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办理《项目立项》
三、规划局
办理《选址意见书》 规划设计方案 (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 办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批文(国土局) 土地预审(国土局) 立项(计划局、建设 局外经留局)及 相关部门意见 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人防报建(人防办) 消防建(消防局) 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商品房准建证(建设局) 消防方案审查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办事程序
1、《选址意见书》2份;
2、可行性报告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复印件1份; 3、1:500至1:1000现状地形图1份,图中用地界线须加盖
确认章;〔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
提交材
4、 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比例1:200或1:500或1:
料
1000;〔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
5、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文件
格式为:JPG及DWG〕
6、(上报市府项目)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
申报-受理-上报-核发
承诺时限 备注
办事程序
提交材料
图、鸟瞰图各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
7、(有污染可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附送有关环境保
护、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和其他特殊要求的资料;
8、房地产项目需提供国土证复印件。
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
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报-受理-上报-核发
1、《规划用地(拆旧建新)申请表》1份;
2、计划部门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3、选址红线图复印件1份;
4、1:500至1:1000现状界线地形图(用地位置和界限地
形图凡涉及交界用地界线,须共同加盖公章确认界线)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
5、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
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
6、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文件
格式为:JPG及DWG〕
7、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
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
8、国土局用地预审批复或国土局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9、商住区、楼宇、楼群等要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或《使
用标准地名许可证》。
10、调整的项目提交调整前后界线对比图1份; 11、已批规划方案1份。(因情况而提交) 12、方案册2本(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PDF) 13、电子报批文件。(经营性项目)
承诺时限 备注
交。
(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修规)报批
办事程序 提交材料
申报-受理-上报-核发 1、 《规划方案送审表》1份; 2小区主要配套公建项目一览表1份;
3、 规划设计方案的现状地形图1份,比例1:500或1:1000或1:5000(分区规划);〔配电子文件〕
4、 规划方案的总平面图3份(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子文件〕
5、 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 6、 道路规划和竖向规划图(包括交通分析示意图);〔配电子文件〕
7、 规划方案说明书1份;〔配电子文件〕
8、 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配电子文件〕
9、 规划建筑设计要点、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各1份。(已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
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
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
10、消防分析图〔配电子文件〕
11、修建性详规(商住区)电子报批文件。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 办事程序
提交材料 承诺时限 备注
办事程序
提交材料 (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
申报-受理-上报-核发
1、 《规划用地(拆旧建新)申请表》1份;
2、 1:500至1:1000现状界线地形图(用地位置和界限地形图凡涉及交界用地界线,须共同加盖公章确认界线)1份。〔配电子文件,
文件格式为:DWG〕
3、 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
15个工作日
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
提交。
(五)建筑设计方案报批
申报-受理-上报-批复
1、 《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1份;
2、 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情况表》1份;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规划用地红线图1份;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4、 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2套(配电子文件); 5、 透视图1套;较大的建筑群须提供鸟瞰图;在城市主干道或指定道路两侧的建筑方案须提供灯光夜景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