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 按病情需要,配备急救用物以备必要时应用。 4. 按照护理常规落实护理措施,加强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防止并发症:
(1)保持床单位整洁,有污染及时更换。
(2)保持口腔清洁,需要时做好口腔护理,每日2次。 (3)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做好皮肤护理,协助患者翻身,2小时一次,观察、评估皮肤情况,并记录,做好交接班,预防发生压疮。
(4)做好大小便护理,留置尿管的病人保持尿道口清洁,每日会阴护理1~2次。
(5)做好生活护理,协助自理缺陷患者喂水、喂饭,送药到口。
(6)认真做好心理护理,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一)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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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 每2小时巡视患者一次,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一)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 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 每日两次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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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护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我院在职轮转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带教、考核合格,科主任认可同意后方可独立值班。
三、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节假日应提前将《医师排班表》上报医教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四、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二线医师制,一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二线医师可在院外听班,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岗。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做好床前交接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值班时遇有疑难问题,应及时请示科室二线医师及科主任。
五、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同时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理工作。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需要。
六、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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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邀请查看患者时,应立即前往巡视。如因公必须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
七、每日晨会集体交班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医护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交班报告。值班医师、护士应将新入院、急危重、手术及术后三天内、死亡、特殊、进行有创操作患者等诊疗情况,向科室全体工作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交清尚待处理的工作。
八、值班医师、护士每日必须按规范填写《值班与交接班记录》,并做好相应病程记录的书写。
九、药房、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等科室,须根据情况安排好值班,坚守岗位,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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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入院1周内未明确诊断或者疗效较差的病例;通过相关检查发现可能导致诊疗方案的重大改变;病情复杂疑难或本院本地区首次发现的罕见疾病;病情危重病例或者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病例以及科室认为必须讨论的其他病例。
一、科室进行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室医师、护士长以及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二、讨论前,主管医师负责收集病例资料,并汇报病史,介绍病情和诊疗过程。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案例分析病情、提出讨论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主持人结合诊疗规范、国内外资料分析总结,并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三、如科室讨论后诊断仍不明确,需将患者病情报告医教科,由医教科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全院讨论。全院讨论时,患者所在科室提前将病情摘要送至拟参加讨论的相关科室,医教科负责通知并组织讨论。
四、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修订治疗方案。讨论经过由主管医师记录整理,经科主任审查后,分别记入病程记录和《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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