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配套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投资体制;建立健全与城镇化健康发展相适应的征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制度;改革户籍管理办法;推进以事业单位改革为重点的人事制度改革。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完善各级发展非公经济的工作机构和工作网络;将非公经济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努力营造有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软硬环境,清除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进一步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非公企业、个体经营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服务职能,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改善金融服务,加大财税支持,鼓励各类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社会中介服务;积极开展创业服务,支持开展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素质培训;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大做强;对发展科技类、优势传统制造类、外贸出口类项目等给予大力支持;用好用活扶持中小(非公有制)企业专项资金,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创新、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提供配套;积极协调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积极引导各类商会和行业协会发挥“鼓劲、自律、维权、发展”的功能作用。
(七)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增强城市创新能力 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把加强自主创新、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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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企业竞争力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产品创新为核心,以创新、转化、产业化为主线,全面实施“自主创新环境建设、第三轮创新计划推进、科技兴农、科技兴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专利和技术标准推进、科学素养提高”等八项工程和“企业自主创新试点示范、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创新示范、科技服务特色优势工业产业、科技服务县域经济、中药新产品开发与产业化、节能降耗与循环经济技术开发研究”等六大科技项目,强化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作用。认真做好科普工作,提高市民科学素质。充分发挥科普在科技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新课程改革为核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建立符合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具有南宁特色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继续调整学校布局,全面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效益。以创建示范性普通高中为重点,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合理调整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整合技工教育资源,启动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科研水平。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建设,认真落实各项义务教育政策,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共同参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并举的发展格局。
加强人才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落实人才政策,营造年轻人才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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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环境和氛围。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重点开发工程,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抓紧培养外经外贸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加强人才小高地建设,创新人才汇集机制,加强聚集一批与我市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优势人才群体;加强与东盟、泛珠三角等区域城市间的人才交流与合作,鼓励引进国内外高素质人才以多种方式服务南宁建设;加强人才工作载体建设,加强首府人才大厦和南宁市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市场体系,促进市级人才市场与县区人才市场互联互通。
(八)努力改善人民生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积极推进财政增收,合理安排好财政支出。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努力开拓财源,做大做强财源,确保财政收入较快增长。依法强化税收征管,严格税收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建立健全财政收入增长激励机制。合理安排好财政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优先保证政权运转、农业、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的需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资金筹措力度,集中财力更好地为“136”工程和中国—东盟博览会服务。加强财政管理,健全财政监督,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努力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进一步扩大就业。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围绕经济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总量;大力发展社区就业,采取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努力扩大就业空间。完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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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就业服务制度,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统筹做好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推动就业稳定增长。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工作,加强对企业裁员工作的指导,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鼓励企业稳定就业。
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改革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调整个人账户规模,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以各开发区为主的各类非公有制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作为重点,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监管。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继续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积极探索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和办法,创造条件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整合资源,全面启动“金保工程”,为群众提供直接的社会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善干部职工住房条件。
关注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规范和完善城市低保工作,帮助城镇低收入家庭解决居住、子女上学等特殊困难。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为城乡特困人口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开展社会救助;建立并完善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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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做好灾区群众生活救济、生产恢复和灾后重建工作。增加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救济、“五保村”建设经费投入。扎实抓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维修改造。继续分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帮助现有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重视做好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理工作,尤其是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容易影响社会安定的劳动纠纷问题。大力整顿消费市场秩序,加快改善城乡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妇女、儿童、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事业。关心和支持“春蕾计划”的实施,帮助失学和辍学女童重返校园。改建华侨农林场的归侨危房,改善归侨住房条件。
加强全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做好重大传染病的监测、报告、防控、救治和监督工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规范和加强卫生行业管理,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和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完善农村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和合作医疗制度,争取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超过自治区所确定的目标。
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加大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全力做好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完善信访排查制度,健全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把矛盾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合理的利益要求得到妥善解决。
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南宁建设,不断扩大平安覆盖面。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爆炸、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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