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情况应定时检查并按时报告拖船及被拖船舶的值班驾驶员并记载于二船的航海日志或拖航日志内。
第五十条 被拖船的值班船员每日应定时对船上所有的液体舱、空舱测量两次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一条 拖船在整个拖航过程中根据气象条件应适时安排船员登上无人留守的被拖船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记载于拖轮的航海日志中。无人留守的被拖船舶上应备有一定数量的淡水、食物、供应品,以供拖船水手在需要登上被拖船进行检查时用。
第五十二条 拖船船长应熟悉及严格执行验船师拖航检验报告中提出的要求。
1.7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船舶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促使船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符合船舶检验证书所记载的各项要求,满足船舶的适航条件,促进各项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的切实执行,保障船舶安全营运。
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除国家海上交通安全监督机关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船舶主管单位组织的定期检查外,船上应按期进行自查和互查。
第三条船舶安全检查的自查由各船员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船舶预防检查和维修养护》的各项规定结合日常的检修、养护和预防检查的工作进行。
第四条船舶安全检查互查每两月进行一次,由船长会同轮机长进行,大副、大管轮具体负责,由船长、轮机长指定的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船舶安全检查互查的内容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布的《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每次可以抽查其中的1/4项目,但下列项目应列为每次必查内容:
(一)船舶证书、船员证书及航海图书资料等文件; (二)操纵设备及锚泊设备;
(三)助航仪器及其它航行(作业)设备; (四)信号设备和通信设备; (五)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
(六)船舶水密关闭装置(包括舱口、水密门窗等); (七)其它应急设备; (八)防污染设备;
(九)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第六条自查和互查中发现的缺陷,凡影响安全使用者,应及时消除;其它可以在船舶检修中解决的,应作好记录并列入检修计划;对执行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解决。
第七条每次互查的情况应详细记录于船舶安全活动记录簿中,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检查日期;
(二)实施检查的人员和检查时在场人员的姓名、职务; (三)检查项目及内容;
(四)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五)需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的事项; (六)检查的结论及建议。
第八条船舶管理单位对船舶的安全检查按月或季度进
行,并将检查的结果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进行考核。
第九条对船舶检查发现有重大缺陷或隐患者,下发《安全隐患查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船舶驾驶、甲板部安全检查项目表 序号 检查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是否进行航前安全检查,并记录 夜航命令簿是否认真填写,驾驶员是否认真执行 明火作业是否申请,记录 航海曰志是否按规定记录 车钟记录簿是否按规定记录 垃圾记录簿是否按规定记录 安全活动日是否按月坚持活动,并记录 海图是否按最新世界通告改正,并记录 航行(作业)警告是否及时收到,并对海图进行改正 船上油污应急表是否张贴 船上应急布置表是否张贴 各种通导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张贴 航海图书资料是否正确登记 船员交接是否按规定进行,并记录 通信联系制度是否认真执行,并执行 船舶自查制度是否认真执行,并记录 救生、消防设备是否正确登记 救生、消防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 通导设备是否按规定维护、保养,并记录 船体无明显锈蚀、活动部件不缺油 各层甲板定期冲洗,保持干净 每个船员是否都有应变卡,对应职责是否清楚 厨房、餐厅、浴室、厕所整洁,无污垢、异味 垃圾桶标志是否清楚,垃圾是否分类存放 救生圈数量、存放、属具是否规范完好 救生衣数量、存放、属具是否规范,并完好 各类通风孔、阀门、水密门开关标导是否完好 消防员装备是否完好,并按规定放置 各消防箱、水带、水枪是否完好,水带是否定期反面 各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配齐,并登记 各种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船员房间是否私自拉明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 各种应急演习是否定期举行,并记录 各种水密装置是否完好 锚设备(锚、锚机、锚链等)是否令人满意 检查要求 认真记录 认真记录 认真记录 认真记录 认真记录 认真记录 认真记录 及时改正 及时改正 张贴完好 张贴完好 张贴完好 认真登记 认真记录 认真记录 认真登记 认真记录 认真记录 清洁活络 干净无污 完好清楚 干净无污 清楚规范 清楚规范 规范完好 规范完好 规范完好 规范完好 规范完好 配齐登记 齐全完好 无此现象 定期记录 完好 令人满意 合格 不合格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系泊设备(绞缆机、缆绳、钢丝)是否令人满意 令人满意 起重设备(吊臂、变幅架、钩滑轮、变幅、提升、放置装置、卷扬机、令人满意 钢丝绳、变幅油缸等)是否令人满意 号灯、号型、声响器材是否令人满意 船上是否存在“三违”现象 船上的安全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如何 船上是否按规定要求培训船员 安全检查记录的不符合项是否及时整改 季节性安全措施是否认真落实 船舶逃生通道是否畅通 令人满意 无此现象 认真落实 是 及时整改 是 是
船舶轮机部安全检查项目表 序号 检查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轮机日志记录符合规范要求,字迹清晰 付机日志记录符合规范要求,字迹清晰 油类记录簿记录符合规范要求,字迹清晰,并有盖章 绝缘测试报告记录符合规范要求,字迹清晰 电气日志记录符合规范要求,字迹清晰 船舶燃料消耗及动态表填写完整,存放有序 备件物料申请、库存及消耗填写完整,存放有序 船舶和设备修理单填写完整,存放有序 年度及月度维护保养和记录填写完整,存放有序 应急消防泵达到工作压力 应急发电机应急灯、应急电瓶状态 应急风油切断工作状态 救生筏,释放器状态 油污水分离装置工作状态 应急空压机工作状态 速闭伐、应急舵工作状态 全船火警系统工作状态 主机(执行年、月度保养计划情况) 付机(执行年、月度保养计划情况) 空压机(执行年、月度保养计划情况) 舵机(执行年、月度保养计划情况) 起重(执行年、月度保养计划情况) 泵(执行年、月度保养计划情况) 锚机拖缆路(执行维修保养计划情况) 备件(报表数与实数相符) 工属具管理 油类管理(报表数与实数相符) 机舱清洁 机舱管理制度及主要设备操作规程张贴并严格 检查要求 合格 不合格 规范记录 规范记录 规范记录 规范记录 规范记录 规范记录 规范记录 规范记录 规范记录 运转正常 状态正常 状态正常 状态正常 状态正常 状态正常 状态正常 状态正常 工况良好 工况良好 工况良好 工况良好 工况良好 工况良好 工况良好 摆放整齐 摆放整齐 记录完整 干净整洁 严格遵守 30 安全值班制度落实 严格遵守
1.8 船舶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船舶行政文件、技术资料应有专人负责收发、保管。技术资料包括:船史簿、船舶资料簿船舶技术图纸和技术文件、各项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证件、船体和设备的测量记录、修船记录、试验报告以及事故报告等。
1.9 船舶消防、救生、防污染管理规定 1.9.1 船舶消防管理规定
第一条 船长(驾长)是船舶消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按海事局和船检要求,配备足够的器材,并定期对其检测,保持完好。
第二条 各船按应变部署表,定期举行应变演习,并记录;
第三条 每船至少配置一张防火控制图;
第四条 机舱、杂物舱是火灾易发区,应重点进行检查,同时配足消防器材;
1.9.2船舶救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船长(驾长)是船舶救生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按海事局和船检机构要求配备足够救生、堵漏器材,并定期检测,保持完好;
第二条 按应变布置表定期举行堵漏演习;
第三条 发生事故、险情情况船舶应立即向当地海事部门和船舶管理单位及项目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