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归档
2、低压客户报装接电工作流程:
受理客户申请 现场勘察,提出
供电方案 确定供电方案、计量
计费方式 答复客户
装表接电 电费建帐立户 资料归档 收取相关费用 客户工程施工
竣工验收 签订供 用电合同
第五章 工作内容与要求 第十三条 受理申请 1、受理方式:
⑴营业厅与各营业网点同城异域现场受理;
⑵通过95598电话24小时受理;
(3)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以及网上客服系统受理。
2、工作要求:
⑴客户办理申请登记时,应向客户提供“客户新装、增容用电办理指南”和“客户业扩报装服务意见卡”,指导客户填写相应的申请书,收取、审核客户需提供的有关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在1个工作日内转入下一工作环节;并指导
客户办理下一步工作。
⑵业扩报装承办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客户预约现场勘查时间。
第十四条 组织现场勘查,制定供电方案
营销部牵头组织发策、生技、调度等相关部门到客户用电现场进行供电条件勘查,与客户协商供电方式、计量方式、受电点(受电变电所所址)等确定
供电方案所需内容:
1、低压客户供电方案的制定:按照管辖范围,由供电所组织现场勘察,制定
供电方案。
2、高压供电方案的编制权限划分:
(1)供电电压在10千伏以下的用电工程,由供电所现场勘察、拟定、审批
供电方案,答复客户。
(2)客户用电申请容量在630千伏安以下的10千伏用电工程,营销部组织供电所进行现场勘察,方案经生技部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由营销部统一
答复客户。
(3)客户用电申请容量在630千伏安及以上的10千伏、35千伏用电工程以及10千伏专线用电工程,营销部组织发策、生技、调度等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生技部提出供电方案,经有关部门会办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由营销
部统一答复客户。
(4)110千伏及以上客户用电申请,由营销部组织发展、生产、调度等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由发展策划部提出接入系统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批后,
由营销部统一编制答复客户供电方案。
3、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客户的用电需求、确定客户用电容量、用电性质及负荷特性,初步拟定供电电源(单电源或多电源)、上一电压等级的
电源位置、供电电压、供电线路、架设方式、路径、计量方案等。
第十五条 确定供电方案
1、供电方案的确定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电网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定,满足供用电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要求,根据
客户的用电需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对供电方案进行优化。
2、供电方案由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及客户受电系统方案组成。
(1)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包括:供电电压等级、供电容量、供电电源位置、供电电源数(单电源或多电源)、供电回路数、路径、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
等。
(2)客户受电系统方案包括:进线方式、受电装置容量、主接线、运行方式、继电保护方式、调度通信、保安措施、电能计量装置及接线方式、用电服务
终端安装位置、责任分界点、主要电气设备技术参数等。
(3)对高危行业、重要客户应按照国家电监会的要求,明确双方的产权分界
点、非电保安措施及自备电源等内容,并在供用电合同中体现。 3、自受理客户申请,客户资料提交合格后,如非客户原因拖延,供电方案应在下述时限内书面答复客户,并请客户在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上签字、盖章。
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应主动向客户说明原因。
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供电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供电客户不超过45个工作日。 4、供电方案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的,应主动与客户协商,说明原因,取得客户谅解,并将重新制定的供电方案书面答
复客户。
第十六条 确定计量、计费方式
1、供电方案中的计量计费方式,根据确定供电方案的职责分工,由业务主办人员拟定初步计量、计费方式和电价执行标准,由计量专工、电费电价专工
审核确定,按供电方案审批权限办理,接火送电前由计量、电费电价专工根
据客户实际情况确认计量、计费方式和电价执行标准。
2、工作要求: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安装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与安装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及相关技
术规程的要求。 第十七条 工程设计阶段
供电公司应依法对设计单位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承担客户业扩报装设计的单位是否取得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或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证书。
第十八条 设计审查
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查由业扩报装承办部门统一组织,应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向客户反馈意见。要倡导采用降低能耗的先进技术
和产品。
1、10千伏(不含专线)及以下用电工程,按确定供电方案的职责划分,由
营销部或供电所组织有关人员审查。
2、10千伏专线、35千伏及以上用电工程,由营销部组织发策、生技、调度
等有关部门审查。
3、图纸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客户不得进入施工阶段。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图纸,应一次性告知客户。审查合格后,如确需变更设计的,客户应书面向业扩报装承办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变更设计,变更设计完毕
后再次进行审查。
4、设计审查期限要求:自受理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