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在既有货币出资,又有实物出资的情形下,如何操作呢? 实际操作中一般是,先货币出资,待公司设立后,再进行实物出资.
答:是啊,因为验资证明是进行 工商登记的必要文件,所以为了迅速成立公司,实务都是先出现金,哪怕筹措借贷都是这样.
30.公司资产和偿还债务的财产范围的关系不妨分为三种情形:
一,如果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甲乙各认缴30万元和70万元,都已经实缴到位了,但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亏损,公司的总资产目前只有10万元了,如果对外负债100万元,如何处理?
公司就以此10万元承担责任,然后资不抵债破产,股东仅以出资额负责,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果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甲乙各认缴30万元和70万元,都已经实缴到位了,但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盈利,公司的总资产目前只有1000万元了,如果对外负债1000万元,如何处理?
公司可否仅以注册资本100万元负责呢?不可以,应当以总资产1000万元承担责任。
三,如果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甲乙各认缴30万元和70万元,甲已经实缴到位了,乙尚未出资,如果对外负债100万元,如何处理?
此时公司应当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将70万元出资到位,凑够100万元,履行对债权人的债务,这是对于债权人对登记公示的注册资本信赖的保护要求;也可以由债权人公司请求人民法院列未出资股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令其完成
出资。
31.一.公司对外投资与担保的能力 是不是以公司章程有相关规定为前提,如果没有相关规定或决策程序违法,决议是不是无效? 对外投资与担保是不是无效?如果在无效的情况下 权利人如何救济? 答;程序违法可撤消。请求法院撤消。
二.公司的股东甲对乙(非股东)享有债权,公司为甲乙债务提供担保是不是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答:是的。对自己的股东提供担保就是这样。 三.再问债权人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向债权人承担,导致合同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 四.公司章程没有相关规定是不是就不可以担保 答:不禁止,可以.
32.公司转投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向合伙企业投资,是否只能投向有限合伙企业,充当有发合伙人,不可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如可以,为何法律出版社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上说,“有限公司、股份有分公司投资合伙企业,只能是有限合伙企业,只能是有限合伙人。” 答:他的解释错误
为什么不分析合伙法第二条呢?
2、票据法中背书的涂销:涂销前手,中间的人也免责,付款人可否以背书不连续拒付。(2003年92题的解答)
答:当然会拒付,但是追索是连带追索,连续不连续不受影响啊,追涂销之前的前手不就可以了吗.
33.上市公司可否成为有限合伙人? 答:可以,但不可以为普通合伙人. 公司法(二) 1.
甲公司为母公司,乙公司为子公司,设乙公司对外负债100余万元无力偿还,而该债务是在甲公司决策、指示下以乙公司的名义进行贸易造成的。
另外,《公司法》第21条:公司的控股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问:题中,甲是否属于利用了关联关系损害了乙公司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本想做些有利于乙的交易,结果却有害于乙,这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即是否符合21条之情形?关联交易要损害赔偿是否以有过错或有故意为要件?
答: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联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立法者强调的是不得用来损害公司利益,如果没有这种主观的过错的话,给公司带来损失,并不属于应当赔偿责任的情形。 2.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什么关
系?是前者包涵后者,还是前者等于后者? 做题时似乎有时难以把握
答:前面二者是老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主体,作废;后者是替国家旅行出资人职责的新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主体。
3.“股东大会解除董事职务须有正当理由”,这条规定在公司法中第几条中有?
答:正当理由倒是很多:例如,经济类犯罪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解除职务就是正当理由。
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权包括: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哪条有规定?另外为什么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规定董事长职权的?
答:第一问,参见相关行政法规。
董事长的职权散见: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召开董事会,另外就是作为董事之一行使董事会的权利等。
5.总经理是否只受董事会的领导,不受其他机构的领导? 答:公司法不使用总经理概念,只有经理副经理。 经理是有董事会聘任的对董事会负责。
6.董事会完会后,要求全部董事签名。记录员要不要求签名呢? 答:注意:新法废除记录员的签名规定。
并且也不是全部董事签字,而是出席会议的董事才能签字。
7.发行新股都会导致公司资本的增加吗?那是不是发行新股都要得持有2/3以上股权的股东的赞成才能通过。
答:股份就是资本的量化,当然会导致资本的增加,要经过股东会三分之二的支持,如果是公开发行的,还要报证监会审核和承销保荐呢。 8.董事长的委派和任命有何不同?
答:委派是在国有独资公司没有股东会选举董事的情况下,有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委派而来的。
正常的有限公司中,董事是股东会选举的,董事长是章程规定产生,就是可以有董事会从董事中任命了。
9.某公司董事长未经授权与另一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其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 如何判断?
答:未经过授权自然是越权行为,但是作为法定代表人,该行为对公司当然生效,公司应当负责,但是如果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可以通过股东代表诉讼请求监事会控告该董事长。
10.国有独资的董事长等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其他公司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