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最新版)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 图文(6)

2019-03-23 13:14

办事程序 申报-受理-批复

1、经批准有效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及收费许可证;

提交材料 3、技术力量证明资料和驻本市的技术力量证明资料;

4、以往承担的规划设计项目的介绍资料。

5、境外单位还须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许可证》。

承诺时限 备注

提交。

10个工作日

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

四、建设局

(一)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

1.事项名称 2.颁发的证

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 颁发的证件:

件及有效期 证件有效期: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4.设定依据 5.审批条件

6.申请资料

日常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施行)第二条、第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或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一般指国家、省重点投资建设工程)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应当向市建设局报送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审查及备案。

□一、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盖章,并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提交建设单位。 )。包括:

□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组织结构图,安全生产责任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足额配备,要求详见《建质[2004]213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3、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规划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5、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七项分部分项工程需提交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按东建[2006]60号《东莞市建设局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规定,深基坑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或虽未超过4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建筑基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支护设计、支护施工、地下(表)水处理、检测验收、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内容。

□(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大江与大河的导流和截流施工、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

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7、下列专项工程需递交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专家应当不少于5名,并经建设部或广东省建设厅或东莞市建设局认可的)进行论证、审查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要求详见建质[2004]213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或虽未超过4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建筑基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支护设计、支护施工、地下(表)水处理、检测验收、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内容。

应提交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文件(包括计算书、图纸和文字资料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监测方案以及专家论证审查意见书。 □(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包括人工挖孔桩)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8、工程施工员、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施工单位安全作业环境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要求详见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建设单位已列明费用的工程预算复印件、合同支付条款复印件。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东建函〔2004〕63号《关于进一步严格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规定):建筑工程采用人工挖孔桩的,建设单位可在办理施工图审查前,将下列资料送市建设局办理使用人工挖孔桩备案,由市建设局签发《东莞市建筑工程使用人工挖孔桩备案意见书》后,设计单位方可按人工挖孔桩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1、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提交的《建筑工程使用人工挖孔桩申请表》;

□2、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采用人工挖孔桩的可行性报告;

□3、地质勘察报告原件;

□4、周边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等环境示意图。

受理机构:市建设局;地点:东莞市莞龙路下桥路段市建设局大楼。

受理机构: 市建设局一楼大厅办事窗口(一)

8.审批决定机关

9.审批程序

10.审批时限

11.审批收费

12.审批表格

13.年审或年检

14.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15.备注

一、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纳入施工许可一并审查;

二、建筑工程使用人工挖孔桩申请可先行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由市建设局一号办事窗口收验材料;

对资料不齐全项目,即时作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查;

2、自收到之日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局签发《东莞市建筑工程使用人工挖孔桩备案意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3、凭《东莞市建筑工程使用人工挖孔桩备案意见书》设计单位可按人工挖孔桩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使用人工挖孔桩申请自收到齐全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无

有。(可在网上下载,网址:www.dgjs.gov.cn/) 无

受理咨询机构:市建设局质安科 电话:22207283 受理投诉机构:市建设局办公室 电话:22207318 企业填报各项资料应确保完整、真实。

(二)建设工程缴费指南

一、缴费须知

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缴齐以下费用: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3、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4、工程定额测定费。

(各项收费详见附表:建设工程应缴费用一览表)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领取缴费通知单:

发包人(建设单位)凭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应招标项目提交)在市建设局一楼办事大厅领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缴费通知书》;

承包人(一般指总承包单位)凭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应招标项目提交)在市建设局一楼办事大厅领取工程定额测定费的《缴费通知书》。

第二步:根据缴费通知单缴款: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的缴款人携现金或支票可到市工商银行的任何一个代收网点缴交。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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