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落实各项农村基本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土地政策与管理制度既关系到农民的经济利益,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北京市提出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既要保证农民的眼前利益,更要保护好农民的长远利益。北京市一方面完善土地承包制度,按照依法、自愿和有偿的原则,研究制定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办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确保农民的权利。另一方面,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重新调整了农村土地征占政策,探索建立征地留用制度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既保留出农村发展、农民就业的空间,又要促进土地的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
旧村改造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此项工作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北京市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做细,确定了、13个旧村改造试点。在试点过程中,注意严格执法,逐步完善旧村改造涉及的有关土地政策,包括加强村镇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关于旧村改造用地周转政策、旧村改造用地的取得方式政策和旧村改造的新建设房屋的土地产权政策等,从政策上维护农民权益。
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基本思路,北京市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发育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让农民的权益在改革中得到保全和保护,确保农民带着资产进城,更好地融入
城市社会。
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北京市不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2004年,全市实行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投入3.17亿元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其中对
2156个集体经济实力较差的村按每个村集体收入达到8.8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2005年,对2156个村的补贴提高到每个村15万元,同时对其他所有村按城市社区标准补贴8万元。
(8)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协调机制,确定一个抓总部门。解决“三农”问题,不仅仅是农业部门的职责,各个职能部门对解决“三农”问题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过去,由于机制不够完善,各部门投身研究“三农”、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高,协调性较弱。北京市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协调机制,提出由北京市农委作为“三农”工作的抓总部门,负责总体协调和督促检查,避免工作中的空缺与重叠,有效促进政策的集成、资金的整合,推动“三农”工作呈现新的局面。
2.江苏省。江苏省近几年在全省推进五项实事,除了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外,还要全面完成农村改水任务,基本完成农村草危房改造以及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其中,农
村改水所需资金,实行政府支持、群众自筹和社会投资相结合,江苏省财政安排2亿元,将使农村人口饮用卫生水覆盖率达到95%以上,新增受益人口近1000万人;危房改造,省财政等筹集2.335亿元,支持苏北地区完成7万户危房改造;从2003年起,3年内建设和改造农村乡村道路2.8万公里,实现道路灰黑化、等级化,再用2年,建成和改造乡际道路1.2万公里,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所需资金,苏南自筹解决,其余地区省财政进行补助,其中县至乡镇公路每公里补助45万元,乡镇至村和乡际公路每公里补助10万-15万元。
苏州市是江苏省的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城市中名列前茅,财政收入雄厚,可以在农村办更多的实事。除了农村改水和道路建设,苏州还提出加快改造农村厕所,截至2005年底,彻底消灭露天粪坑,2010年无害化卫生产厕达到90%,中心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苏州还将持续开展“清洁村庄、清洁家园、清洁河道”活动,截至2005年底,在农村所有行政村内,每20-30户农户设有符合标准的垃圾箱(桶),并按居住人口一定比例配备保洁人员,生活垃圾基本做到日产日清,实行无害化处理,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苏州市“绿色通道、绿色基地、绿色家园”活动,其中的“绿色家园”就是结合小城镇建设,重点抓好小城镇和村庄的绿化,努力建成一批富有水乡特色的生态型城镇和村庄。
3.浙江省。由于各方面的重视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条件,当前浙江省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呈现出了良好态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三次产业联动发展。按照发挥区域优势和推动三次产业联动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2003年以来着重抓了环杭州湾、温台沿海和金衢丽三大产业带的规划建设,其中以环杭州湾产业带规划已全面完成。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特色产业为支撑,把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和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大做强特色状快经济,形成百万农民创业带动千万农民就业的增收新机制,形成了工业化支撑城镇化,城镇化提升工业化,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互动发展的县域经济新格局。
(2)城乡公共设施同步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引导城市公交、饮水供给、邮电等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2003年以来全面启动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1000个示范村建设和6700多个整治村建设。
(3)城乡社会保障同步推进。在推进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同时,建立保障对象全覆盖、保障形式多层次和保障资金多渠道的失地农民保障制度,109.7万名失地农民参加农村社会保障,约占全省失地农民的1/2,其中有41.7万名失地农民开始领取保障金。率先建
立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已有各类低保对象51.3万人,平均保障水平每人每月116元。
(4)城乡就业统筹安排。全面实施了“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要求到2010年,全省培训农村劳动力1000万人,2004年全省计划培训100万人,预计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达124.9万人,新增转移就业28万人。
(5)城乡社会事业同步发展。把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作为教育均衡化的重点来抓,统筹安排城乡教育规划、教育资源和教育投资。在全省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高标准的“普九”和普及15年教育的目标。2003年全省农村初中入学率达到98.49%,农村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的比例达到87.31%。
(6)城乡生态环境同步建设。把浙江省建设十大重点领域所涉及的项目纳入浙江省有关部门“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全面开展环杭州湾、温台沿海和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三个产业治理,把“青山白化”墓地整治、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等12个项目列入“五大百亿工程”建成污水处理厂36座。
(7)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互动发展。以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