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条 城市景观规划
1、规划将老城区南营子大街、西大街、武烈路,南区的东区中路,西区的双塔山大街,北区老西营滨河路作为城市六条重点景观轴。其中南营子大街、东区中路、双塔山大街为商业景观型街道;西大街为文化景观型街道,武烈路、老西营滨河路为滨河景观型街道。
2、规划将六处重要公共场所作为城市景观节点。即冯营子高等教育区共享节点、南区中心节点(武烈河与滦河交汇处附近地块)、西区中心节点(牤牛河与滦河交汇口附近地块)、承德火车站节点、老城区中心广场节点、北区旅游服务区(老西营地块)节点。 3、城市色彩规划原则要求
⑴北城区、老城区:建议采用灰色调或其它低亮度色彩,体现其淡雅、质朴风格并注重与自然色调相协调。
⑵南区、西区:南区、西区(除滦河老街个别地段外)建筑色调应综合考虑周围环境、建筑体量、建筑性质等因素。体量大的建筑,其色彩宜选用中性或复合色。体量小的建筑,用色可选用明朗、愉悦色调。不同性质建筑要体现不同色调。
⑶工程设施:大型交通性建筑的色彩要求具有明显标志性的色调,展示城市风格和文化气质。广场设施的色彩选择,应体现场所功能特征和城市人文环境特色。广场地面的铺砌应与周围建筑相呼应,在绿色植物衬托下,体现出稳重、大气、典雅氛围。
第六节 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第62条 城市道路系统与对外交通系统的衔接
借助京承、承唐、承朝、承赤高速公路,形成环城高速公路。规划8处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使过境交通与城市交通相衔接。
近期利用南出口立交桥作为南区与京承高速公路衔接点,将东山头环岛作为西区与京承高速公路连接线衔接点。远期建设由东、南、西、北环城高速公路组成的城市对外交通连接线。
东环城高速公路北起双峰寺北山,与承朝高速公路相接,经双峰寺镇向南经大西沟、蛤蟆石沟、红石峦沟、马家庄、石门沟、狮子沟至漫子沟,跨滦河与南环城高速公路相接。东环城高速公路沿线设二处立交与城市道路相连接,在双峰寺大西沟设互通式立交桥作为东环城高速公路与北区的连接,在红石峦沟设互通式立交桥,作为东环城高速公路与老城区的连接点。 南环城高速公路东起上板城白河口,向西经西大庙、新杖子、南台子、大东营至南湾子与承唐高速公路相接。南环城高速公路在白河口设互通式立交桥与城市道路相衔接,作为南环城高速公路与上板城地区的连接点。 西环城高速公路分为两段,南段利用承唐高速公路、京承高速公路线由。北段以滦平县红石峦为起点,经下窝铺向北过八里庄、西地、宫后北山、三道河至下湾跨伊逊河与北环城高速公路相接。西环城高速公路设三处互通式立交桥。设大栅子和陈栅子互通式立交,作为环城高速公路与偏桥子──陈栅子地区的连接点。在西地设互通式立交,作为西环城高速公路与西区的连接点。
北环城高速公路西起伊逊河东岸,经下窝铺向西由松树沟、大西沟、老瓜沟至大瓦沟跨武烈河与东环城高速公路相接。北环城高速公路沿线设三处互通式立交桥与城市道路相衔接,分别为大窝铺互通,作为环城高速公路与老城区北部的连接点;老瓜沟互通作为环城高速公路与北区的连接点;在三岔口设互通式立交桥,作为与西区的连接点。
第63条 中心城区道路路网规划
1、快速路:规划形成环形加放射状快速路系统,环形快速路系统通过改造小环城高速公路形成,放射状快速路分别连通老城区、南区
、西区、北区各组团。设计车速60──80公里/小时。
2、主干路:中心城区构建“一环多连”的主干路骨架。主干路间距控制在700──1200米,红线宽度控制在24──41米,在交叉口50──100米内,两侧各加宽5──8米。设计车速40──60公里/小时。
3、次干路:间距控制在250──500米,红线宽度控制在15──25米,设计车速25──40公里/小时。
4、支路:规划支路间距控制在150──250米。红线宽度12──20米。 5、桥梁规划:规划沿滦河新建桥梁8座;沿武烈河新建桥梁6座。 6、步行系统:城区步行交通系统结合城市道路、河流及绿化系统进行建设,按组团分别将绿地、广场、休闲场地与公共服务设施有机联系起来,合理进行交通组织,达到人车分流的目的。
第64条 公共交通规划
1、公交发展目标:远期公交出行比例为30──35%,公共交通线网覆盖中心城区90%以上。
2、公交线路规划:沿城市快速环路建设公交快速客运环线。在组团之间联系道路上,建设大容量公共交通线路。
3、公交换乘枢纽规划:中心城区设臵两级公交换乘枢纽,一级公交换乘枢纽四个,分别位于北城区环城高速公路出口处、南区南出口立交桥北侧、狮子园和西区滦河电厂北部。二级公交换乘枢纽5个,分别为承德火车站、双峰寺火车站、汽车东站、汽车北站和汽车西客站客运换乘枢纽。
第65条 停车场规划
1、规划期末中心城区人均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达到0.8平方米以上,其中机动车停车场面积占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指标的90%左右。
2、中心城区规划对外停车场6处,每处用地面积不少于1公顷,并配套相
应服务设施。
3、城区内部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分为大型公共停车场和小型公共停车场,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布臵。大型公共停车场车位数为100——200辆车位/处。共设臵大型机动车公共停车场16座,主要分布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及城市商业中心、行政中心、文体、卫生、娱乐设施区。小型公共停车场车位数为40——60辆车位/处,服务半径200——300米。
第66条 站场规划
对现有铁路站场进行改造。承德站作为主要客运站,通过疏解其货运职能,进一步扩大客运规模。改造承德东站、双峰寺站,扩大其客货运能力。
第七节 城区供水工程规划
第67条 供水设施规划
1、用水量预测
预测2020年,城市用水量为55.31万立方米/日。 2、水厂
规划中心城区新建水厂4座,分别位于北城区、西区和南区。新增供水能力39.6万立方米/日。 3、水源保护
取水口周围100米的水域内不得停靠船只、游泳、捕捞和从事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200米水域内为一级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相应河段两岸堤围内坡脚线各后退50米为陆域保护范围。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倾倒固体废弃物,沿岸不得堆放垃圾,不得设臵有害化学物品仓库,沿岸农田不得使用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剧毒性农药,并禁止放养牲畜。 4、给水管网布臵
中心城区管网采用多水源环网系统,输配水干管在现状基础上结合规划道路及可能的建设时序进行布局。
第68条 规划实施要求
1、取消自备水源 2、保证水源质量 3、改造现有供水管网 4、推行分质供水 5、建设直接饮用水系统
第八节 城区排水工程规划
第69条 规划原则
1、逐渐完善城区现有污排水系统,城市污水须统一汇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2、工业废水排放应严格执行国家《污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任何企业的污废水均应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排水系统。 3、根据城区地形地貌和总体规划布局,采取分区收集和处理方式。
第70条 污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建设太平庄、白庙子、北区三座污水处理厂。
第71条 雨排水工程规划
沿城区道路设臵雨排水管(渠),在靠近城区水体道路上,就近排入水体。新建道路及改建道路在车行道或绿化分车带下铺设雨排水管(渠)。
第72条 中水工程规划
1、中水系统构成
规划中心城区中水系统由3个层次构成:居住区(小区)级中水处理站、企(事)业单位内部中水处理站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内部中水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