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会议迟到和无故缺席人员,分别给予处罚,并严格执行。 6、安全例会的主要任务: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指令和法律法规等。 (2)、听取安全部、机电部、项目部、调度室等本周“三大规程”执行情况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突”、“现场工程质量控制”、“零星工程管理”、安技措工程进展、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措施、办法,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针对不同时期,研究制定全公司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落实。 (4)、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意见。 (5)、研究总经理认为有需要及时处理或需及时解决的其它问题。 (6)、组织和参加公司重点工程、疑难工程和临时工程的现场办公会及决策工作。 (7)、检查和落实上次会议安排的有关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 (8)、需要在会上进行述职的各单位行政正职,必须述职。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入井人员安全和生产安全,规范我矿出入井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并准确掌握我矿上、下井人数,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一、井口检身制度
检身人员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上、下井人员。
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积极配合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验身,未经检查,不得入井作业。
所有入井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否则不得入井。严禁酒后和携带烟草或威胁矿井安全的其它易燃物品下井。严禁携带无措施的喷灯、氧焊机入井。
检修期间严格按检修措施执行,无入井许可证者一律不准入井。 禁止在距井口20米范围内抽烟和设明火装置。 严禁任何人私自携带国家财产和炸药雷管升井,一经发现,除按矿有关规定处罚外,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工员,必须要有矿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否则不得入井。 8、严禁穿带化纤物、矿灯灯泡、拆卸矿灯的工具下井。 9、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二、出入井管理责任制
斜井出入人员,由安检科当班值班干部负责管理,保卫部检身工负责落实。 平洞井口出入人员,由运输工区负责管理。
矿调度室调度员负责各井口汇报人数的登记与统计,井口检身工负责检查人井人员考勤情况,并与调度员核对。
三、管理规定
(一) 、建立台帐登记制度
1、各单位必须建立出入井人员的考勤与升井登记表,由值班干部负责清点、填报、汇报矿调度室。
2、斜井井口检身工必须严格斜井出入人员的检身制度,发现违反出入井制度者及时汇报安检科,由安检科值班室进行登记并汇报矿调度室。
3、矿调度室必须建立相应的出入井人员登记台帐,每班必须对各井口汇报的人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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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统计汇总。
4、井口检身工每班对出入井人员进行核对,发现超点和严重超点人员必须作好记录,并通知相关单位查找原因落实清楚后,通知当事人到安检科作笔录接受处罚。
5、当班出入井人员的情况,由矿副值班领导负责核对并签字。 (二)、清点汇报制度
1、各井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出入井人数汇报矿调度。 2、各工区、部室必须将当班下井人数准确汇报矿调度室。
3、有施工负责人的作业地点,由负责人将相关人员的升井情况汇报本单位;单独施工人员,升井后必须向所在单位进行汇报。
4、外来检查工作和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由矿进行安全注意事项介绍,由矿调度室发给入井临时通行证,由有关人员陪同方可入井,出入井必须考勤。
(三)、人员出入井的管理程序
1、本矿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入井,应当按矿灯牌号领取矿灯和自救器。出井后,立即交灯、换牌,不许出井后不交灯或延时交灯。
2、班组长负责掌握当班作业人员入、出井情况。当班作业结束,班组长应当最后离开作业现场。
3、每班换班2小时后,矿灯房须把尚未归还矿灯人员的名单报矿调度室。确因工作需要延时出井的,作业班组长或本人应事先报告矿调度室。
四、处罚规定:
1、各单位汇报的出入井人数必须准确,否则,每相差1人对值班干部罚款50元。 2、不按规定时限进行汇报的单位或个人,矿将视情节轻重,根据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调度室所统计的出入井人数与各单位汇报的出入井人数和各井口汇报的出入井人数必须相互统一,若出现二者不一致时,矿副值班领导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查清原因。否则,将给予矿副值班领导每次50元的经济处罚,并根据相差人数的多少以及是否则造成严重后果,进一步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全员素质,增强职工自保、互保、联保能力,奠定安全生产基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第6条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
2、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文家坝公司安全部牵头,各施工单位、区队制定安全培训规划,并结合各生产区队的月度计划,付诸实施,每月报培训计划及相关材料到文家坝公司安全部备案。
3、直接从事井下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入井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否则干部不准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作业。
4、施工单位、区队必须建立职工培训档案,严格《入井资格证》和《特殊工种合格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定期培训、定期考核、定期换证。对特殊工种实施安全责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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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制度,按月考核,季度兑现。
5、入井人员必须持有本单位签发的《入井资格证》,方可入井。所有下井参观人员、实习和检查的人员,必须了解入井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规程,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方可入井。
6、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归属安监部门。
7、新入矿工人、特殊工种、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作业、职工转岗等人员培训必须按制度规定由政工部组织培训,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
8、单位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基层生产区队的业余培训情况,特别要摸清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业务技术、岗位操作技能、自主保安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全年的安全培训工作。并根据各基层生产单位的不同工种、不同等级需求,进行重点培训,并务必讲究实效。
9、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理论考试与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方法,重点抓好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把强制教育培训转到“以我为主”的正向安全教育培训上来,让每一位干部职工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自觉学习安全知识,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10、认真抓好“三违”培训的管理,要严格执行 “三违”人员的“四卡帮教”制,认真做好对安全不放心人的帮教工作。
11、党政工团要密切协作,采取多种渠道对职工进行安全行为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12、着力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教育要以部颁各工种操作规程为重点,不断提高职工实际能力和预测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在安全培训课程安排上,讲授安全文化课程要占适当比例。
13、为了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业务技术水平、自主保安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规定每周五为“安全活动日”,其学习内容规定如下: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煤矿法律法规、“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分析和警未教育,传达贯彻矿安全例会、安全办公会精神、规定和决议,总结下周安全工作,布署下周安全工作计划。区队“安全活动日”由区队负责人主持,安全副职应密切配合。
14、施工单位、区队有关人员每周五“安全活动日”要深入各基层生产区队督查活动开展情况,并对活动的记录、内容和参加的人数进行严格督查,及时通报,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奖罚。
13、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由各单位监督实施,其进度按月、季度划分,分步实施并向文家坝公司安全部报送进度,此项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区队月度业余安全教育培训分周进行督查落实,通过抽考、闭卷考试检查培训效果。要定期考核基层单位的业余培训情况,好的表扬,差的通报批评,做到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并在季度和年度考核中严格兑现。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适应我矿生产的发展,加强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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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设备管理制度,并经矿领导审议同意实施。
一、本制度适用于矿属各业务科室、生产单位等设备仪器、仪表使用单位和各级行政领导。
二、各使用设备、仪器、仪表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落实管理措施。
三、各级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 1、机电矿长设备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1)主管全矿机电设备,对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矿行政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和措施。
3)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季度生产计划、月份生产计划提出生产设备的购置或租赁计划,编报计划的依据是现有生产设备的技术状况、使用年限、数量等,在的确不能满足生产的情况下,编制采购或租赁计划。并会同矿长审核计划。
4)负责大型或大中设备购置或租赁的型号规格的审查。审查的依据是生产、基建或技术改造的适用性合理和可靠性。
5)负责监督各生产单位使用设备的合理性,使设备运行在最佳状态。 6)负责新置或租赁设备的技术指标,技术性能、质量的审查和认定。 7)负责大型设备、专用设备的安装、调试的技术规范、技术方案的审定和批准。
8)重点设备,关键设备的检修方案的修定和批准。 9)负责设备报废的技术鉴定。 10)负责设备事故的技术认定。 2、机电副总设备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1)协助机电矿长管理全矿机电设备,对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帐、卡、物及图纸、技术资料归档的管理。作到帐、卡、物相符,图纸资料清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无缺、随时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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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运行、检修提供准确的技术数据。
3)协助机电矿长制定机电设备的采购或租赁计划。
4)负责主要生产设备的备品备件的型号、规格审查,准确无误的提供数据、技术参数、把各备品备件购置或租赁数量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5)审核各关键设备、重点设备的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修改。
6)按折旧设备和非折旧设备建档建卡,每年要与财务核对一次,财务也应通知折旧完的设备名称、型号以便调档管理。
3、机运科是矿机电设备的业务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各生产单位的设备调配工作,矿内任何单位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调配设备,必须经机运科备案,同时作好登记和档案转移工作。
2)负责各生产单位机电设备的统计、管理、调度、备案。
3)根据设备的性能,使用年限及有关技术资料,安排大、中型设备及关键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日常维修。
4)对外调剂设备必须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对设备的性能、使用范围等进行认定,确认不用或闲置设备,提出不再使用的依据。
5)设备因各种原因需外调经矿长同意,也必须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6)会同财务科负责设备的残值回收和利用。 4、安检科的设备管理职责权限
1)对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按期检查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卫生,并对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或下达安全整 改的命令。
3)监督各类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实施细则。
4)杜绝井下各生产单位私自购买非防爆机电产品入井。 5)制定公司设备管理的安全奖惩规定 5、物资供应科设备管理职责和权限
1)执行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和机运科编制的设备采购计划,准确无误的按照采购计划提出的设备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进行设备的采购。
2)负责购进或租赁设备的运输工作,要根据设备的机械、电气、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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