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的距离不大于步距的1/3,顶层顶步采用搭接连接时,搭接部位扎结不少于2道,立杆顶端亦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2) 上部单立杆与下部双立杆交接处,采用单立杆与双立杆之中的一根对接连接。主立杆与辅立杆采用旋转扣件连接,扣件数量不应少于2个。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垫块,并且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立杆上。横向扫地干一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出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 立杆的垂直偏差应控制在不大于架高的1/400。 (4) 立杆及纵横向水平杆构造要求见下图。 3、大横杆、小横杆、剪刀撑设置
(1) 纵向水平杆亦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其要求如下:当采用对接时,对接扣件应该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不同步或不同跨两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距离里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当采用大街时;大街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2) 外架子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两端固定在立杆,以形成空间结构整体受力。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并且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不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亦不应小于180mm。
(3)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脚手架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4、脚手板、脚手片的铺设要求
(1)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 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如图);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如图)。
(3) 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4)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5) 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支; (6) 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5、防护栏杆
(1) 脚手架外侧使用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且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里侧。
(2) 选用18#铅丝张挂安全网,要求严密、平整。
(3) 脚手架外侧必须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顶排防护栏杆不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0.9m和1.3m。
(4) 脚手架内侧形成临边的(如遇大开间门窗洞等),在脚手架内侧设1.2m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
(5) 脚手架上门洞、出入口构造示意图 6、连墙件
(1) 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本规范计算要求外,尚应符合表6.1的规定。
表6.4.1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注:h——步距;la——纵距。 (2)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②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③ 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④ 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3) 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
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4) 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②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4mm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的不应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 (5)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6) 连墙件构造示意图 7、架体内封闭
(1) 脚手架的架体里立杆距墙体净距最多为200mm,如因结构设计的限制大于200mm的必须铺设站人板,站人板设置平整牢固。
(2) 脚手架施工层里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片或木板进行封闭。 (3) 施工层以下外架每隔3步以及底部用密目网或其他措施进行封闭。
第五节 砌筑工程施工方法
一、砌块的堆放与运输 1、出厂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2、装卸砌块时,严禁翻斗倾卸任意掷、抛、摔,应按不同规格、强度等级和产品质量级别分别堆放整齐、稳妥,堆垛上应设标志。
3、堆放场地应经常平整、夯实,并有一定的排水坡度,以便及时排水,场地上面宜铺垫木楞,应按砌块的使用状态,垂直堆放,砌块的堆垛与拟建工程的运距应最短,并尽可能减少二次搬运,堆放地点应便于施工机械装卸
运输车辆通行。
二、砌筑砂浆
1、水泥进场使用前,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复试,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不同品种水泥不得混合使用,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害杂物,含泥量不得超过5%,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物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2、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min。 3、砌筑前按照设计规定委托实验室化验,砌块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方可使用。
4、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少于80%,竖缝凹槽部位应用砌筑砂浆填实,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墙体水平灰缝和竖向缝宽度宜为15mm。
5、砌筑时应注意如下事宜:
(1)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2)在阴角部位使用断裂小砌块。 (3)小砌块应底面朝上仅砌于墙上。
(4)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5)所有隔墙均应在门窗洞口顶标高,或墙高一半处一道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带,宽同墙厚,高120mm,配筋4ф10,ф6@300,带内钢筋应同柱,墙预留钢筋及构造柱连成整体。
(6)墙转体转角处设置构造柱,截面同墙厚3240,配筋为4ф12,ф6@200。
(7)沿构造柱高每500设拉筋2ф6,伸入墙内1000mm。
(8)隔墙内沿高度每500设通长钢筋2ф6,钢筋两端与柱墙预留柱筋搭接。
6、砌体轴线位移和垂直度偏差如下表
项 目 轴线位置位移
允许偏差(mm)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