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值班情况、日志、报表填写记载情况 打桩作业交接内容:
(一)施工作业图纸、桩的规格、质量、数量、进度要求和完成情况及注意事项。
(二)现场施工标志、气象变化、潮汐、水尺移动情况。 (三)锚位、锚缆标志、地垄缆桩等的布设情况和变化。 (四)船体平衡及定位情况、锚缆受力及绞车运转情况。 (五)桩架变幅运行和变幅角度指器的显示真实情况。 (六)打桩、起重设备(吊钩、龙口、背板、抱桩器、桩架、桩帽、桩锤、电梯、钢缆、滑车、绞车等)的运行情况和注意事项。
(七)操作系统中的仪器、仪表、开关、阀件、刹车、制动、换向、离合等装置的运行情况和注意事项。
(八)配合船只(运桩船、拖轮)的配合情况。 (九)值班情况、日志、日报填写记载情况。 2.4 船舶防台、抗台规则
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以下均统称台风)对沿海船舶的安全生产威胁极大,为做好船舶的防台工作,确保船舶在台风季节的安全与生产。
第一条 组织领导
(一)船舶应建立由船长任组长,轮机长、大副、水手长为成员的防台领导小组,对船员进行防台教育,提高船员防台的知识和操作技术水平,落实具体防台措施,做到常备不懈。
(二)船舶受到台风威胁时,船舶防台领导小组应经常研究和注意风向变化,加强与上级主管单位及停泊地防台指
挥部门的联系,服从统一调度指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船舶安全。
第二条 船舶防台准备工作
一、船舶在台风季节来临之前,要制定本船防台实施方案,确定防台锚地,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二、船舶在航行(作业)地区台风盛行季节来临前,应对本船的防台设备和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持船舶处于经常戒备状态。
三、停航和航次修理船舶的防台工作,按照上级主管单位和港口主管机关的部署,由船舶负责安排;在厂修理船舶的防台工作,由船上配合船厂按照厂、船双方事先商定的方案及职责分工协同进行。
四、利用船舶安装的GPS、北斗系统等,报送实时信息。 第三条 防台动作
一、船舶于未来四十八小时以内,遭遇风力可能达到六级以上,应被认为已在“台风威胁中”。船舶避风锚地较远或避风难度较大时,应充分考虑拖航或准备时间,提前进入“台风威胁中”状态;
船舶于未来二十四小时以内,遭遇风力可能达到六级以上,应被认为在“台风严重威胁中”。船舶避风锚地较远或避风难度较大时,应充分考虑拖航或准备时间,提前进入“台风威胁中”状态。
二、在台风威胁至威胁解除期间,有关防台的重要措施和资料,均应详细记入航海日志,以备审查研究。
三、已在“台风威胁中”的船舶,应注意收听临时性的气象报告;加强现场气象观察,不分昼夜,至少每两小时记录一次,并应经常作相互比较。
四、已在“台风威胁中”的船舶,应根据气象报告和现场气象观察,经常将台风中心位置,移动方向及与船相互位置的变化记入海图中,以确知船舶和台风的相互关系。 五、船舶在航行(作业)中或停泊于开敞或港湾中,遇有台风威胁的时候,应根据台风威胁情况,本船性能,与避风港距离以及驶往避风港的航行(作业)条件等,周密规划防卸措施,并应在台风严重威胁前,及时安全驶入避风港。 六、规划防御措施,充分估计台风和天气演变,可能增加工作和航行(作业)上的困难。
七、“台风威胁中”,船舶调度部门应注意台风情况,掌握各船动态,密切注意船舶防台调度安全。
八、“台风威胁中”,调度部门发出命令指示,如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或形势紧急,船长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并即将情况和措施上报。
九、“台风威胁中”,港内船舶,非经港务监督批准,不可以进行洗刷锅炉或拆卸主机、起锚机、舵机、锚链等重要机械属具,已经进行各项工作的船舶应即在“台风严重威胁”前,安装恢复原状。
十、上岸船员获悉有台风威胁,应自动在“台风严重威胁”
前归船,进行防卸准备工作,台风季节期间,值班驾驶员应掌握全部上岸船员的地址,必要时,应派人员上岸通知所属人员。
十一、在“台风严重威胁中”,港内船舶,不论抛锚或系泊码头浮筒,应即开始昼夜轮值锚更,并每一小时记录气象一次。
十二、在“台风严重威胁中”各船应切实做好防御准备工作(如船舶停在港内,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条所列各项择要准备):
(一)紧密封闭一切露天甲板仓口,每仓至少须盖结实油布二层,油布必须铺平,并以全部木楔打紧固定于仓口缘材上,有压条的应将螺丝旋紧,并须用绊绳紧缚,以防鼓风吹裂油布。
(二)露天甲板伸出的通风筒和空气管,可拔下的应拔下,并塞上木盖和罩上帆布套。
(三)关闭甲板出入口和通行仓口,并将螺丝上紧,急用的除外。
(四)舷窗和铁盖均应盖好,交将螺丝上紧。
(五)全部水密门和舷门除急用外,一律应该紧密关闭。 (六)检查污水管、测水管等的盖子,并加旋紧。 (七)清扫甲板,检查排水孔和排水门,以防堵塞。 (八)吊货杆和其他一切大件可移动的物料,应该缚牢,
使处于航海状态中。
(九)各水仓和燃油仓应尽量合并紧满,消灭或减少流动面,如果是空船或轻载,压舱水必须及时灌满。
(十)仓内货物必须塞紧,危险物品尤应注意,甲板货物必须固定缚牢,并做好紧急松绑的准备,以防风浪中移动损害甲板属具,特别是仓口水密装置。
(十一)易受风浪损坏的零星物件或属具如舷梯天幕等,应收入缚牢,或打迭收起。
(十二)救生艇应装入艇架与甲板紧缚,艇盖用绳缚牢,艇塞拔出使艇内积水得以排出。
(十三)物料间的油漆、油料、灯具以及厨房用具磁器等,应妥为安置。
(十四)甲板上往来行走处,应装好扶手索,以免滑跌。 (十五)无线电设备的应急蓄电池,应保持充满状态。 (十六)锅炉、主机、辅机、起锚机和舵机等,应使处于正常状态中。
(十七)检验船首与驾驶台各种联系灯设备,以及机仓与驾驶台车钟、电话、传声管等通讯设备。 (十八)封闭锚链管,施以捻缝,上盖帆布。
十三、 靠泊码头渡过台风的船舶,在台风严重威胁中,应该:
(一)加强码头系缆,全部系缆受力必须平均,并在磨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