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 州 市 荆 州 古 城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能恢复其原有宗教活动功能,从消极保护转向积极保护,以发挥高效益的功能。
5、整个古城来看,历史街区衰败现象严重,难以找到较好的历史街区,而历史街区的存在又是历史文化名城必备条件之一。应大力加强历史街区的保护力度。
6、古城内的文物古迹、历史街区与城内的一般建筑对比强烈,没有过渡的灰调空间,缺乏景观过渡地带。名城保护规划要求的重点保护区、重点协调区、一般协调区的三级空间形态要求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第六节 道路交通现状分析
古城片区道路现状按交通功能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种等级,主干道由北环路、荆州大道、南环路、西环路、西楚大道组成,次干道由荆中路、荆南路、荆北路、人民路、屈原路、郢都路、荆秘路、荆东路等组成,支路由内环路、黄金堂路、通会桥路、拥军路、张居正街、迎宾路等主成。形成了荆州古城的交通网络主骨架。古城内的交通东面通过东门与城外的江津路、荆沙路、荆州大道联系,北面通过新北门与318国道联系,南面通过新南门与城南新区联系。近年来由于内环路的贯通,大大缓解了古城的交通压力。我们从古城内的道路交通组织、古城与城外的交通联系以及古城内静态交通三个方面对古城的道路交通现状进行分析:
1、现状主干道、次干道基本成型,但比较缺乏城市支路, 城内道路网密度较小,导致古城道路交通系统网络联系性不强,造成主干道、次干道交通负担重,街区划分过大,部分地块内部交通局限性较大,难以满足消防要求。
2、荆南路城市主干道终止于屈原路,使得荆中路交通压力过大,郢都路与屈原路联系薄弱,从而影响整个古城的交通通行能力。
3、古城内的客运站使得城外的交通被引进城内,应对其搬迁。
4、由于古城内的许多功能被疏散至城南新区,但现状仅仅依靠新南门联通城内外的郢都路,使古城区与新区联系起来。古城区与新区长达3.8公里无出入口,使得新南门成为交通瓶颈,影响了古城疏散的力度。
5、荆州古城内静态交通用地严重不足;特别是社会公用停车场泊位明显不足,由于规划的社会停车场建设用地难以得到落实,导致了目前的社会车辆停车主要以路边停放为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随处可见;对古城的环境和形象造成了破坏。
表2-12现状道路指标统计表
指标类型 长度(km) 路网密度(km/km2) 主干道 10.7 1.1 次干道 11.7 1.2 支路 9.7 1.0 合计 32.1 3.3
第七节 视线通廊现状分析
视廊控制的目的在于建立景观点与景观点之间的呼应关系,使分布较为散乱的景点之间在景观上统一为一个整体,并使标志性景观点的地位得到突出和强化。建立文物景观点和自然景观点之间以及自然景观点和自然景观点之间的呼应关系,使古城与其自然环境互相协调并统一为一体,构筑方向指认系统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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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地标识别性。
视廊起讫点的选择主要依据如下原则:
(1)地标性古迹:古城墙及城门楼,它们是古城空间环境的制高点,在景观上一直具有积极的作用,并成为荆州古城外部空间环境的象征。
(2)标志性文物点:太晖观、开元观、玄妙观、关帝庙等,它们是荆州古城最具有代表性的文物古迹,并且具有较独特的外部形象。
(3)主要人流汇集点:三国公园、大小北门、东西门、南门等是荆州古城比较重要的人流汇集点,也是人们对荆州古城取得第一印象的主要站点。
综合上述所选各点的具体情况,并结合《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8—2020年)》,分别选择和确定各视廊的视点、视高(视点相对地面的高度)、视向、视域和被视区域,最后确定5个通视区。
太晖观——西门――开元观――三国公园――大北门 大北门――玄妙观――小北门――雄楚楼――明月楼――东门 关帝庙――南门――仲宣楼――画扇峰――东门 西门――新南门――文庙 老南门——关帝庙――玄妙观
(注:通视区的现状视线遮挡情况见视线通廊现状分析图)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依据及目标
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
规划以荆州市总体规划,名城保护规划、控规导则等上位规划为依据,以古城疏散规划、荆州市旅游规划、周边已完成的各单元控规等相关规划为指导,调整用地布局,优化功能结构、完善道路系统及基础设施,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及环境容量,明确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的技术要求和控制指标,提高环境质量,促使古城保护和有机更新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二节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994年9月5日) 6、《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998年4月1日) 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8、《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9、《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8—2020年)》 10、1:1000数字化地形图
11、国家相关规范及荆州市政府和规划部门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第三节 规划目标及规划定位
规划确定古城片区的战略发展目标为“调整功能、疏散人口、整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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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更新”,将古城片区发展的重点放在改善环境,提升功能,强化古城片区作为城市商业、娱乐、旅游中心的城市职能,保护与更新相结合,赋予古城片区新的活力,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规划将古城片区定位为“以古城保护、文化旅游等为主要功能,以楚文化、三国文化、水文化为核心内涵的综合性历史文化旅游中心”。其具体措施:
1、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从宏观上明确荆州古城的发展功能,强化用地功能的整体协调性,促进古城的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对古城实施“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旅游业)战略”,为荆州市的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以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依据,保障历史环境保护和城市更新建设的协调进行。强调保护与更新并重,在保护中更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突出历史名城特色。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不要让荆州成为“濒危历史文化名城”,挖掘荆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底蕴,营造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荆州古城。
3、合理疏散荆州古城内居住人口,通过逐步外迁降低古城人口密度,使古城达到合适的人口容量。同时根据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合理调整古城建筑容量,在保护的前提下,采取灵活的技术标准和手段。古城内的建设旨在一个“疏”字,增加古城内的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尽量改善古城内设施条件,提升古城环境容量,完整古城总体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形象,强化城市性质。
第四章 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 规划范围及规模
古城片区位于荆州市中心城区西北部,规划范围北至北环路,东至荆州大道、南抵荆州古城南护城河、西至西环路和西楚大道,总建设用地规模987.92
公顷。按照《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和《人口规模和城镇化水平预测》专题研究以及古城疏散的要求,合理分配,确定规划区人口规模8.6万人,其中古城内人口规模6万人,古城外人口规模2.6万人。
第二节 规划结构
古城片区规划为“一环两轴七片区”的规划结构。用地功能以文化旅游为主,辅以金融商贸、主题居住、配套服务。
一、“一环”
以明代城垣、护城河和太湖港为轴线形成的环城旅游景观带,在这条环行的景观带上,串联了古城片区大部分的文保单位和景点,是体现古城片区历史文化特色最核心的部分。
二、“两轴”
以居正街、宾兴街、民主巷所形成的东西向的传统风貌步行街区和以得胜街、三义街、文庙巷所形成的南北向的传统风貌步行街区。
三、“七片区”
1.三国文化区:依托关庙、碑苑、三管笔公园、张居正街、宾阳楼,以及利用三监狱置换用地打造三国文化园,以系统展示荆州古城三国文化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2.传统风貌街区:利用得胜街、三义街、文庙巷、居正街、宾兴街、民主巷来家巷等保留了原有城市肌理的传统街区和巷道,以及通过搬迁荆师附中,
整治文庙区域,将文理学院置换出的用地打造民俗文化园等,形成古城片区以展示荆楚民风民俗为主要功能的街区。
3.文博区:依托开元观、博物馆、三国公园,以系统展示古城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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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脉络、重要文物等功能为主的区域。
4.商贸服务区:以居住、商业金融、配套服务等功能为主的,为古城片区服务的区域。
5.城北居住区和城西居住区:以居住及其配套服务等功能为主的区域。 6.生态协调区:以绿化景观、生态保护为主要功能的古城外围的绿化控制区域。
第三节 用地分类及构成
本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采用国标《GB137-90》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分至中、小类,共7大类、22中类、37小类。
表4-1用地类型及性质代码表:
序号 用地性质 性质代码 1 居住用地 R (1) 一类住宅用地 R11 (2) 二类住宅用地 R21 (3) 一、二类居住用地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12、R22 2 公共设施用地 C (1) 市属办公用地 C11 (2) 非市属办公用地 C12 (3) 商业用地 C21 (4) 贸易咨询用地 C23 (5) 服务业用地 C24 (6) 旅馆业用地 C25 (7) 市场用地 C26 (8)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C32 (9) 广播电视用地 C33 (10) 图书展览用地 C34
(11) 影剧院用地 C35 (12) 游乐用地 C36 (13) 体育场馆用地 C41 (14) 医院用地 C51 (15) 卫生防疫用地 C52 (16) 特殊学校用地 C64 (17) 科研设计用地 C65 (18) 文物古迹用地 C7 (1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C9 3 对外交通用地 T (1) 长途客运站用地 T23 4 道路广场用地 S (1) 城市道路用地 S1(S11、S12、S13) (2) 游憩集会广场用地 S22 (3)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S31 5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 (1) 供水用地 U11 (2) 供电用地 U12 (3) 货运交通用地 U22 (4)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U29 (5) 邮电设施用地 U3 (6)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U41 (7) 其也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9 7 绿地 G (1) 公园 G11 (2) 街头绿地 G12 (3) 园林生产绿地 G21 8 特殊用地 D (1) 军事用地 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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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号 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 比例 人均面积 (万平方米) (100%) (平方米/人) 居住用地 231.77 23.46 26.95 1 R 其 一类住宅用地(R11) 15.25 中 二类住宅用地(R21) 193.33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22) 23.19 公共设施用地 188.78 19.11 21.95 市属办公用地(C11) 2.72 非市属办公用地(C12) 6.62 商业用地(C21) 58.97 贸易咨询用地(C23) 1.58 服务业用地(C24) 5.23 旅馆业用地(C25) 17.1 市场用地(C26) 5.79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C32) 1.0 2 C 其 广播电视用地(C33) 0.9 图书展览用地(C34) 11.82 中 影剧院用地(C35) 0.74 游乐用地(C36) 40.45 体育场馆用地(C41) 2.48 医院用地(C51) 6.24 卫生防疫用地(C52) 2.23 特殊学校用地(C64) 0.98 科研设计用地(C65) 3.84 文物古迹用地(C7) 12.84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C9) 7.25 3 T 对外交通用地 3.33 0.34 0.39 长途客运站用地(T23) 3.33 4 S 道路广场用地 137.23 13.89 15.96
其道路用地(S1) 123.63 中 游憩集会广场用地(S22) 9.31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 4.29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7.75 0.78 0.9 供水用地(U11) 0.06 供电用地(U12) 0.43 5 U 其 货运交通用地(U22) 3.0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U29) 2.17 中 邮电设施用地(U3) 1.53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U41) 0.24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9) 0.32 绿地 412.8 41.79 48.0 6 G 其公园绿地(G11) 192.89 中 街头绿地(G12) 129.48 园林生产绿地(G21) 90.43 特殊用地 6.26 0.63 0.73 7 D 其中 军事用地(D1) 6.26 合计 城市建设用地 987.92 100 114.88 备注:荆州古城内建设用地459.78公顷,规划人口6万人。 规划总人口:86000人 第四节 用地布局 1、布局原则
(1)根据城市用地性质和名城保护要求,古城用地布局尽量体现其功能要求,古城规划用地的调整重点放在体现历史、改善环境、提升功能的战略举措上。
(2)古城片区用地布局调整必须紧密结合沙市新区、城南新区和郢城的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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