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创新实践案例选编(2)

2019-03-29 10:46

推动四大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打造多元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探索“互联网+”纠纷解决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在线仲裁”服务机制,为自贸试验区内市场主体提供零距离的仲裁咨询、立案、开庭、调解等一体化、多元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二是打造市场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大仲裁法律制度宣传,使各类市场主体了解仲裁、认知仲裁、走进仲裁;三是打造国际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借鉴国际经验,探索仲裁员名册的开放化、国际化,不断完善涉外仲裁的现代化规则,加强与国际知名商事仲裁机构的交流合作;四是打造两岸经贸合作争端友好解决的服务平台。在推动实施《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方面深入探索,聘请更多的台、港、澳籍法律、经贸专家担任仲裁员参与仲裁工作,加大与台、港、澳地区仲裁机构的合作力度。 (四)全国首创设立福州片区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在自贸区管委会办公楼设立法官工作室,由福州中院选派优秀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开展固定驻点服务,发放涉台诉讼指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及时排查化解纠纷;开辟网上受理台胞法律诉求途径,实现跨域立案和接受法律咨询,为台胞、台商提供“一站式服务”、答疑解惑,实现服务的日常化;设立专人热线电话,保证服务常态化;定期举办涉台专题讲座,开展法律宣传、诉讼指导,提出对企业发展和风险防范等相关建议。 二、实践效果

多元、灵活、经济的纠纷解决方式,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注重公平公正的同时,提高了自贸试验区商事纠纷处理的效率,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投资的信心。

(一)自贸试验区法庭提升了诉讼的便利性、专业性,节约了企业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探索审判机制,积极为自贸试验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截至2016年2月底,片区法庭共受理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71件,涉案标的达3458万元。

(二)通过发挥派驻检察室专业优势,积极履行职务犯罪预防职责,加强与片区内各行政执法、行政监管单位的衔接互动机制,为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社会信任体系、综合评估机制、反洗钱工作交流合作机制的建设提供支持与保障,推动福州片区法治环境不断改善。

(三)国际商事仲裁院提供有针对性、个性化的高效、公正的仲裁法律服务,实现了片区内商事纠纷解决不出区,提高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仲裁公信力和专业化、国际化程度,初步树立了公正、廉洁、专业、高效的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法治品牌。 (四)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充分运用涉台诉调衔接联动机制和特邀调解机制,加强涉台纠纷的诉讼指导、委托调解和法律释明,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起自贸区管委会、福州中院及自贸区法庭、福州市台办之间良好的日常工作联系制度,通过情况通报、信息共享、风险预警、专题调研等多种互动方式,共同研究亟待解决的涉台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涉台司法保障和纠纷化解工作合力;多方位多渠道提供及时、全面、便捷的涉台司法服务,扎实做到司法为民便民;充分运用“互联网+”等平台,宣传涉台法律法规,发布典型指导性案例,答疑解惑法律释明,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开设司法服务专窗。以“立足片区,服务群众”为宗旨,拟于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综合服务大厅设立集调解、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司法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规范的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区域和谐发展。 (二)设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组建一支高素质、权威性的调解员队伍,对涉外法律纠纷进行调解。促进“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与自贸试验区法庭建立“诉调衔接机制”,加强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和非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整合调解资源,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涉外贸易纠纷。

(三)健全专业化法律服务体系。按照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要求,突出服务对台需要,引进国际律师事务所特别是台湾律师事务所在福州片区设立分支机构,探索推动两岸律所联营,互派律师顾问工作。健全行业自律组织,鼓励市场机构开展专业调解业务,维护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健全专业化法律服务体系。

(四)完善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机制。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将完善“法院—台办—自贸区管委会”的联动工作机制、诉调衔接机制、涉台特邀调解员参与机制,及时调研自贸区政策、法律、机制服务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涉台政策、涉台实务、涉台法律方面的对策建议;加强对涉台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统计分析,查找此类纠纷的规律与根源,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加大司法建议力度,针对涉台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从制度监管和机制建设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建议。

案例:4

推动国地税协同服务创新

按:福州片区立足企业需求,以“减负增效”为出发点,积极推进国地税协同服务创新。通过数据共享、定期信息互报、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税源直报、 “阳光定税”、反避税调查、简并收入核算等方面的国地税协作,有效推动了国地税服务融合、执法整合、信息聚合,为国家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积累创新经验。

福州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国地税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在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信息共享等5个方面推出34个合作落实事项和13个特色合作事项,积极有效地破解企业办税“多头跑”、时间成本高等问题,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服务水平,优化自贸试验区税收和投资发展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全国首创国地税协同重点税源直报。2015年4月,福州国地税以“互联网+”为突破口,创新协作方式,搭建重点税源统一填报平台,建立国地税对应代码、建立国地税协作催报机制等,开展协同管理、协同催报、协同基础数据审核等工作,保障重点税源管理。改变此前国、地税重点税源直报管理的两个不同模式,即重点税源纳税人既要通过单机版向国税局报送重点税源直报数据,又要在地税直报系统上进行重点税源数据的申报的现状。国地税统一填报平台的建立,纳税人通过互联网进行平台填报,国地税双方也通过该平台进行后续协同管理、协同催报、协同基础数据审核等,充分实现四个“统一”---统一平台、统一口径、统一催报、统一监控,开通了国税、地税、纳税人三方之间的“高铁”,实现了纳税人“点击一个链接、填写一张报表、办好两家业务”。 (二)率先推动国地税协同“阳光定税”。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分行业、分路段、分市场调查,以行业标准、片区系数、路段等级、经营面积、设备台套数作为定额计算核定依据,国地税再共同商议制定统一的参数,并定期交换核定信息,定期互通税源情报,按月交换共管个体工商户定额调整资料,确保同一纳税人核定税基一致。地税部门在核定共管户定额时,原则上参照国税部门的定额来核定定额;国税部门实行按实申报征收的个体户,原则上地税部门也要求其按实申报缴纳各项地方税费,从流程上确保同一纳税人核定税额一致。 (三)率先开展国地税联合反避税调查。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联办国际税收业务培训,联合调查摸底、情报交换等,联手对受控外国企业、总部集团、大型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等开

展反避税调查,大大提升了反避税工作成效。

(四)推动国地税简并收入核算。一是合并开展税收分析,深入分析税源变化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全面、更直观、更深入的税收收入情况;二是在每年度的纳税百强企业评选工作中,国地税双方共同对入围企业初始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交换和后期筛选评定,并在前期评定的基础上由税收分析人员共同撰写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分析报告;三是互相交换高风险纳税人名单及风险点信息,联合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 二、实践成效

(一)国地税协同重点税源直报,有效解决管理脱节和监控盲区问题。重点税源共涉及六类报表578项指标,包括月度、季度及年度指标,平均每套月均需要填报180项。长期以来,国地税不同的填报平台和不同的填报口径,导致企业需要填报两套报表、通过两套系统审核,此后还需要分头报送、修订。企业填报重点税源报表至少需要6个小时以上时间。一直以来企业对此颇有意见。同时,国地税不同填报平台和不同填报口径,导致基层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既费时费力,又无法有效运用,以审核、辅导及催报每户30分钟计算,每位重点税源管理人员至少要多花半天时间做重复工作。由于信息不交互,国地税之间关联税种无法进行比对,填报数据虽通过各自系统逻辑审核,但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数据可分析性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务、政府、人大等部门的经济决策。国地税协同开展重点税源直报,企业可以实时在现有的征管系统进行取数管理,并对征管软件未生成的数据进行补充填报,彻底解决了国地税共管企业重复报送问题,减轻了纳税人负担,缓解了重点税源管理人员工作压力,提高了数据填报质量,有效解决管理脱节和监控盲区问题,实施成效显著。2015年4月开始试点,7月份在福州全市推广使用,目前已监控重点税源780户。2015年监控的自贸区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比重达自贸区总量的66.39%

(二)国地税协作核定税基税额,保证辖区内国地税共管户执行统一核定标准,实现定额的公平、公正、公开。2015年6月,福州市国税局、地税局两部门联合制订了共管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标准,定期交换核定信息,确保同一纳税人核定税基、税额一致,公平税负,对超过6000户次自贸试验区纳税人进行了定额测算。复制推广后,福州全市已有4万多户共管个体工商户实现阳光核定。

(三)国地税联合开展反避税调查,增强了对避税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效性。选择同时涉及国地税税种的避税案源,由双方稽查机构共同查处办案,实施成效显著。截止目前,福州市国、地税已协同开展反避税调查32次,成功追回应征税款9000多万元。

(四)国地税创新简并收入核算,大幅提升税收分析的广度和深度。合并深入开展重点税源收入质量分析、宏观税收分析、经济税收分析、政策效应分析、征管效应分析等,有利于及时掌握区域经济变化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全面、更直观、更深入的参考报告,有利于加强税收监管,降低区域税收风险点。2015年国地税协作撰写了4篇税收分析专报,为相关部门科学出台惠及企业的政策措施提供参考意见,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区域税收和投资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从企业最期盼、基层最需要的事项抓起,把握关键环节,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地推进国地税5个方面、34个合作项目的全面落实,以“规范一个影响一片”的方式,实现自贸试验区多部门横向联网、纵向延伸,实现服务企业环型中的各个节点可以与任意节点沟通。在减轻纳税人负担和提高数据质量的同时,促进了服务、监管、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完善合作机制。牵头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分工协作,为福州片区内国地税合作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强化绩效考核、跟踪落实情况,为国地税合作提供机制保障;通过细化合作事项和流程,为国地税合作提供进度保障;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为国地税合作提

供技术保障;通过加强新闻宣传引导,为国地税合作提供舆论保障。

(三)打造福州特色品牌。结合区域实际,大力发扬“特事特办、马上就办”精神,转变、提高政府服务理念,形成国地税等多部门联动“既规范统一、又各具特色”的合作格局,推进国地税13个特色合作事项落实,建立便捷、高效的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打造福州特色品牌,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实现与国际的接轨。

案例:5

多维创新推动自贸区人员往来便捷

按:推动人员往来便捷,打通两岸三地及“一带一路”的经络,是福州片区重点试验任务之一。近一年来,福州片区管委会与公安、边防、口岸等部门联手,从多角度推出促进人员往来便利化的多项开放创新举措,有力助推了福州与台港澳及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

福州片区立足区位特色和功能定位,积极推动境内外人员往来更为便捷。全国率先实行非本省居民赴台湾本岛旅游免于提交暂住证、全国率先设立社区境外人员管理服务站、全国率先实行临时来榕的外省籍居民可在福州办理通行证赴马祖旅游、率先简化自贸区内企业员工赴港澳签注手续、开通边检服务掌上直通车、优化自贸区外籍人员居留手续办理服务等措施,进一步简化了自贸区往来人员出入境手续,提高了“引进来”和“走出去”效率,有利于深化自贸区的对外交流合作和打造开放型经济。 一、主要做法

(一)全国率先实行非本省居民赴台湾本岛旅游免于提交暂住证。为加强榕台旅游合作,促进两岸人民交流往来,福州片区在挂牌后即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现了非本省户籍居民办理赴台游的手续简化。在福州外省居民免于提交暂住证,只需提交所在单位、派出所、社区等出具暂住一年的证明即可办理通行证赴台湾本岛旅游。

(二)全国率先设立社区境外人员管理服务站。发挥职能作用,创新管理机制,自2015年4月起,在自贸区内社区警务室率先设立境外人员管理服务站,为境外人员办理临时住宿登记申报、涉外法律法规和办证咨询、出入境证件预受理、涉外警情社情信息发布、停居留证件到期提醒等服务。

(三)全国率先实行临时来榕的外省籍居民可在福州办理通行证赴马祖旅游。自2015年8月起,来福州的非福建省籍人员不受暂住时间限制,无需办理暂住证,即可在福州办理通行证赴马祖旅游,在台停留时间不再另行限制,按照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有关规定执行。

(四)率先简化自贸区内企业员工赴港澳签注手续。根据福州片区企业员工因工作、生活赴港澳较为频繁的实际,从2015年4月起即推行。强化内部流转节点控制,再造审批业务工作流程,精简申请材料:1.对自贸区企业员工申请赴港澳多次商务签注免于提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凭证,只需提交所在企业出具的聘雇合同、在职证明及个人所得税证明即可办理;2.通过社保中心互联网查询平台审核企业提交的社保凭证,提高了审核审批效率,缩短了企业报备时限。

(五)开通边检服务掌上直通车。依托“公安边防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共服务平台与公安网,研发推出“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内容涵盖信息咨询、手续办理、执法监督、违规报警等,服务对象只需轻敲手机,便可远程办理业务,打造了别具特色的“掌上报检室”。服

务对象可利用手机随时随地上传8类边检证件办理、报检所需证件资料,业务申请实现由“群众跑”向“手机传”转变;对服务对象上传资料进行在线审批、在线流转、在线告知,审批审核实现由“网下跑”向“网上转”转变;专门设置《边检办证电子告知单》,对上传资料不全者进行及时反馈和一次告知,实现了“多次跑”向“一次结”的转变;服务对象可即时查询证件办理情况,下载电子二维码证件,实现证件办理全程网格化、证件实体无纸化。 (六)优化自贸区外籍人员居留手续办理服务。将自贸区企业外国人居留证件申请前移至马尾公安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受理,亦可在市出入境管理处申请,方便境外人员就近办证;拟入驻自贸区或入驻自贸区后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等报备材料的企业邀请的外国人只需提交自贸区内主管部门出具的函件,即可为应邀的外国人办理换发1年多次有效、每次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F(访问)或M(贸易)签证;对区内信誉良好的备案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签发最长时限的居留证件且允许由外事联络员代办。 二、实践成效 (一)在全国率先实行非本省居民赴台湾本岛旅游免于提交暂住证,简化了大陆居民在榕办理赴台旅游入境手续,充分体现了福州对台工作的区位特点,有效促进了赴台旅游的发展,至2016年2月底共办理208件次。 (二)通过在自贸区内的各个社区设立服务站,让在自贸区投资兴业的境外人员足不出社区即可得到全方位的服务。目前通过境外人员管理服务站共为境外人员提供服务6000余人次。 (三)全国率先实行临时来榕的外省籍居民可在福州办理通行证赴马祖旅游,极大方便了临时来榕外省居民赴马祖旅游办证,截止2016年2月共办理98件次。

(四)通过简化、创新自贸区内企业员工赴港澳签注程序,将自贸区企业申请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登记备案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截止2016年2月底,已办理自贸区内企业员工赴港澳签注257件次。

(五)边检服务掌上直通车平台于2015年4月试运行,7月正式上线,累计为自贸区内企业办理各类边检证件800余份、船舶报检200余艘次,仅往返路费一项就为企业节约了大量成本,服务对象办理证件时间由原本的路程+前台办理时间缩短至每份30秒,口岸通关效率大幅提升,被省边防总队作为创新举措在全省推广。 (六)优化自贸区外籍人员居留手续办理服务,将自贸区企业外国人停居留证件办理时限由原来15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内办结。紧急事由的,开辟绿色通道,1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2016年2月已办理197次。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在自贸试验区实施更加便利的入出境政策,推动人员往来便利化,深化对外经济合作交流。

(二)继续出台相关政策,对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就业的台湾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家和技术人员,在项目申报、入出境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

(三)创新榕台旅游合作方式,加强对台旅游交流,推动马尾-马祖游艇、帆船出入境简化手续试点政策的落地。

案例6:

冷链物流标准化服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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