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工作目标、监理依据、监理工作
方式、期限、原则 2.1 监理范围:
我们将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承接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的监理,以及保修期内的监督和质量反馈。 2.2 监理内容:
2.2.1 监理工作内容:
2.2.1.1 施工阶段的监理内容
1)组织施工图交底和编写审查纪要; 2)制定施工总体规划,报建设单位审定;
3)负责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需以文字形式提出自己的审查意见。
4)审查承包商的开工报告、并报经建设单位同意,下达开工令;
5)负责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处理违约事件;
6)每周主持召开施工现场例会,编写会议纪要,解决施工中所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将每周的会议纪要和进度报表送交建设单位;
7)负责计量每月完成的工程量并审查、初步签署承包商每月提交的支付报表和凭证,及时送交建设单位审核,做好造价控制工作;
8)负责材料、构配件、设备和仪表的采购清单编制并提出
相应的质量要求;
9)负责检查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和仪表的型号、规格和质量,并提出检测意见; 10)协调业主、设计、承包及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负责组织落实本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及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审查签证,报建设单位审核;
11)负责旁站控制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施工安全防护施和文明施工,并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
12)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
13)负责施工索赔事件的鉴定及计量计价的审查计算; 14)负责整理合同文件、施工技术档案、竣工文件资料; 15)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6) 负责组织质监部门参与隐蔽工程验收; 17) 负责编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8) 审查并签署承包商提交的竣工图和资料; 19)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工程结算审查。 2.2.1.2 调试阶段监理内容:
1) 负责申审查并签署承包商提交的调试方案和方法; 2) 督促承包商按设备操作规程有关要求进行试车; 3) 配合承包商进行现场调试,并审查签署调试报告; 4)参加审查本工程微机软件编制工作; 5)编制工程整体系统调试方案,并参加调试和编制调试报告; 2.2.1.3 保修阶段监理内容
参加检查工程状况、建筑沉降观测、鉴定质量责任、督促
保修和反馈。 2.3 监理目标:
2.3.1 质量目标:力保该工程为“优良工程”,争取获得“省级优良”;
若该工程根据合同要求为优良工程而未达到优良工程,我们愿接受工程监理费的3%的处罚作为补偿返还建设单位。
根据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图纸文件,以严格的监理措施、方法,完善承包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一丝不苟的中间检验和现场验收,事前控制为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建设单位要求的等级。
2.3.2 进度目标: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
在进度控制方面,要求承包单位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季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以及根据需要的更详细的进度计划;指导承包单位运用网络计划技术,找出影响工期的关键路线;并在实施过程中建立数据采集制度,利用计算机跟踪分析施工中产生的进度偏差;提出进度调整计划及采取措施的建议。保证工程在合同工期内竣工。
2.3.3 投资目标:以承包合同价为准,非建设单位原因不得突破。
通过认真核实工程数量,协助建设单位把好费用关。 2.3.4 安全目标:
通过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督和督查,制止建设行为中的盲目性、随意性及冒险性。做到监理督察到位,不留隐患,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2.3.5. 提供完善的保修期服务
监理项目部及时迅速地解决项目出现的问题,提供使用期的技术咨询,确保项目的正确使用。 2.3.6. 管理有序
项目监理部将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合同关系进行协调、监督;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合同执行中的纠纷;减少项目运行的风险。 2. 4 监理依据:
2.4.1 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4.2 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 2.4.3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补充文
件;
2.4.4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规划文件、
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
2.4.5 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包单位、设备供应单位、材料供应单
位依法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材料供应合同。
2.4.6. 承包单位编制的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
工组织设计。
2.4.7. 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会议记录、函电及其他有效的文字
记录。 2.5 监理方式:
一般工序巡视、重点工序旁站、关键工序见证,工程检查及试检验工作平行检验。
2.5.1. 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现场进行的
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面的全面控制手段。
2.5.2. 旁站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 2.5.3. 见证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承包单位某个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是监理工程师监督保证承包单位作业活动真实的手段。
2.5.4. 平行检验是指监理工程师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验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做出自己独立判断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2.6 监理期限: 。
自监理合同签定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后,完成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提交齐全技术资料、工程总结完善、保修期满后,为本工程的监理期限。 2.7 监理原则:
严格控制,热情服务,积极参与预防为主。 三、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根据本工程特点,我们配备了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