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跨部门信息共享现状与问题分析(7)

2019-03-15 18:53

5 经验借鉴:国外地方政府跨部门信息共享状况及推进措施

众所周知,国外的电子政务发展较早并且已具有较高的水平,同样,关于地方政府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建设也相对较完善,因此,研究国外地方政府跨部门信息共享的进展现状对我国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以下将对国外的具体情况进行简要介绍:①,②,③,④

5.1 国外状况及措施

(1)信息共享数字化发展较快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政府部门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将工作中产生的信息资源从往日传统的纸质文献转变成电子文件,并且将这些数字化的电子政府信息资源整合成为各种各样的数据库,确定元数据标准,建立起统一的可进行查阅共享的检索平台等等,为政府行政效能的提高提供了可能性。

例如美国在信息技术的发展基础上,大量的政府信息资源从传统纸质文献逐步发展为电子信息资源,并且建立起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数据库、政府信息网络检索平台、各级各类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找服务系统等,并于2000年9月建成了一个超大型电子网站——“第一政府网”。这个电子网站体现了面向用户的思想,内容丰富适时,分类详尽,将政府信息的产生、传播、获取和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数字化改革,这有利于促进美国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又如,德国也采用了数字化的网络系统来进行公文的传送和信息的发布与交流,并着重建立政府信息数据库,在政府内部各部门间进行信息交流和共享,有效地改进并提高了政府部门间的业务协同能力,公众满意度也得到明显提升。 (2)重视信息安全问题

各国政府为实现政务信息处理的数字化,建立了很多数据库,这些数据库中的信息可能会涉及到各部门中的一些秘密信息,而这些信息数据库所面对的使用者是政府各个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用户较为复杂,再加上现代网络上的病毒或黑客侵入的破坏力太大,保护好政府的信息资源不被恶意利用或删除,做好信息安全工作相当重要。

例如,德国政府为保证信息的安全和信息共享的顺利进行,应用了防火墙技术和身份识别系统来防止外部的攻击。也有政府采用立法的方式来保障政府信息的安全,如美国政府颁布的《保密的国家安全信息》、《计算机安全法》和加拿大政府颁布的《官方保密法》等等,都是从法律层面上来确保政务信息在共享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①②③④

吕先竞,郑邦坤,汤爱群.中美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建设对比分析[J].图书情报知识,2004,(2):第55-57页. 陈强.德国政府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J].中国信息界,2005,(1):第19-21页.

严明,吴鹏.国外电子政务案例:加拿大政府的信息资源管理[J].电子政务,2005,(21):第6-12页. 董海欣.电子政务环境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D].吉林大学,2008年12月.

(3)积极保障资金来源

政府信息共享所需建立的数据库和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加工过程,一直到信息的交换使用都需要有坚实的经济后盾作为基础,没有资金的确保就无法完成信息共享或者是效果并非理论上的那样有效。国外一些政府信息共享工作成效较为突出的国家也正是在资金保障这一块工作上做到了积极有效,才能够取得较好的共享成绩,他们所采取的主要方式如下:

第一,国外政府一般是利用国家财政来支持政府信息共享建设。例如,加拿大政府对政府信息共享工作建设的财政支持为其成为政府信息共享强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外,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也在国家财政上给予了相应的支持。 第二,部分国家通过在国家财政支持的同时采取了设立投资基金的方法。如美国在1997年启动的数字政府项目,这是美国的国家科学基金会为确保跨部门共享项目的资金来源而设立投入的基金项目,主要是用于改善政府部门间的业务交流。与此同时,美国的各个州政府也相继开始了投资基金的建立,如美国马兰里州创设了投资基金,并通过基金的建设保障了各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交换,最终实现了建设高效能政府的目的。英国政府也于1999年适时的建立了节约型的投资基金,基金的建立为需要部门合作的业务项目提供了充足的资金。

第三,其他拓展资金来源的方法。各国在通过国家财政渠道提供援助的同时,也鼓励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的条件来积极地拓展资金渠道。如美国的地方政府通过出售政府部门中不用的旧资产,用以应对资金的需要,并且在弗吉尼亚州建立了出售网站。英国的地方政府还会通过在政府网站上刊登各种企业的广告,引入企业资金和技术,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风险和成本转嫁到各私营企业中去。 (4)实施受益者付费共享原则

为有效保证信息共享的顺利进行,政府各部门理应对信息提供者提供经济补偿,这样才能够维持共享的一个平衡状态,共享工作才能够顺利且长久。美国和英国都有实施受益者付费的原则,通过保持政府部门对信息服务的索费权利来支付维护管理工作中的运营费用。

例如,美国的弗吉尼亚州启动的电子采购网站是目前美国较大的一个政府信息网上采集中心,各政府部门只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可以通过这个网站搜集购买部门需要的信息,目前已有近200个州政府部门利用这个网站进行信息的购买,不但为各部门的行政工作提供了便利还有效地减少各部门为收集信息而产生的成本,有效地避免了信息的重复建设和资金的浪费。 (5)设置专门机构促进统一协调管理

地方政府部门间的共享涉及到的部门纷繁多样,各自的领导体系及工作状况都大相径庭,想要在各部门间实现有效的信息共享,就需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来对其进行统一的领导和规划,进行协调管理。

例如,加拿大政府明确的规定了财政部秘书处(TBS)、国家图书馆(NLC)、国家档案馆(NAC)、统计局(CS)等职能部门为领导和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政府机构,明确他们对信息共享管理的主要责任。财政秘书处的办公机构(CIOB)制定了加拿大政府的信息管理框架(FMI),这个框架的目的是为各级政府部门以及人员提供一个全面、权威且集成的指导性框架,以达到对政府跨部门信息共享进行有序统一的管理。英国政府设有电子大臣(e-Minister)、电子特使(e-Envoy)、协调委员等领导机构。电子大臣和电子特使都是负责英国的政府信息化的协调管理工作的机构,为政府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提供良好的组织管理环境。新加坡政府通过设立了新加坡通讯管理局来作为专门的管理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并规划政府信息化的整体发展政策,委任各政府部门的首席信息执行官(CIO),并与之合作对政府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管理,保障共享的程度和质量。

(6)绩效评估与激励措施相结合

各国通过建立绩效评估体系来评价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何,并结合相应的激励措施来提高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工作的实现。

例如,美国政府1993年实施了《政府绩效与成果法》,该法规定了各政府部门要制定该部门的长期目标,并且每年要与具体的工作情况作对比,进行达到目标程度的评估。英国政府不但建立了评估体系,还制定了相应的激励措施和计划,如确定了完成目标程度与薪酬之间的有机联系;实施“灯塔地方政府计划”,灯塔计划是英国政府1997年开始实施的一种激励方式,它是一种荣誉称号,对进行信息共享成绩优异的部门进行的一种精神奖励,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各部门的积极性,在各部门中树立榜样,促进地方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中各部门的协同合作程度,正是英国政府的这种物质与精神激励同时发挥了效果,才促使地方政府各个部门间的共享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反之如德国政府刚开始发展信息共享时没有一系列的评价体系来约束和强制部门间进行共享合作,也没有相关的经济激励或者精神激励措施,所以很多部门在一段时间后就失去了最初的那种积极性,出现信息的发布不及时和不全面等问题,最终影响了共享的效果。 (7)注重政策法规的保障建设

国外地方政府跨步信息共享工作做得较好的国家基本都是建立了法律法规的保障,从而强制和规范共享计划的实施。例如,美国政府先后出台了《美国联邦信息资源管理政策》、《电子信息收集的政策指南》、《公共信息准则》、《文书削减法》、《强化政府出版署(GPO)电子信息获取法案》、《保密的国家安全信息》、《信息自由法》等等;加拿大政府出台了《信息访问法》、《统计法》、《官方保密法》、《加拿大国家档案馆法》等等;英国政府出台了《电子政务协同核算》、《环

境和安全信息法案》等等;新加坡政府出台了《电子交易法》、《电子签名法》、《证据法》等等。这些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为这些国家的政府信息共享和管理取得显著成效提供了条件,减轻了重复建设的浪费和因信息安全和部门利益问题形成的信息壁垒。

5.2 经验启示

在通过对各国的了解后我们可以从中总结出经验启示,这对我国关于地方政府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的整体推进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1)加强地方政府部门观念的改变。包括加强对工作效率观念、信息共享观念和竞争观念的改变。在现代社会,每一个人与身边的人与事都会有着各种联系,这样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更好的生存。政府部门也一样,要想提高行政效率,就需要加强与其他相关的各部门进行必要的交流与联系,这种联系集中体现在对部门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要认识到只有自己积极地提供出自己所拥有的信息,才能够有机会获取其他部门的信息,否则将失去某些部门职能转而由其他部门取而代之,这样就能让各部门在享有共享权利的同时不忘自己的义务。

(2)统一领导,协调合作。世界各国基本都较为重视共享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合作问题,都纷纷设立了相关的领导机构来进行统一的管理工作,以保障政府跨部门信息共享的有序进行和实施成效。我国的政府所掌握的信息超过总信息的80%,这远远超过其他国家的水平,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优势要求了我国政府在信息共享中应该抓好领导工作,做好充分的规划工作,设置信息共享的领导机构或领导职务负责引导和协调整体的共享工作,保证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有序进行。

(3)加强信息标准化,搭建统一共享平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需要有一个庞大的信息源作为支撑,而这些信息源就是来自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要将这些信息顺利简便地传达到各个部门,就需要将这些信息数字化,传到一个网络系统中,各部门通过用户登录方式进入系统来查询信息。如果这些系统没有统一性,就会造成信息共享的阻碍,这就要求政府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检索平台,有利于所有的部门间可以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进行协同工作和信息共享。

(4)出台相关政策和法律来作为共享的保障。任何一个项目的建立和完成都依赖于完善的政策和立法,只有从政策以及法律角度来强制约束才能够真正朝着预期目标发展,有了政策和法律的强有力的保障,才能有效地实现政府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一方面要通过政策和法规来规范各政府部门的行为,另一方面也能够保障各部门的利益。

(5)建立政府信息共享绩效评估体系。建立政府信息共享绩效评估体系是为了更好的实施共享,检测信息共享的成效,通过绩效评估和物质与精神激励并进的激励方式提高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共享的积极性。

6 整体推进:我国地方政府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体系的构建

根据前文分析的影响我国地方政府跨部门信息共享进展的障碍性因素和共享机制的匮乏情况为基础,借鉴国外的经验,本章将系统地提出能够整体推进我国地方政府跨部门信息共享的机制体系。

6.1 机制体系构建的原则与内容

(1)构建原则

地方政府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是指共享过程中的信息提供者、使用者、管理者、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信息标准、信息政策、信息法规等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影响,并以良好的状态来实现地方政府跨部门信息共享目标的运行方式,其构建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① 系统化原则

地方政府跨部门信息共享的机制应该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是由各个构成部分有机结合的一个整体。这个体系中的每一个机制之间有着相互依存、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另外因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将涉及到各种不同部门之间的统一问题,因此,在建设机制的过程中应该本着统筹全局、整体规划的思想,以达到共享机制的整体推进,只有这样才能将不同部门间的信息资源的功效发挥到最大,实现整体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的目标。 ② 标准化原则

信息资源共享本身就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对信息数据进行标准化的管理可以有效地较少共享过程中出现的障碍,所以进行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更是要注重标准化的原则。利用简单易懂的、统一规范的标准来对信息的采集、处理、交换过程以及数据的格式进行规范,可以保障政府信息资源跨部门共享的有序进行。 ③ 可行性原则

跨部门信息共享涉及到的是各部门不同行业的信息,这些部门之间的共享存在着利益上的矛盾,并且因为工作形式以及信息资源的建设标准的不同可能会造成信息的不能共享,因此,在建设共享机制时应该要注意各部门间整体上的规划和要求,保障信息共享的可行性。

④ 安全性原则

随着电子化进程的加快,信息共享也存在着安全隐患。其一是信息在共享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保密信息,如果泄露或被非法利用将会给部门带来巨大的损失;其二是网络上的病毒侵害会对信息进行篡改和删除,这些安全隐患大大降低了部门间的共享程度。因此,共享机制的建设应该考虑到如何保障信息的安全共享,主要从信息技术、人员操作和信息使用上来确保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安全性。 ⑤ 协调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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