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渠道(电话:12369),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4)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事件级别;
(5)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6)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电话:12369)。
当发布Ⅱ级、Ⅰ级预警时,还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命令应急救援队伍和技术支撑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臵;
(3)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可能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同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5)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依法采取预警措施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应急义务。
3.3.3预警级别的调整和解除
发布警报的政府,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相关措施。
4应急处置 4.1分级响应
与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相对应,分级响应按本预案2.4指挥关系实施。
在上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接管应急指挥权之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事发地政府应履行先期处臵义务。
4.2分级响应行动 4.2.1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由省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省指挥部办公室应同时按下列程序和内容进行响应:
(1)开通与事发地设区市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和组织应急处臵工作;
(2)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利用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分析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处臵方案;
(3)调集应急物资与装备,调派相关救援和技术支撑力量赶赴现场,实施应急处臵,必要时可请求省军区支援(物资和队伍调动程序按省指挥部规定执行);
(4)按规定向国家环保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省政府报告事件和应急处臵情况,必要时请求国家环保部或事发地周边省(自治区)支援;
(5)向省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启动相关部门应急预案。
4.2.2Ⅰ级应急响应
对于实施II级响应后,仍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由国家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I级响应。省指挥部在国家环境应急指挥机构指挥下,参与应急处臵工作。
4.2.3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
市、县(市、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或县级政府)可以比照Ⅱ级响应,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4.3信息报告与通报 4.3.1信息报告时限和程序 当发生或判断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生产经营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应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以上政府环保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 县级以上政府环保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时限、程序和其他要求,报告信息。 应急处臵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和应对措施,应作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重要内容。 重大紧急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及省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在半小时内向省委、省政府电话报告初步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基本情况,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并全程跟踪续报。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和时限等具体要求如下: 报告主体 报告时限 报告对象 报告内容 责任当地环单保部门位立即报告 或主管部责门 任人 事发地县级或设初步认定为区重大(II级)府和省市或者特别重政大(I级)突环保部府发环境事件环的,2小时内上报环保报告。 部保部 门,同时级政府本级政初步认定为本级政一般(IV级)府和上或者较大(III一级政级)突发环境府环保事件的,4小部门 时内报告。 和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 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 突发环境事件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和应对措施,应作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重要内容。 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