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
海关查验作业微信预约制度
——“掌上通关”新模式
按:该项制度被形象地称之为“掌上通关”,实现了“纸质预约”向“电子预约”方式的转变,被毕马威公司评为全国首创通关便利措施。在福州片区率先实施后就广受各界好评,得到中央电视台、人民网、东南电视台、福建日报、福建财经等多家媒体的电视、报纸、网络专题报道。
福州海关围绕促进贸易便利化,通过整合业务流程,探索具有独创性的预约查验模式—查验作业微信预约制度,企业或其代理人在获知所申报货物需要查验时,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等终端进行微信预约查验,预约后只需“准点”到达现场配合海关查验即可。 一、主要做法
查验作业微信预约制度针对于在业务现场办理查验的进出口企业及其代理人,经过相关信息备案后,企业便可通过手机等终端方便开展微信预约查验。主要做法: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代理人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向海关发送查验预约申请。按照旧模式,申报货物被布控查验时,进出口货物企业或代理人须到现场预约查验,然后海关查验科填写纸质调柜单传真到港区铺排调箱,港区接收到传真件后再进行吊柜作业。企业或代理人须跟踪全过程直到查验结束。采用查验作业微信预约制度后,企业或其代理人通过手机等终端关注现场海关微信公众平台后,进入相应的微信预约页面,填写预约企业、联系方式等预约信息,便可第一时间完成微信预约查验。 预约页面格式化、界面化,确保信息填写更加规范、便捷、不遗漏。 (二)主管海关根据布控指令和企业预约信息实施查验排班作业。现场查验部门收到预约信息后,通过网络系统与港区、机检引导员岗联通,协调港区调柜,安排查验集装箱做好过磅、机检等事宜。企业按照预约的时间达到现场后,海关安排查验关员,企业只需配合查验即可。该模式涵盖现场所有查验业务,并实现“半日预约制”,即企业于查验前半个工作日前进行预约查验,上午查验则至少14:00(前日)-8:30(当日)预约,下午查验则至少8:00(当日)-14:00(当日)预约。 二、实践成效
该举措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实施以来, 已完成江阴港区查验业务的全覆盖。截止2016年2月底,已服务企业2821家, 微信预约查验15283票报关单,货值99386.14万美元,节省报关企业查验等待和准备时间61132小时,预计为企业减少费用人民币764万元。 (一)打造一站式的服务平台。该制度集成查验流程,企业从过去海关预约、港区联系吊柜、跟踪机检等流程办理转变为如今的一键预约、准点到达现场即可,避免了在海关和港区之间分别办理业务,业务现场实现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海关、企业、港区三者之间无缝对接,大大简化查验流程。
(二)查验流程前置化、大幅提高通关时效。企业开始办理查验业务前,提前预约,海关将现场查验流程前置化,提前开始吊柜、过磅、机检等操作,不仅节省了企业往返路途、现场等待等大量时间,同时解决了港区吊柜无序等问题。例如,企业前往福州新港江阴码头查验货物,往返福州江阴时间从以往的一天缩减为半天即可,通关时效得到大幅提升,企业受益直接且明显。
(三)查验预约打破时空限制,便捷高效。企业微信预约摆脱了时间、空间的限制,随时随
地皆可进行预约查验,海关、港区提前进行查验的统筹安排,企业、海关、港区三者实现共赢,为自贸试验区大踏步前进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完善查验流程实时反馈。强化微信预约平台管理员值班制度,精确处理微信预约查验申请,将企业查验报关单的实时状态(如港区作业、查验进行中、已放行等信息)进行点对点推送的反馈告知,让企业或其代理人都能随时随地知晓查验进展情况。通过升级改造,增加交流互动,扩大公开透明,逐步改善查验作为高风险岗位的固有思维。 (二)构建“一键通”掌上服务体系。升级再造“微信查验预约平台”,借助自定义菜单、自动回复等功能,形成集预约查验、查询,反馈、宣传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一键通”掌上服务体系。同时,平台还可接收企业的监督反馈建议等,实现政务公开,及时高效,阳光透明。“一键通”掌上服务体系的构建必将拉近关企之间距离,树立海关良好窗口形象,提高公信力,增强了政务微媒体亲和力,真正做到“一键沟通、便捷通关、阳光透明”。
案例:14
建立对台原产地证书核查机制
按:海关总署将对台原产地核查事权进行下放,福州原产地管理办公室成为海关总署唯一授权开展涉台原产地证书核查的机构,优化了核查流程,缩短了核查进程(平均缩短了约3个工作日),提高了通关效率,被毕马威公司评为全国首创通关便利措施。
海关总署授权福州原产地管理办公室统一开展涉台原产地证书核查,各直属海关遇有《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台湾农产品零关税措施项下需核查事项,可通过“海关原产地管理系统”上报咨询,由福州原产地管理办公室统一开展对台核查。 一、主要做法
(一)企业资质:该模式适用于申请享受《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或台湾农产品零关税措施优惠的企业;
(二)货物状态:该模式适用于申请享受《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或台湾农产品零关税措施优惠的所有进出口货物;
(三)系统条件:按照现行“海关原产地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四)涉及参与方:福州海关、台湾海关、申请享受《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或台湾农产品零关税措施优惠的企业。 二、实践成效
2015年4月28日,福州片区内台湾百家珍酿造食品公司成为享受该政策的首家落地企业,检验放行时间从原来的5-7天缩短为当天申报、当天查验放行,每个货柜平均比原来节省成本近3000元,提高了产品的流通速度和市场竞争力,进入国内市场的产品极受好评且无不合格反馈。截至2016年2月29日,与台方往来函件共计129份。
(一)减少审批环节,对核查事权进行下放,福州原产地管理办公室成为海关总署唯一授权开展涉台原产地证书核查的机构,优化了核查流程,缩短了核查进程(平均缩短了约3个工作日)。
(二)拓展合作领域,在福州原产地管理办公室承担涉台原产地核查窗口职责后,又在认证
核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台开展原产地通关事务协调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统计数据交换合作。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海关总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和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结合海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福州海关将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探索,边实践、边改革、边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支持措施,细化相关海关监管办法,在创新模式、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等方面自主创新海关监管制度。 案例:15
检验检疫“多证合一”
——实现“一企一证
按:2016年3月8日起,检验检疫部门在福州片区率先实施对企业所有检验检疫资质类证明文件的“多证合一”改革试点,将企业所有检验检疫资质类证明文件信息合并在一张证明文件上,实现企业“一企一证”。该措施在全国检验检疫系统首创。
福建检验检疫局把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出发点,全面服务福建省经济社会大局和开放型经济发展。通过企业资质登记准入制度改革,将企业所有检验检疫资质类证明文件信息合并在一张证明文件上,仅向企业发放一份包含所有需要办理检验检疫资质类信息的证明文件,实现企业“一企一证”。2016年3月8日起,福建检验检疫局率先在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平潭片区实施“多证合一”改革试点。 一、主要做法
在现行组织体系和审批流程设置框架下,整合优化各项资质登记准入业务工作流程,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通过“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信息共享、监管互认、联动审批、专窗发证”的方式,将企业在检验检疫部门完成的所有资质登记准入信息合并在一张证明文件上,由窗口向企业核发,并最终依托信息化系统实现相关电子业务信息整合。
(一)统一“多证合一”证明申请要求和格式。依法梳理申请事项,统一明确申请条件,整合简化文书规范,并在“集中受理专窗”窗口公示申请条件。设计和监制《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登记备案证》,将办理检验检疫资质类业务的企业相关证明文件上的必要信息标注在企业登记备案证上,实现多项证明文件的合一。 (二)统一设立检验检疫企业资质集中受理窗口。分支机构检务部门统一新增设置检验检疫企业资质集中受理窗口,负责一口对外受理、对外发证,并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传递企业申请资料给相关业务部门,对办结的相关业务缮制证书,向企业发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分支机构积极推行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全省通办等服务。
(三)优化申请登记审批流程。按照“多证合一”改革的新要求,整合优化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等程序,对企业同时提交多项资质业务申请的,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间共享,解决业务管理部门之间信息孤岛的问题,实现检验检疫内部并联审批、数据交换、档案互认。按照企业不重复填报登记申请文书内容和不重复提交登记材料的原则,梳理各项资质类证明文件办理业务所需企业提供的材料,原则上申请材料有重复的,企业只需提供一式一份,由检验检疫部门内部自行复印存档。研究明确了企业申请资料、办理流程、证书编号规则、加盖印章等工作流程具体要求,并将逐步实现电子档案管理。
(四)建设信息化系统。与业务改革同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规范、标准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原则,实现企业检验检疫全部资质备案登记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实施企业申报材料电子化管理和企业登记备案业务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等全流程电子化。长期目标是运用“大数据”理念,利用统一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企业基础信息广泛共享和有效应用,对接质检总局e-CIQ业务系统是实现企业报检业务资质审核电子化,免予企业提交纸质资质证明材料,并逐步构建实体受理发证窗口、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检验检疫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二、实践效果
“多证合一”改革既为外贸企业带来了便利,受到了外贸企业的交口称赞,也能有效促进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转变,提升行政管理效率。试点首日,应用新模式即为11家企业办理了业务。
(一)方便企业办事,有效提升行政服务的供给水平。以前企业涉及多项业务的,需要到每个对应的检验检疫业务部门各提交一份材料,这其中涉及了很多重复提交的材料。现在只要在一个窗口提交一份材料,剩下的事情都由检验检疫内部自行解决,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证。同时,原来涉及多个业务的各种资质证书数量多,使用不便,现在只要一份证书就涵盖了所有资质,有效方便了企业使用。
(二)减轻企业负担,有效提升企业的改革红利“获得感”。据估计,“多证合一”改革将为每个办证企业节约人工、交通、耗材等方面支出。以福州片区每年1000多家活跃外贸企业受惠统计,可为企业节约人工、交通、耗材等方面支出100万元。 (三)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有效促进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转变。通过推动“多证合一”改革,实现了简政放权,推进内部优化整合,减少了办证环节和人员,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效率。通过与加快推进检验检疫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一站式”服务、“单一窗口”等工作紧密结合,有效强化部门协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促进检验检疫行政职能有效转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出台工作规范。在前期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收集试点经验,并结合企业需求和工作实际,出台“多证合一”改革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操作程序、工作要求,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复制推广。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适时复制推广到福建局其他分支机构。
(三)建设信息化系统。加快开展“多证合一”管理系统建设,争取“多证合一”业务管理系统尽快上线,减少纸质申请资料流转程序,以进一步提高检验检疫审批效率,方便企业。
案例:16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按:“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法律不作干预。《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划分为15个门类、50个条目、122项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简化对外资进入的审批管理,同时在外资准入方面更加透明。
福州片区自2015年4月21日起,就率先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准入前国民待遇”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进一步简化程序,放宽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和境外普通合伙人的资信证明要求,进一步提升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和透明度,对吸引和利用外资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实施企业登记“一口受理”、自动比对。福建自贸试验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5月8日起执行该措施。福州片区通过整合行政审批流程,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商务审批备案系统集成在企业登记“一口受理”平台内。企业提交申报时,系统可提供负面清单自动比对,引导企业根据行业准入标准进入相应程序,商务窗口审核人员同样通过系统进行信息核对,并根据系统内设的自动安全审查提醒进行操作。如不涉及负面清单内行业,外商投资备案在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从名称核准到领取备案证明和营业执照全过程。 (二)建立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一是率先成立综合执法局推行综合监管。在全省率先成立综合执法局(加挂知识产权保护局),根据省政府授权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六大类行政执法;建立综合监管信息共享平台,首期归集42家省、市行政职能部门254项片区市场主体政务信息;全面推行抽查名单和抽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为重点的综合监管模式,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二是推进监管方式创新。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推行 “统一抽号、综合检查、信息共享、联动惩戒”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形成农业、金融、交通等多部门协同监管合力。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推行智能监管,建成福州片区各职能部门互联共享的“一张网”。三是探索建立市场竞争秩序监测体系。梳理55个监管风险点并制定88条防控措施,在重点企业、部分行业协会、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市场竞争秩序监测点,完善数据采集项和数据的交互机制,准确判断市场竞争秩序异常行为的特点和趋势,引导执法办案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高效部署执法行动。梳理公布商贸、文新广电出版、知识产权、食药、质监、工商、金融、物价等方面“市场经营行为负面清单”2084条,促进社会行业自治、企业自律。 二、实践成效
(一)给予市场主体广泛的行为自由。与正面清单相比,负面清单模式赋予了市场主体更充分的行为自由。凡是法无禁止的,即推定市场主体有行为的自由,在“法律的沉默空间”,政府机关也不得设置额外的审批程序,实际上就给了市场主体非常大的行为自由,这种自由其实就是经济活力的保证。 (二)迫使政府的行政行为更加公开透明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之下,负面清单的内容本身是公开的,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也是公开的,除负面清单明确列举的事项之外,市场主体原则上都可以自由进入,例如,在负面清单管理的模式下,一个企业要进行投资,应当首先去找一名律师咨询,看看现在要进入的投资领域,是不是国家法律法规所限制禁止的领域,只要不在法律法规禁止限制之列,那么其就可以放心地进入。这样对于行为的结果,企业也能够产生一种合理的预期,所以它能够达到这样的一种公开预期的效果。
福州片区2015年5月8日至2016年3月25日共受理办结外商投资企业备案项目409个,新增外商投资企业户数367家,比去年同期增长23.47倍,注册资本179.36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50.25倍,其中第一产业1家(渔业),第二产业23家,第三产业343家(主要包括批发零售业251家,租赁和商贸服务业51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2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6家)。从投资行业上看,外商投资涉及的领域主要集中在服务业,投资来源地包括香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台湾、韩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投资主体以外籍华人华侨和台胞为主。在对台开放方面,片区积极推进服贸领域项目对接和引导。在旅游、演艺、文创等产业,开展创新试点,已设立台湾企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