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及时间比较紧迫、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需要立即查明予以制止的违纪问题; (三)对举报人打击报复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问题; (四)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比较严重,对当地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问题;
(五)领导交办的其他需要直接查办的问题。
二、查处信访案件应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一包到底。
三、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的信访案件,经查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填写《信访案件了结备案表》。反映党员、党组织或监察对象严重违纪问题需进行初步核实的,按《案件检查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办理信访件的期限:一般信访案件为1个月,重要信访案件为3个月;转立案查处的信访案件按有关规定办理。
重要信访催办督办制度
一、催办、督办范围:
(一)将要超过期限而未报结,也未说明情况的; (二)不符合结案要求,需要补报材料或重新研究处理的;
久拖不决,逾期不办的,领导批示需要尽快查清结案的;要求尽快处理的大案要案或者越级上访而成缠访的。 二、对交办的信访件实行专册登记并确定具体人员负责催办、督办。
三、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派人催办、电话催办、发函催办、会议催办、汇报催办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查报信访案件的结果或情况,对信访案件的催办工作一般在一个月后开始。 四、要定期或不定期了解承办单位案件办理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了解承办单位久拖不决、逾期不报的原因,采取措施,提高信访办理效率和质量。
信访问题定期排查制度
一、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切实消除信访隐患,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信访苗头排查,实行零报告制度,坚持每月一排查,每月一上报,特殊情况可随时排查,随时报告。
三、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领
导要做到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
四、对信访苗头要有针对性地及时解决,预防可能造成集体访、越级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对在排查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久拖不办,导致矛盾激化,造成集体访、越级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信访情况定期分析制度
一、每季度进行一次信访情况综合分析。
二、信访情况的基本内容包括:信访构成分析,信访特点及原因分析,检举、控告中反映主要问题的分析,申诉信访中主要问题的分析,值得重视的情况、问题和建议。 三、信访情况分析可采用典型分析、定性分析、定向 分析、定量分析、对比分析等方法进行。
四、信访分析要全面地看问题,对统计数字和举例不可就事
论事。做到个别统计数据与对整个信访活动的考察结合起来,有些重要问题要与实地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分析。 五、信访情况分析每季末的次月10日前报送上一级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本委(局)领导。
信访统计上报制度
一、要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定期对信访的有关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按要求上报县纪委信访室。
二、信访统计的基本要求是:准确、及时、统一、保密。 三、根据上级纪委对统计报表上报日期的规定,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立卷归档制度
一、信访档案的归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需要立归档的,可分信访案件类和信访文书类。
(一)信访案件类,即信访举报部门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案件所形成的文字资料。包括交办函件、信访件呈批材料、案件调查报告及重要的“三证”、处理结论、复查复议结论、结案审核意见等。
(二)信访文件类,包括信访举报工作会议文件、资料,调查类材料,工作情况类材料,综合类材料,统计类资料以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二、信访档案立卷归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