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诉对方都不合适了:
一种情形是他们不愿意代表公司控告对方,那么就是拒绝,股东可以自行代表诉讼;
另一种就是他们愿意控告对方,但是考虑到这种诉讼可能不利于维护公司利益,拖延下去公司利益难以弥补,实属情况紧急,也是符合了股东可以自行代表诉讼的情形。
<2>母公司替子公司决策导致子公司亏损时,对外负债,母公司是否要连带?
答案:否!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属于法人投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重大事项本来就是母公司这个唯一股东说了算得,因此所谓“替子公司决策”实属正常行为,因此,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责任当然独立承担了。 本情况不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首先,题干本身没有指出股东母公司有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主观目的; 其次,本题目也不属于一人公司人格否认的要件: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的要付连带责任的情形,题干中完全没有提及。 知识产权
1.专利法的申请日有优先权的就是指的优先权日,除了10年,20年的保护期限自最后一次递交材料的邮戳日外,那么国内优先权如果再准备材料准备了12
个月,那么早期公开的时间就只有6个月了?
答:正确,早期公开申请的期限就是申请日(含优先权日)以后十八个月
2.舞台剧作为一个整体有没有像电影那样的著作权呢? 除了商标保护外能否有其他的保护方式?
答:戏剧作品应当是一个独立保护的综合型作品类型。
不过目前立法并没有明确,整体著作权属于那个人,可以认为是职务作品属于剧团吧。
3.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称为“权利用尽”。
张老师能否不厌其烦再为咱解释一下?
答:就是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对自己原创的作品的演绎和传播进行多环节收费,但是专利的权利主体只能进行单一环节收费。
4.图书出版者,未经作者许可,是否也可对作品做文字性修改、删节?法条中没有表述,是因为签订出版合同时已授权吗?
答:这是法定许可的第一种情形,法条原文有规定的;
5.对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艺术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是合理使用,那么临摹大卫、思考者算不算合理使用?对什么样的艺术品临摹、绘画、摄影、录像需要经著作权人许可?
答:只要是室外的公共场所的艺术品,就是合理使用.
6.专利是否是一定要初步审查满18个月之后,才公布 专利申请进行初审,在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申请人的发明。 问题是:是否是一定要初步审查满18个月之后,才公布。
答:不一定,申请人可申请提前公布,这十八个月是专利撤回的有效期间,因为技术未公开,撤回去可以作为商业秘密是有价值的,如果坚持申请就得公开,但是却不一定最终获得专利权,所以法律给18个月就是让申请人自己考虑是继续还是撤回。
7.公开朋友写给你的信,是否侵犯其著作权?朋友寄给我的信,我是否享有了所有权?或者做为持有人,我对该信享有什么权利?我有权展览吗?展览不就是一种公开?这和美术作品的持有人享有展览权是否不同?不同在哪里?
另: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那么其具体的形式是什么?把信公开发到网上,如果视为侵犯著作权的话,是侵犯了著作权中的什么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表权还是复制权?以“信”这个特殊的作品来说,这三者之间的
区别是什么?
答:私人书信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书信人享有著作权,收信人享有所有权,有权占有,抛弃,转让信件,但无展览权,展览权不是什么作品,都产生,只有美术摄影作品才有展览权.
书信的内容有较强的隐私性,涉及他人隐私权,故展览他人书信也要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既侵害发表权(因为寄信本身意味着还没有向不特定人公开.)又侵害隐私权。
将信公开发到网上,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还有隐私权.
8.如果现在有人研制出可口可乐的配方欲申请专利,可口可乐公司能否以不具有新颖性为由向专利局申请撤销?如该人成功申请了专利的话,可口可乐公司能否在原范围内继续生产制造销售?还是可口可乐公司什么权利也没有,既不能主张不具备新颖性,也不能主张先用权?
答:如果可口可乐的原配方,不曾申请过专利,不曾公开过配方内容,始终是秘密,那么不抵触别人的新研究,后者可以获得专利,可口可乐可以在原范围继续使用. 9. [求助]专利问题请指教
中国专利管理机关在2005年4月23日,收到北京的王某和广州的李某对产品\万人迷\的专利申请书.王某的申请书为送达,李某的申请书为邮寄,邮戳为2005.4.22。
有以下几个问题: <1>
专利机关应如何处理王某的专利申请?按申请日来算,王某比李某要晚,是不是专利机关要将王某的申请撤回?怎么撤回?
答:根据投邮主义,王某被驳回。 <2>
假如在进一步对小某的专利进行审核后,其专利不符合条件,专利申请驳回。那么,王某对“万人迷”的申请,专利机关可以审核么?申请日是不是23日?
答:王的也不可以,承上一问,两人的发明是同一主题的相同发明;不然,就会双双受理了; <3>
李某不服对专利“万人迷”进行改进再次申请专利,申请日还是22日么?如果第二问的假设成立,专利机关如何处理李某的再次申请?转车轮? 答:理论上,可以在一年内可以要求国内优先权
10.智力活动得规则和方法是否受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答:智力活动得规则和方法不是专利法保护的! 那么如果写成文章,那么文字形式受保护;
但是智力活动得规则和方法内容不是著作权的保护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