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义现象是指同一个词有一个以上的意义。以neck为例,它的意思有: (1) that part of an animal which joins the head to the body (2) the part of a garment that goes around the neck (3) a narrow stretch of land (4) a strait
(5) the lower part of a capital
从历史的角度看,多义现象是词义的发展的结果。 5.2.述谓结构分析
在分析句子的意义之前,有两点应该明确:
1)一个句子的意义并不是它所有组成部分意义的总和。一个句子的意义不能通过把组成它的所有单词的意义的相加来得出。
2)句子的意义包含两个方面:语法意义(grammatical meaning)和语义(semantic meaning)。一个句子的语法意义是指它的语法性。一个句子的语义是否可接受受选择性限制规则的支配。语法性受语言的语法规则的支配。选择性限制规则是对词的结合或搭配进行限制的规则,以确保语义的可接受性。符合语法的句子并不一定就是语义可接受的句子。例如:
*The brown concept jumps sympathetically.
述谓分析是由Leech提出的一种分析句子语义的手段。句子由主语、谓语构成,是语法分析的基本单位。述谓是句子语义分析的基本单位,是句子的抽象语义内容。述谓是由论元(argument)和谓词(predicate)构成。 一个论元是一个述谓的逻辑参与者,与一个句子中的一个或数个名词性成分大体一致。一个谓词是关于论元的陈述,或说明一个句子的论元间的逻辑关系。例如: He jumped. 是由论元He和谓词jump构成,写作:HE(JUMP)。由于句子的语法形式不影响述谓,所以以下句子具有同样的述谓HE( JUMP).: He jumps. He is jumping. He will jump. He has been jumping. Did he jump?
根据一个述谓中所包含的论元的数目可以把述谓结构分为一位述谓结构(含一个论元)、二位述谓结构(含两个论元)和空位述谓结构(不含论元)
Children like sweets. ( two-place predication) 写作:CHILDREN, SWEET(LIKE) John is ill. (one-place predication) 写作:JOHN(BE ILL)
It is hot.(no-place predication) 写作:(BE HOT)
“It is hot”是关于气象方面的话。由于it没有独立于谓词之外的意义,很难说it表达成分是论元。It的意义很容易预测,人们不会提出一个回答是it的问题,如: What is hot? * It! 所以,”It is hot.”是空位述谓结构。
在述谓结构中,谓词是主要成分,因为它包含了时态、形态等,也可以说它制约着论元,因为它决定了论元的数量和性质。成分分析和述谓分析结合起来可以帮助我们来描述句子的大部分意义。 第六章 语用学 1.什么是语用学 1.1定义
语用学研究的是语言使用者是如何使用句子成功进行交际的。它不是孤立地去研究语义,而是把语义置于使用语境中去研究的一门学科。 1.2语用学和语义学
语用学和语义学既有相关性又有相异性。两者都是对意义的研究。传统语义学把语义看成是抽象的,内在的,是语言本身的特性,不受语境的影响。因此传统语义学只研究语义的内在特征,不把语义研究置于语境中来考察。 语用学研究的是交际过程中语言意义的表达和理解。语用学家认为不把意义放在语境中来考虑就不可能对语义进行充分的描述,因此在研究语义时是否考虑语境便成了传统语义学和语用学的根本区别所在。 1.3语境
语境是交际双方共有的知识,它包括双方具有的语言知识以及有关客观世界的知识,而客观世界的知识又包括有关世界的常识性知识以及交际发生的实际情景知识。 1.4句子意义和话语意义
句子是语法单位。当把句子用在实际交际中时,句子便成了话语。句子意义是抽象的,是句子的语义内容,它孤立于语境之外; 话语意义是具体的,它基于句子意义与语境的结合,是句子意义在特定语境中的具体化,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和目的。由于话语语义是句子意义与语境结合的结果,话语语义要比句子的语义丰富得多。如:”You are a machine.”句子的意思是“你是机器。”,但是一旦与具体的语境相结合,就会产生不同的话语语义,如说话人可能是说听话人没有情感,或说听话人不知疲倦地工作,或者说听话人做事比较机械等。
大部分话语在语法形式上与句子相吻合,但是也有一些话语在语法上是不完整的,有些甚至不能还原为完整的句子。如,语言使用者在特定的语境中可以使用话语” The door, please!”去行使关门的请求。像“Hi!” 和“Ouch!”这样的话语很难还原成语法完整的句子。 2.言语行为理论
英国哲学家奥斯汀在20世纪50年代末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在他的言语行为理论中,奥斯汀区分了言有所述(constative)和言有所为(performative)。言有所述是陈述之言,用于陈述或描述,其
真值是可以检验的。 言有所为的话语不是以陈述或描述事实为目的的,是没有真值的。奥斯汀认为语言使用者在使用句子时并不总是为了去陈述或描述,而是为了实施一个言语行为。
奥斯汀认为人在说话时很可能同时实施三种言语行为, 即言内行为(locutionary act) 、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 act)。言内行为指的是“说话”这一行为本身,如说出单词、短语和句子等。言内行为通过句法、词汇和语音传递一个字面语义。 言外行为是通过说话这一动作实施一种行为,体现了说话人的说话意图。人们通过说话可以达到各种目的,如传递信息,发出命令、作出承诺、提出建议等。言后行为是指说话带来的后果,例如通过说话听话人受到了警告等。
在以上三种言语行为中,语言学家最为感兴趣的是言外行为,因为它与说话人的真实意图想吻合。美国语言学家舍尔把言外行为分为五大类:区别这五大类言外行为的标准是它们不同的言外之的:
1)阐述类: 阐述类的言外之的是说话人相信自己所说话的真实性。例如: It’s going to rain.
I have never heard it before.
2)指令类: 指令类的言外之的是说话人通过说话使听话人去做某件事,如: Come to me at 7 this evening!
3)承诺类: 承诺类的言外之的是使说话人对某一未来的行为作出承诺,如: I promise to finish my work by 8 tomorrow!
4)表达类: 表达类的言外之的是对命题内容中表明的某种事态表达说话人的某种心理状态,换句
话说,说话人对某一事态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态度,如: I am sorry to interrupt you.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your kind help.
5)宣告类: 宣告类的言外之的是使客观现实与所表达的命题内容立即相一致,如: I declare the meeting open.
属于同一类别的言外行为具有相同的言外之的,但是它们的言外之力可能会存在程度上的差别,如:
I swear that he is innocent. I guess that he is innocent. I think that he is innocent. 3.会话原则
英国哲学家格赖斯提出的合作原则是指导有效交际的最高原则。合作原则的具体内容是:
每一个参加交际的人在交际过程中所说的话要符合为大家所接受的交际目标或方向。 合作原则具体体现为以下四条准则:
量准则:1、使自己所说的话达到(交谈的现时目的)所要求的详尽的程度; 2、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细。 质准则:1、不要说自己认为是不真实的话; 2、不要说自己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关联准则:说话要关联。 方式准则:1、避免晦涩的词语; 2、避免歧义 3、说话要简要 4、说话要有条理
在交际中,虽然说话几乎总是遵循合作原则,但是他们并不一定始终如一地严格遵守合作原则以下的各条准则。当这些原则公然受到鄙视(flout)时往往我们的言语变的间接,会话含义就有可能产生。 Mary: Do you know where Prof. Zhang lives? John: Somewhere beyond the lake.
当Mary知道John是知道Prof. Zhang确切的住址,而且John也知道Mary是知道他知道Prof. Zhang的确切住址,这样一来,John公然违反了数量准则,提供的信息少于Mary所需要的信息,因此John的话语就会产生会话含义,既:“我不愿意告诉你Prof. Zhang具体住在什么地方。” Mary: Would you give us a lecture on the current affairs this afternoon? John: I'm afraid I am busy today.
当Mary知道John今天不忙,而且John也知道Mary是知道他今天不忙,在这种情况下,John的话语显然违反了质量准则,其会话含义是“我不愿意下午作时事报告。” Mary: Our linguistics teacher is terrible. Don't you think? John: It is getting colder and colder, isn’t it?
当Mary知道John是能够对语言学老师作出相关评论的,而且John也认为Mary是知道他能对语言学老师作出相关评论的,在这种情况下,John的话语公然违反了关联准则,产生的会话含义是“我不愿意与你讨论语言学老师的事。” Mary: Shall we get something for the kids?
John: Yes. But I veto I - C - E - C - R - E - A - M.
Mary是知道John能够正确的读出ice-cream这个词,John也认为Mary是知道他能够正确读出ice-cream这个词,在这种情况下,John的话语显然公然违反了方式准则,因为他没有直截了当地发出ice-cream这个字,而是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把它拼了出来,其会话含义是“我不想让孩子知道我们在讨论ice-cream。”
合作原则的意义在于它能解释为什么说话人在交际中能够向听话人传递多于字面意义的意义. 第七章:历史语言学 1.研究语言变化的目的与意义
历史语言学是研究语言变化的一门语言学分支。它主要关注语言历史的发展以及语言变化的过程。它要研究语言变化的本质特征以及导致语言变化的原因,同时它也要研究重新构建语言历史的方式方法,建立语言之间的亲缘关系。
2.语言变化的本质(The nature of language change)
语言的发展不可避免。语言的发展是普遍的、持续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是规则的,体系的。语言的发展涉及到语言语法体系的方方面面:语音的、句法的、语义的等。语言变化是个逐渐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否则社会的交际就会遇到障碍。语言的发展是语言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进化的过程。一般来说,英语语言的发展历史可以分为古英语阶段、中古英语阶段和现代英语阶段。 3.英语的历史发展(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English) 3.1英语历史发展的主要阶段
英语的发展经历了三个主要历史阶段: 古英语阶段(约450年---1100年) 中古英语阶段(约1100年至1500年) 现代英语阶段(约1500至今)。 3.1.1古英语
古英语源自欧洲大陆的盎格鲁撒克逊民族所操的语言,大约始于5世纪中期。古英语的发音与现代英语发音有很大的不同;在形态方面,古英语的名词几乎一半都有词尾变化,以显示主格、所有格和宾格。从句法结构上来看,古英语中的动词常位于主语之前。 3.1.2 中古英语
1066年的“诺曼征服”标志着中世纪英语的开始。在这一时期,法语作为统治阶层的语言对英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等词是在这一时期由法语进入英语语言。 3.1.3现代英语
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标志着现代英语的开始。在这一时期,英语受到了拉丁语和希腊语的影响。文艺复兴运动之后,英国在世界许多地方建立了殖民地,使英语使用遍布全球。以现代英语为母语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