奖罚有据,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凝聚力和归宿感,特制定此考核方法。 第10条 适用范围和考核对象
1. 本细则适用于物业公司内全体操作岗位员工。 2. 以下人员不列入考核对象: (1)入职15天内员工。
(2)考核期间缺勤天数达到15天(含)以上者。
3. 因人事变动调到新部门未满半个月的员工,其当月考核由原部门考核,超过半个月则由新部门考核。
4. 考核周期:每月1日至月末。 第11条 考核方式
1. 综合成绩由直接上级根据平时工作的综合表现打分,逐级审核,总经理审批; 2. 月末参加由行政事务部组织的月度理论考试,物业公司员工、保安公司员工还要参加由部门组织的军事考核。 第12条 考核评定
1. 保安公司员工:月度考核总成绩=综合成绩×40%+理论考试成绩×30%+军事考核成绩×30%;
2. 物业公司员工:月度考核总成绩=综合成绩×50%+理论考试成绩×50%; 3. 公司其他部门员工:月度考核总成绩=综合成绩×100%; 第13条 考核结果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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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班组长奖罚如下:
1.1 本月考核班组平均成绩第一名,奖励班长100元。
1.2 月度考核班组平均成绩连续3月排名第一名,奖励班长200元。
1.3 月度考核班组平均成绩连续2个月排名倒数第一名,罚款班长100元;连续3个月排名倒数第一名,对班长作调岗或降职降薪处理。 2. 对操作岗位普通员工奖罚如下:
2.1班组人数10人(含)以上,总成绩班组排名前40%的给予奖励: 班组排名 10%(含)以上 10%——20%(含) 20%——40%(含) 2. 2班组人数6——9人以, 班组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奖励金额(元) 100 60 30 奖励金额(元) 100 60 30 2.3班组人数小于5人(含),第一名奖励100元、第二名奖励60元。 2.4月度考核总成绩60分以下的,一次罚款50元; 2.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任一次考试的,一次罚款100元。
2.6考试作弊的,成绩以0分处理,取消参加月度考核的权利外,一次罚款100元。 2.7总成绩连续2个月排名班组倒数第一或第二,一次罚款50元;连续3个月排名倒数第一或第二,给与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2.8连续三月月度考核总成绩60分以下的、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考试作弊的,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3. 考核反馈:每月考核结果由行政事务部下发。
4. 申诉:对不合理的考核,员工在看到下发文件2天内向行政事务部提出申诉。 第14条 考核体现
考核结果直接跟工资挂钩,由公司财务根据考核结果在工资中奖罚。 第15条 考核相关规定
主管对下级评分必须公平、公正。如有袒护、隐瞒不报、歪曲事实行为的,主管将按员工的2倍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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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员工晋升
第15条 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将获得优先晋升和发展机会;公司并在一定程度上执行竞争上岗制度。 第16条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职员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薪金亦会相应增加: 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才能卓著、成绩特别突出且能胜任更高职务者; 3. 连续两年被公司授予“优秀员工”称号者; 4. 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5. 对有关职务工作内容充分了解,并体现出职务兴趣; 6. 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
7. 已参加过拟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8. 达到拟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第17条 公司晋升顺序:
晋升直线:普通员工--->班长--->主管--->经理--->总经理--->其他更高职位 晋升支线:助理职、副职等非直线职位列入行政支线
第九章 奖惩条例
第一节 奖励规定
第1条 公司对作出贡献者,依贡献大小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2条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先进称号等。 第3条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公司予以表扬:
1. 品行端正,诚实可信,工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成绩优良者; 2. 拾金(物)不昧,事迹突出者; 3. 积极参与公司各种活动,表现优秀者; 4. 发挥模范作用,为公司增添光彩者; 5. 有其他功绩者。
第4条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公司予以记功:
1. 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有积极建议,采纳实施后卓有成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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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节约物料或利用废料卓有成效者; 3. 遇有灾变勇于保护公司财产者; 4. 检举盗窃案件,维护公司利益者; 5. 有其他类似较大功绩者; 6. 表扬满三次以上,功绩突出者。
第5条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公司予以记大功:
1. 遇有重大事故或灾害时奋不顾身,避免公司重大损失者; 2. 保护他人财物、人身安全卓有功绩者; 3. 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 有重大技术改进或管理制度改善,使公司获重大利益者; 5. 有其他类似功绩者;
6. 记功满三次以上,功绩突出者。
第6条 有特别重大贡献者,公司给予晋级或授予先进称号: 1. 创造发明,对公司卓有贡献,使成本剧降、利润突增者; 2. 技术改造,简化作业程序、方便操作、极大提升效率、品质者; 3. 积极挖潜,解决公司重大困难、避免公司重大损失卓有成效者; 4. 其他类似重大贡献者。 第二节 惩罚规定
第7条 公司对违反《员工守则》或其他管理制度的员工,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惩罚。 第8条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和开除。 第9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给予警告: 1. 妨碍保安人员工作,不服检查、询问者; 2. 顶撞管理人员,不服教育者; 3. 违反考勤纪律者;
4. 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于禁烟区吸烟者; 5. 上班不穿戴规定劳防用品,或不戴胸卡者; 6. 工作疏忽导致轻微损失者;
7.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7次以上者;
8. 下班后对使用的物料、工具不加整理,或未关闭电源、门窗者; 9. 使用公司电话聊天者;
10. 下班时间逗留公司影响他人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