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施工方法、技术方案、工艺流程、施工设备和人员的配置、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等提交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项目(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教程规范的要求,并结合施工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审查批准后才允许该项目(或部位)正式开工。
2)项目(或部位)正式施工时,要求承建单位(或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并安排施工员跟班指导和监督施工。
3)监理工程师加强施工过程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或存在的问题,保证审定的施工方法、技术方案、工艺流程和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等贯彻。 (2)施工工艺控制 1)主要控制措施和手段 ①工艺控制措施
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需要通过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
Ⅰ 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工艺试验的方案和细则并予以审查批准;
Ⅱ 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置、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出选定;
Ⅲ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作出详细记录; Ⅳ 试验结束后应由施工单位提出试验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②工艺控制手段
Ⅰ重视施工程序和安全问题,明确施工范围警戒; Ⅱ加强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及时纠正各种违规施工行为。 (3)施工测量放线工艺及质量的控制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承包人提供测量的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或本工程精度要求,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测量放线,并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和整理工作,为确保测量放线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监理人员要旁站监测,承包人将测量成果资料整理后,以《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形式报监理机构审核,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方可进行基础开挖施工。 4、关键部位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确定
围堰填筑、倒滤层施工及疏挖区清挖工程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为:围堰填筑、倒滤层施工及疏挖区清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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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手段
①对以上部位及工序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控,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一切不利因素。 ②对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以及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机械设备及人员的配备等进行全方位监督和巡视,通过全过程的旁站、逐个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实施有效监督、控制和管理的目的。
③对每道工序结束后,督促施工单位作好“三检”,监理人员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监督施工单位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6、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 (1)质量评定
1)重要隐蔽工程质量认可:施工承包人在基础重要隐蔽工程开挖完成后,实施“三检”合格后,将“三检表”提交监理,监理检查合格后,由监理组织有关发包人、设计、质监、施工等各方人员对重要隐蔽工程部位的联合检查验收,待各方代表在《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施工质量联合检验表》签认,方可进行覆盖。同时,监理签认《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报审表》;如承包人未及时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孔探测以致揭开进行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业务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关键部位联检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工序施工完毕 返工
不合格 班组自检、部门质检员复检、专职质检员终检
合格 不合格 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工序检查及评定质量 合格 不合格 监理、质监、设计联检 合格 存在遗留问题 补充处理 签署联检意见 全部合格 合格 合格 进行下道工序 监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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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关键部位联检工作流程图
2)工序检查认可:在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中,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的原则,现场监理接到《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报审表》后及时进行检查,符合验收条件签署意见,不符合验收条件,退回施工承包人进行补充,符合要求后重新申报,检验合格签署意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承包人在单元工程施工完成后,根据“三检”填写相应的工序质量评定表评定单元工程质量,报监理机构核定。
4)对已完建的分部工程,由承包人质检部门根据单元工程质量核定情况和规定进行质量评定,报监理机构审核签证。 (2)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办法包括:工序交接验收、中间验收(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验收)、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项目的竣工验收和最终验收;工程验收是在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依据既定的验收标准,采取相应的手段来检验工程产品的特性是否满足验收标准的过程。
2)工序交接验收:由施工承包人完成工序施工,实行“三检”后填写相应的工序质量评定表,并以《工序施工质量报验单》的形式向监理申报,监理现场检验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进行返工处理。
3)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验收: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验收,由施工承包人完成工序施工,实行“三检”后填写相应的工程质量评定表,并以《工序施工质量报验单》的形式向监理申报,监理现场检验合格后,由监理组织设计、施工、质监、发包人等各方进行联合检验,检验合格并经参验各人员签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4)单元工程验收:对已完的单元工程质量由施工承包人质检部门组织评定,填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以《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的形式提交监理复核其质量等级。监理核验合格后,进入下一单元单元工程的施工;否则进行返工处理。
5)分部工程验收:对已完建的分部工程质量由施工承包人质检部门自评的基础上,提交监理进行复核,并要求承包人制备分部工程验收必须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成果,由监理组织项目法人、质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监理机构签署《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并督促承包人按照《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及时进行完善和处理。
6)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在施工承包人自评的基础上,报监理复核,由质量监督部门核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监理机构协助发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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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223-1999主持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或完工验收。
7)竣工验收和最终验收:完善监理过程资料和编写《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协助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必备的资料和报告;
8)在竣工验收完成阶段草拟竣工验收证书,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和发包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9)最终验收在缺陷责任期满,经对遗留工程和质量缺陷处理后检查合格,符合合同要求,由监理和发包人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和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7、施工结果控制措施
(1)对施工结果(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计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轶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施工单位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争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的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1)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施工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并通过业主单位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修补;
2)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3)如果已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单位的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应通过与业主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4 工程进度控制 4.1 进度控制原则
工程施工进度满足合同文件要求,按时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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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进度控制目标
总体目标:有效工作日60天,计划自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月20日
4.3 进度控制的内容
(1)根据本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和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编制总进度计划和控制性网络计划,确定进度控制关键线路,提出阶段进度目标和重要施工项目控制工期目标。 (2)根据总进度计划编制月、周进度计划,内容包括:计划完成工程、工程形象、主要措施、材料、构配件供应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并以此作为实施控制的依据。 (3)审批承建单位呈报的月进度计划,重点核查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划的符合情况及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等资源配置的造就程度。
(4)监督、检查、记录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的实际情况,包括施工措施、施工条件、劳力和设备的投入量、生产效率等。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指令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实施。
(5)协调处理可能影响施工进度的各种因素。
(6)定期进行工程进度分析,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检查控制,当实际施工进度与总进度要求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查清原因,并提出修改调整意见,报业主批准后,指导承建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对施工进度衽动态控制。
(7)按时审核承建单位呈报的月施工进度统计报表,编制监理月进度统计报表报业主,为进度分析提供可靠依据。
(8)督促承建单位加强施工管理,防止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而影响施工进度。
4.4 进度控制的措施
1、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程序见图5。 2、进度控制措施
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较多,按照干扰施工进度的责任及处理应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进度拖延;第二类是由承包人责任外的原因造成的进度拖延。 (1)实施前的进度计划审查措施
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开工申请后的七天内给予明确的答复,并对如下内容进行检查: ①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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