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劳动力市场的建立与完善,有利于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的氛围。
第二,建立和健全劳动力市场,有利于不断提高全社会劳动者的业务技术素质。 第三,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公有制经济、多种所有制经济之间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
第四,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开放和发展,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市场体系,健全市场机制,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第五,建立和健全劳动力市场,有利于改变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早日实现城乡一体化。 三、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市场是以房地产作为经营对象的市场,是房地产买卖、租赁、互换、转让及抵押的交易场所或流通领域。
房地产的主体要素由所有者、开发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构成。首先,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或在市场上进行土地开发等活动,构成市场主体。其次,房屋所有者的所有权转移、使用权转移、出让或抵押房产开发的中标者——开发者要进行实际过程施工,组织开发工作,也构成房地产市场的主体。再次,房地产既不是所有者直接开发经营,也不是使用者直接开发经营,然后以商品房的形式出售或出租给使用者。因此,经营者是房地产市场中最重要的主体因素。最后,房地产的实际使用者,不管是租用还是买人使用的活动,都是房地产市场中的重要交易活动,所以他们也是房地产市场的主体。广义的房地产市场反映的就是房地产所有者、开发者、经营者和使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房地产市场的客体要素主要由土地、地产、房屋及相关设施构成。首先,土地是最基本的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对象,尤其是那些未开发的土地。其次,地产即那些
31 开发后的土地,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交易对象。最后,房屋是房地产交易的主要对象,由于具有不同用途的房屋需要不同的设施,这些设施也成为连带的交易对象。
四、技术市场是科技商品流通的领域,是指各种新技术交易活动的渠道或场所,是科技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 技术市场的组织形式通常有:
1.科技成果交易会和科技商店,这两种科技市场都以科技成果作为交易内容; 2.技术咨询服务公司; 3.行业技术开发公司; 4.许可证贸易等等。 五、信息市场
信息市场是信息商品进行交换的场所,是信息商品生产者与交换者之间交换关系的总和。
信息市场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从交易对象来看,它属于知识型的产品,通过语言、文字、信号、数字等来进行流通。这种商品在市场上流通是当做一种劳务产品提供的,需求者通过获得服务而得到满足。因此,信息的供应、流通和需求的满足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第二,信息商品在有效时间内可以多次买卖和多次使用。因为它具有共享性的特征。第三,信息商品的交换往往会产生出新的信息商品,信息商品流通往往会有信息的反馈。第四,信息商品具有价值量的不可比性。因为信息商品具有单件性的特征,一种信息商品同其他信息商品具有不同性质,因而很难比较它们的价值量。第五,信息商品价值转移是不确定的,因此决定了信息价格决定的特殊性。
32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市场的发展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信息市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 第二,信息市场有利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三,信息市场有利于促进社会分工的发展,促进信息生产和信息处理部门从物质生产部门中分化出来,成为专业化部门,使信息处理专业化,从而大大降低信息生产费用,节约劳动时间。
第四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
第一节 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调控及其必要性 一、宏观调控的涵义
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根据社会化大生产和宏观经济规律的要求,采取各种手段,从总体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调节和控制,以保证国民经济均衡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进步的过程。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仅是重要的政治组织,同时又是重要的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组织。作为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组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 第一,经济调节。首先政府实行科学决策,制定一定时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确定全局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指标,决定其他必须由政府统一决策的重大事项,例如,保护土地资源,为保护土地资源而控制某种资源消费方式、控制人口增长等。同时,政府制定并实行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在内的宏观政策,引导和调节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调节收人分配,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
33 第二,市场监管。政府通过健全法律体系,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限制各种不正当行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第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提供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奠定市场经济顺畅运行的基本前提:提供道路、交通、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等方面的建设和投资;保护各类产权主体合法的财产权利;提供社会治安与社会秩序,进行国防建设,维护领土完整与主权独立,营造一个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和平稳定的环境。
第四,管理国有资产。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代表,行使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加强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处于重要地位,是经济管理的主体,发挥着宏观经济调控的作用。它的宏观调控经济职能根源于现代化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具体指:
(一)是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
(三)是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根本目标的需要
3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根本目标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劳动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目标仅靠微观经济的自发活动是不可能达到的,必须通过政府对整个社会经济进行管理,协调好各产业部门的运行和发展才能实现。
(四)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如果按一些主要工业国过去的路子来走,全靠市场的自发来成长,可能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如果政府采取主动行动,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帮助市场发育,设立有关平等竞争原则,保护和促进平等竞争,消除和防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那么,健全的市场体系和竞争性的市场秩序就能较快的建立起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崛起的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中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五)是解决市场失灵的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是自由放任的经济。市场经济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和缺陷。我们不应将市场经济理想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进行宏观经济调控也是必要的。这种必要性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的调节,从价格形成、信号反馈到产品生产之间存在着时间差。加之企业和个人掌握的经济信息不足,经济决策带有一定的滞后性和盲目性。这说明,单靠市场本身不能保证国民经济协调、稳定的增长。因此,必须发挥政府对社会经济的调控作用。
2.提供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是指不为社会上某些人或某个集团享有,而是为公众所享用的产品和服务。例如提供国防保障,大规模环境治理等。
3.处理单个经济与社会经济的关系。市场经济对资源的配置是建立在单个边际成本与收益的基础上,而不涉及与社会成本是否一致的问题。因此,考虑到单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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