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版—物料系统GMP实施指南 DOC版内部流通 - 图文(7)

2019-03-28 11:33

物料系统 GMP 实施指南

5 取样

5 取样

【法规要求】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修订版: 第十二条 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2. 应有批准的操作规程,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取样、 检查、检验以及产品的稳定性考察,必要时进行环境监测,以确保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3. 由经授权的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取样; 5. 取样、检查、检验应有记录,偏差应经过调查并记录; 第六十二条 通常应有单独的物料取样区。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如 在其他区域或采用其他方式取样,应能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 第一百零三条 应建立物料和产品的操作规程,确保物料和产品的正确接收、贮存、发放、 使用和发运,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物料和产品的处理应按照操作规程或工艺规程执行,并有记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一次接收数个批次的物料,应按批取样、检验、放行。 第一百一十条 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采取核对或检验等适当措施,确认每一包装内的原 辅料正确无误。 第二百二十一条 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文件应符合第八章的原则,并符合下列要求: (2) 取样操作规程和记录; 第二百二十二条 取样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一) 质量管理部门的人员有权进入生产区和仓储区进行取样及调查。 (二) 应按经批准的操作规程取样,操作规程应详细规定: 1. 经授权的取样人 2. 取样方法; 3. 所用器具; 4. 样品量; 5. 分样的方法; 6. 存放样品容器的类型和状态; 7. 取样后剩余部分及样品的处置和标识; 8. 取样注意事项,包括为降低取样过程产生的各种风险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尤其是无菌或 有害物料的取样以及防止取样过程中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注意事项; 27

5 取样 物料系统 GMP 实施指南

9. 贮存条件; 10. 取样器具的清洁方法和贮存要求。 (三) 取样方法应科学、合理,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四) 留样应能代表被取样批次的产品或物料,也可抽取其他样品来监控生产过程中最重 要的环节(如生产的开始或结束)。 (五) 样品的容器应贴有标签,注明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取自哪一包装容器、取 样人等信息。 (六) 样品应按规定的贮存要求保存。 【背景介绍】

其他国家、地区、组织的规范要求:

?

FDA 对 取 样 的 要 求 详 见

Sec.211.165

Sec.211.80 ; Sec.211.84; Sec.211.110; Sec.211.160;

? ?

EMEA 对取样的要求详见第六章质量控制,第 6.11/6.12/6.13/6.14 条 ICH Q7 对取样的要求详见第七章物料管理,第 7.33/7.34/7.35 条

5.1 取样目的及范围

取样可能有不同的目的,如预确认;交货;批放行测试;中间过程控制;特殊控制或获 得留样。取样使用于化学和药物生产的所有区域,包括:

? ? ? ?

原料(辅料,活性成分,包装材料) 中间体

中间过程控制的取样 成品

取样是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的中心环节,一批中所取的样品量虽然很少,但被认为是批质 量的代表。取样计划和取样的实施操作规程是必要的。

5.2 取样区

【背景介绍】

取样区应确保:

? ? ?

防止开启的容器,物料和操作者之间的污染 防止其他物料,产品和环境的交叉污染 在取样过程中,应保护取样的样品和取样人

若适当,取样实施应在取样区,或从生产线取得的样品(如:中间过程控制的样品)。 取样应记录且每个区域的所有物料取样都有连续的工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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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系统 GMP 实施指南

5 取样

若起始物料的取样是从大的容器,此时的取样应在仓库内有单独、密封的取样区,以减 少污染的风险和容器中剩余物料的交叉污染(如,灰尘

一些物料的取样应在特殊或指定的环境中。(如,来自环境的灰尘或颗粒的污染,如激 素,青霉素)

【实施指导】 A. 取样的常规要求

进入取样间前,开启空调系统运行一定的时间,直至取样室内环境温度、湿度达到要求

后,方可进入

凡是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取样器具的清洁和消毒必须符合要求

同一工作日取不同的物料之间需要彻底清洁工作桌面和地面的明显粉尘,更换干净灭菌

的取样工具以防止可能的交叉污染

B. 人员进出要求

取样人员进入更鞋洗手间,先戴上一次性帽子(必须不露耳朵和头发),然后换上洁净

区用鞋,洗手进入缓冲间。随后换上已灭菌的衣服,穿戴时避免无菌服接触地面带来污染, 戴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穿戴完成后,在整衣镜前检查穿戴正确完整,然后 用消毒液擦拭双手后进入工作区域。

C. 物料进出要求

物料的进出可通过传送系统,物料的进入可由仓库人员负责检查容器外包装的完整性 (包括原始封签的完整性)后将封签去除,如有异常,报告给取样人员。取样人员负责检查 内包装的完整性。如果包装破损,原始封条断开,取样人员应停止取样,报告主管。

D. 取样间的清洁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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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工具和消毒剂

? 清洁工具可包括水桶、不脱落纤维的拖把、无尘毛巾、擦拭布、乳胶手套等; ? 0.2%新洁尔灭溶液:取 5%新洁尔灭液适量配成 0.2%新洁尔灭液,摇匀; ? 75%酒精:取 95%乙醇加纯化水适量配成 75%溶液,摇匀; ? 消毒剂每月轮换使用。 清洁和消毒频率

? 桌面、门把手在取样前和取样结束后清洁和消毒; ? 地面、门在取样结束后清洁;

? 各房间墙面、窗户和天花板每星期进行清洁; ? 各房间回风口每月进行清洁和消毒。 清洁和消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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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取样

物料系统 GMP 实施指南

? 台面:用饮用水冲洗干净的无尘毛巾擦拭,然后用擦拭布蘸消毒剂擦拭;

?

地面:用饮用水洗过的湿拖把擦拭干净,然后用无尘毛巾蘸消毒剂擦拭;

? 门、窗玻璃及回风口:用饮用水洗过的无尘毛巾将门窗玻璃擦拭干净,然后用无尘

毛巾蘸消毒剂擦拭; ? 天花板及墙面:用饮用水洗过的无尘毛巾擦拭干净,然后用无尘毛巾蘸消毒剂擦拭; ? 取样间线体滚筒表面:用饮用水洗过的无尘毛巾擦拭,然后用无尘毛巾蘸消毒剂擦

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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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间的状态标识

取样间需有明确的状态标识,如:正在使用、已清洁、待清洁。当取样正在进行时,应

为“正在使用”的状态;当清洁完成后,应为“已清洁”状态;当取样刚完成需要进行 清洁时,应为“待清洁”状态。

5.3 取样工具和容器

取样工具应不与样品有反应。取样工具应洁净、经灭菌或者消毒,同一批次取样结束后,

取样工具应当清洗,灭菌或消毒,超过规定存放时间应重新洗涤、干燥或消毒。

固体样品可用不锈钢匙取样

样品容器应为玻璃或塑料制成,不与样品有反应。容器应密闭,洁净,干燥。如果样品 有避光要求,则需要有相应的避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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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微生物检查的样品应使用已灭菌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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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取样

A. 取样工具的类型

(1)铲子

固体物料的取样,可采用取样工具铲子。所取的样品应能代表容器中的样品,图 5-1 显 示的是,建议采用的取样工具:铲子。应根据取样量选择合适大小的铲子,避免因取样量过 多,而导致样品撒落。

图 5-1 取样工具——铲子

(2)液位探测管

液位探测管通常被用作取液体和局部产品的取样工具,是一 种惰性材料,如聚丙烯或不

锈钢,典型的液位探测管如图 5-2 所示。

图 5-2 取样工具——典型的液位探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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