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向社会公开医院资质信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 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禁发布虚假信息。
3、建立医院发言人设立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并可根据公开事项的内涵不同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4、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医院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5、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6、二级县级以上医院应设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及运行程序与体制制订的医院院务公开目录至少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基本要求。
医疗管理方面制度
一、急诊室工作制度",
1、医院要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2、各级各类医院均应设置急诊科、室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置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 60%,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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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提高救治水平。要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10、对危重病人较多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可设置急诊科病房、急诊 ICU",但须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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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三、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四、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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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五、处方制度
1、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及处方权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4、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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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处方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病情诊断。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兰色或园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采用通用名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10、 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应定期对处方进行用药分析并将意见及时向全体医师通报有责任监督医师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并给予用药指导。
12、本制度所指的处方含意包括在门诊、急诊、住院的医师所开具的各类处方及下达医嘱中的药物治疗医嘱。
六、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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