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车辆总重为4吨,不足5吨,按5吨计费; (3)费率为0.09元/吨公里;
(4)通行费为:0.09元/吨公里X 5吨 X 100公里=45元。
例2:一辆125型货车从我省甲高速公路的A收费站上高速,从乙高速公路的B收费站下高速,测得其轴重分别为7吨、10吨、15吨,该车在高速公路上合计行驶100公里,请计算出其应缴通行费。
解:(1)皮卡车轴限为35吨,不超限; (2)车辆总重为32;
(3)费率=0.09-(0.09-0.05)×(32-10)÷(40-10)=0.0607 (4)通行费=0.0607元/吨公里X 32吨 X 100公里=195元。 超限运输收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调整全省超限运输计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9]4号),自2009年2月28日24∶00起,超限运输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1)超限30%以内(含30%)部分,按0.09元/吨公里计收通行费。
(2)超限30%-100%以内(含100%)部分,按0.09元/吨公里3倍线性递增到6倍计收通行费。 (3)超限100%以上部分,按0.09元/吨公里的6倍计收通行费。 那么,超限30%-100%之间通行费费率如何计算呢? 根据直线函数公式:y=kx+b,
假设:x为超限率,y为基本费率倍数,且0.3≤x≤1, k、b为常数, 分别将x=0.3,y=3和x=1,y=6两组数据分别代入直线函数公式, 解析二元一次方程求出常数k、b,再将k、b代入直线函数公式, 得到基本费率倍数y =(30x+12)/7,
x=(G-W)/W(W代表总轴限,G代表实际车货总重量,1.3W≤G≤2W) 则:超限30%-100%之间通行费费率=0.09×(30G/7W-18/7)。
例1:一辆125型货车从我省甲高速公路的A收费站上高速,从乙高速公路的B收费站下高速,测得其轴重分别为7吨、12吨、23吨,该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100公里,请计算其应缴通行费。
解:125型货车总轴限为7+10+18=35T,该车车货总重为7+12+23=42T, 超限率为(42-35)/35×100%=20%,
未超限部分费率为:0.09-(0.09-0.05)×(35-10)÷(40-10)=0.0567 未超限部分通行费为0.0567×35×100=198.45(元), 超限部分通行费为0.09×(42-35)×100=63.00(元), 通行费为198.45+63=261.45(元), 按照规定取整该车应缴通行费260元。
例2:一辆127型货车从我省甲高速公路的A收费站上高速,从乙高速公路的B收费站下高速,测得其轴重分别为11吨、17吨、26.6吨,该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100公里,请计算其应缴通行费。
解:127型货车总轴限为7+10+22=39T, 该车车货总重为11+17+26.6=54.6T, 超限率为(54.6-39)/39×100%=40%,
未超限部分费率为:0.09-(0.09-0.05)×(39-10)÷(40-10)=0.0513 未超限部分通行费为0.0513×39×100=200.07(元),
超限30%以内部分通行费为0.09×39×0.3×100=105.30(元), 超限30%以上部分费率为0.09×(30×54.6/7×39-18/7)=0.30857, 超限30%以上部分通行费为
0.30857×(54.6-39×1.3)×100=120.34(元), 通行费为200.07+105.30+120.34=425.71(元), 按照规定取整该车应缴通行费425元。
例3:一辆157型货车从我省甲高速公路的A收费站上高速,从乙高速公路的B收费站下高速,测得其总轴重为80.5吨,该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100公里,请计算其应缴通行费。
解:157型货车总轴限为47T,按照文件规定最大轴限为46T, 该车车货总重为80.5T,
超限率为(80.5-46)/46×100%=75%, 未超限部分费率为0.05,
未超限部分通行费为0.05×46×100=230.00(元),
超限30%以内部分通行费为0.09×46×0.3×100=124.20(元), 超限30%以上部分费率为0.09×(30×80.5/7×46-18/7)=0.44357, 超限30%以上部分通行费为
0.44357×(80.5-46×1.3)×100=918.19(元), 通行费为230+124.2+918.19=1272.39(元), 按照规定取整该车应缴通行费1270元。
例4:一辆127型货车从我省甲高速公路的A收费站上高速,从乙高速公路的B收费站下高速,测得其总轴重为85.8吨,该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100公里,请计算其应缴通行费。
解:127型货车总轴限为7+10+22=39T,该车车货总重为85.8T, 超限率为(85.8-39)/39×100%=120%, 未超限部分费率为::0.09-(0.09-0.05)×(39-10)÷(40-10)=0.0513 未超限部分通行费为0.0513×39×100=200.07(元),
超限30%以内部分通行费为0.09×39×0.3×100=105.30(元), 超限30%以上部分通行费为
0.09×6×(85.8-39×1.3)×100=1895.40(元), 通行费为200.07+105.30+1895.40=2200.77(元), 按照规定取整该车应缴通行费2200元。 二、联网收费、公司业务管理规范相关知识 (一)基础知识
1、江苏省联网收费管理模式采用什么体制?
答:江苏省联网收费管理模式采用 “省收费结算中心—路段收费中心(收费分中心)—收费站”三级管理体制。对于通行费结算,联网公司采用联网收费、分路计价、逐车分配、一次缴费、按班结算、当日交割的原则。
2、目前核定的全省南网和北网的全程里程分别是多少?
答: 根据苏价服 [2007]91号、苏财综 [2007]14号文件,核定南网全程为317公里,北网全程为592公里,苏价服[2009]203号对南网里程由317公里核减为280公里。
3、收费方法一般有哪几种?
答:收费方法一般有三种:即全自动收费、半自动收费和人工收费。全自动收费是指由专门设备及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收费全过程,无人操作的收费方法。半自动化收费是指介于全自动化收费和人工收费之间,由人工和专门设备及其计算机系统共同完成收费过程或个人收费、计算机管理的收费方法。人工收费指完全由人来完成全部收费过程的收费方法。
4、通行费征收的特点是什么? 答:(1)严肃性。车辆通用费征收标准是按公路法法定的审批程序确定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级征收管理机构和收费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自觉维护和共同遵守,在执行收费过程中不准带有随意性,必须做到依法收费,按章收费。当收费标准需要修改和调整时,必须按法定审查程序批准后方能实施。(2)强制性。使用收费公路的车辆(收费公路的受益者)在经过收费站时必须按收费标准缴纳车辆通行费,不得拒交、逃交、少交通行费,更不得故意堵塞车道、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公共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管理秩序的活动。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受到处罚,或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3)专用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车辆通行费在财务现金管理上采用“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公路通行费征收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对通行费收入必须在银行开设专户,于当日在指定的银行存储,并且全额上交,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5、不可精确拆分的通行费如何拆帐处理?
不可精确拆分的通行费由站级值机员手工录入,计算机按该收费站当日各收费主体通行费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进行当日分配。
6、收费站怎样更正收费拆帐报表数据?
答:各收费站当班值机员必须于每天上午8:30分前将本站上一天收费的拆帐表及时统计,若需更正,须出示加盖收费站公章的”拆帐数据变更申请表”,报公司营运管理部门备案并及时上传联网中心,经联网中心同意授权后,方可更正。收费站拆账报表原则上不能隔月修改。
7、对交通流量及收费情况进行一般分析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分析的基本程序为:数据采集→图表绘制→分析→文字说明。
分析的基本要求:第一,数字资料正确翔实。第二,立意明确,分析细密,结论具有说服力。第三,结构严谨、文字精练。第四,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分析结论有针对性、实践性可行性。第五,所绘图表,简洁明了,直观易懂。
8、京沪公司通行费征收采取什么征收方式? 答:公司车辆通行费征收实行与本省联网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采取人工收费和半自动收费相结合的征收方式。
9、什么是电子收费?
电子收费是指车辆以苏通卡作为付费介质,代替现金缴纳联网高速公路通行费。 10、什么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其工作原理是什么?
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简称ETC)是一种先进的收费方式,是智能交通系统的服务功能之一,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ETC系统通过路侧天线(RSU)与车载设备电子标签(OBU)、CPU卡之间的通讯,在不需要司机停车和其他收费人员采取任何操作的情况下,自动完成收费处理全过程。
11、什么是苏通卡?具体有哪些种类? 苏通卡是经省政府批准,适用于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电子支付预付卡,包括储值卡和记账卡两种。储值卡为C卡,记帐卡为D卡。
C卡、D卡用户在高速公路入口无需领取通行卡,配合电子标签可通过不停车收费专用车道,可在长三角区域(沪苏浙皖赣)范围内高速公路使用。(目前开通的有沪、苏、皖、赣),储值卡可多次充值,长期使用。
多牌照专用苏通卡的卡号为20位,其中第十三位数字为“8”,卡面主色调为红色,路网内所有收费站的所有MTC车道对持多牌照专用苏通卡的用户不再进行苏通卡卡内车牌照和车辆车牌照一致性校验,一律按照车辆照一致流程进行操作。多牌照专用苏通卡于2011年1月24日开始正式启用。
2011年4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江苏分行与江苏高速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在江苏省范围内联合发行具有金融与高速行业应用的联名卡“牡丹苏通卡”。“牡丹苏通卡”按发行对象可分为个人卡与商务卡,按账户性质可分为记账卡和储值卡,“牡丹苏通卡”具备工商银行信用卡或借记卡全部功能,同时具备高速公路通行费交费功能(包括ETC不停车交费和MTC停车交费)。路网内收费站对持“牡丹苏通卡”卡用户均需进行苏通卡卡内车牌照和通行车辆的牌照进行一致性校验,校验通过后按照苏通卡正常处理流程对“牡丹苏通卡”进行扣款处理,如校验不通过,建议拒绝客户使用“牡丹苏通卡”并请客户缴纳现金后放行。
12、电子支付通行费如何拆分? 答:电子支付通行费拆帐:(1)各收费站在次日10 时前将预付卡的日拆帐数据自动传到联网收费中心;各收费单位以电子支付储值卡实际拆账汇总表(南、北网)、电子支付记账卡实际拆账汇总表(南、北网)作为收入依据。(2)联网收费中心及时将预付卡的原始记录重新拆分,并与收费站进行校验、核对,每两天将储值卡通行费收入拆分、汇总,将汇总表传真到各收费单位,记账卡按记账单位所签署协议规定的结算周期定期结算,到帐后由联网收费中心及时拆分、汇总,将汇总表传真到各收费单位。(3)电子支付系统中不可精确拆分部分由联网收费中心每日对收费站电子支付不可精确拆分部分进行汇总,按月将各收费主体电子支付通行费按照拆帐比例(通行费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进行拆分。(4)各收费单位财务部在收到收费拆帐汇总表后,及时与银行核对无误,凭汇总表作收入依据。
13、电子支付发生票据打印失败时,原则上使用定额票据,不得补打打印票据。如果司机坚持不接受定额票据,则由当班班长上报值班站长,经值班站长审核同意后使用“管理”键补打打印票据。同时票据员到岗核实票据补打情况,并于当日(节假日顺延)将票据补打情况向管理处安全营运科和公司安全营运部汇报。值机员记录好车型、入口站名、收费员工号、补打发票金额、票号、批准人。手工打印票据操作流程为:在上班状态,且未输入车型情况下,双击“管理”键,弹出电子支付加收对话框,按“输入”键,然后输入需打印的金额(单位为分),确认无误后,按“放行”键打印票据,操作完成后,按“管理”键退出。
14、收费员判高客车车型或货车称重统故障造成多收费如何处理?
在刷卡前发现及时更正或复秤处理,电子支付后则启动退款程序,如果是收费员判错车型,由收费员现金退款;如果是计重设备故障,收费员必须及时上报值机员通知班长到现场确认,值机员在《值机记录》、《车道特情处理记录》上做好记录。经值班站长批准后,手工计算多收通行费金额,收费站向车主开具《ETC不停车收费系统特情退款单》,车主至苏通卡客服网点进行退款处理,收费站于退款次日8:30前把退款信息传真到联网中心,并将情况报管理处安全营运科,收费站将退款进行负加收处理。
(二)ETC车辆通行
1、ETC车辆在ETC入口车道不能通行如何处理? 答:(1)当班班长及时到现场查看,若OBU设备故障,则由当班班长引导ETC用户走MTC车道,收费员向ETC卡内写入入口信息;若ETC卡未插入OBU,则提醒司机插入OBU;
(2)若读取ETC卡失败、ETC卡在黑名单内、ETC卡处于锁定状态,则由当班班长及时到现场查看,同时引导ETC用户走MTC车道,收费员向其发放正常通行卡,并提醒用户“到相应的客服网点检查ETC卡”;
2、 ETC车辆在省内ETC出口车道不能通行如何处理? 答:(1)OBU设备故障、费显显示“无电子标签”、“标签未激活”、“无有效卡片”、“写卡失败”、“出口状态错误”信息,则由当班班长引导ETC用户走MTC车道,读取ETC卡内信息,刷卡收费放行;
(2)ETC卡在黑名单内、ETC卡处于锁定状态、ETC卡内余额不足,则由当班班长引导ETC用户走MTC车道,全额现金支付通行费,收费员提醒用户“到相应的客服网点检查ETC卡”;
(3)ETC车辆超时(24小时)、U行,则ETC专用车道拒绝交易,由当班班长引导ETC用户走MTC车道,按照正常特情车辆处理。
(4)ETC卡扣款失败,则由当班班长引导ETC用户走MTC车道,若可以刷卡,则进行刷卡消费,若不可以直接刷卡,则由收费员输入卡号、站号进行扣款处理或采用现金全额支付。
(5)ETC卡读入口信息失败或提示无入口信息,收费人员首先应尽快引导车辆驶入MTC车道,避免在ETC车道造成排队情况。收费员在MTC车道上刷卡核实,若ETC卡已发生扣款,收费员应迅速放行车辆。若ETC卡内无入口信息,则收费员需进一步询问:
①经收费员询问,用户在入口收费站已领取通行卡,则按MTC收费流程,全额现金收取通行费。
②经收费员询问,用户未在入口领取通行卡,由ETC专用车道驶入,则收费员进一步询问用户入口收费站、入口时间、车辆信息等情况报值机室。当班值机员应迅速联系入口站核对信息;入口站要迅速积极配合出口站进行核对,并及时回复出口收费站。出口站在确认入口信息核对无误后,输入入口站号、卡号,按实际行驶里程收取通行费。无法实现扣款时由出口站对本次交易进行现金垫资,对该车给予免费放行。出口收费站填写《ETC专用车道收费站垫资情况表》,并传真至联网中心,同时逐级报送至总值班室。
③如入口收费站在收费系统内无法核查到该车的入口记录,入口站在确认该车并非由本站进入路网后,则该车被视为无卡车,由出口收费站按无卡车进行处理,现金收取该车通行费。
3、收费站进行200米拥堵免费放行时ETC车辆如何处理? 答:收费站进行200米拥堵免费放行时ETC专用车道正常开放,若ETC用户选择ETC专用车道通行,则正常收费,无法享受免费放行优惠。若ETC用户从人工车道通行,则按照0元扣款给予免费放行。将ETC专用车道改为人工车道时,按照0元扣款免费放行(输入车型→刷卡→选择“3”(现金支付)→放
行)。
4、持ETC卡车辆在入口未领卡闯卡上高速公路,在出口按北网最大距离站点间的收费里程,全额现金计收通行费,车辆从非正常入口上高速,按无卡车处理,采用全额现金收取全程通行费。
5、持ETC卡车辆在出口显示超时,应立即上报监控室到入口站核实,该车是否有从ETC车道刷卡后改走MTC车道,套取通行卡的行为。如果核实没有异常则正常刷卡扣费放行。如果该车为套卡车辆,则按无卡车处理。 (三)黑名单车辆
1、江苏高速公路偷逃通行费车辆“黑名单”包括哪些?
答:江苏高速公路偷逃通行费车辆“黑名单”包括车牌照黑名单和通行卡黑名单。 2、车牌照“黑名单”分为哪几类?分别指什么? 答:车牌照“黑名单”分为逃费车辆“黑名单”(以下简称一级“黑名单”)和预防逃费车辆“黑名单”(以下简称二级黑名单)
一级黑名单是指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该按章交纳通行费的车辆,采用各种手段形成逃费事实,并且逃费事实清楚、逃废证据确凿、追缴政策依据合法,操作程序规范,收费站按照程序申报,列为重点追缴车辆的名单。
二级黑名单是指在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中,出现过各种逃费情形中规定的现象,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当场消除逃费情形,没有达到逃费目的,为了对其他收费站收费人员起到警示作用,而将其列为重点防漏堵逃的车辆名单。
3、通行卡黑名单是指路网内丢失通行卡的黑名单。 4、车牌照黑名单包括哪些?
答:①、直接闯卡车辆:采取从正常收费道口、反道、紧跟前车和利用ETC车道等方式高速闯卡,强行通过收费站,从而达到逃交通行费目的车辆。
②、换卡车辆:通过自身换卡、与其他车辆换卡、非法买卖卡、更换车牌进行换卡、半挂车调换车头或通行卡,以缩短计费里程,从而达到少交通行费目的的车辆。
③、影响计重数据车辆:采取撬称台、挡光栅、垫钢板、使用液压装置、擅自改装改变车辆轴型和利用电子干扰等影响正常计重数据,从而达到少交、逃交通行费目的的车辆。
④、持假证件降低收费标准车辆:驾驶人通过出示假证件、假证明、假材料(如行驶证、绿色通道证、震灾证明等)。以及应当交纳通行费而假冒港口优惠、邮政车的车辆。
⑤、在同一收费站多次出现混用、换用非本车专用电子支付卡C卡或D卡的车辆。 ⑥、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的车辆。 ⑦、损坏高速公路设备设施逃逸等行为。 5、收费站对黑名单车辆如何处理?
答:各收费站负责按照黑名单范围,对逃费车辆的识别和初步确认,以及对逃费车辆进行有效取证,包括信息查证、现场录像取证和工作记录,提出黑名单车辆申报或解除的初步意见,报收费站负责人审批确认后在黑名单系统中填写《江苏高速公路偷逃通行费车辆黑名单录入表》和《江苏高速公路偷逃通行费车辆黑名单解除表》。
6、黑名单车辆如何上报?
答:收费现场工作人员在正常生产作业中,发现应正常交费的车辆出现列入黑名单范围内规定的逃费情形,将车辆车牌、逃漏费情形上报值机。值机员根据收费现场工作人员上报的信息,会同亭外值勤人员对车辆交费现场情况进行现场取证。利用外场监控设备或手持录像照相设备对该车辆进行重点监控录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录取该车车牌信息,并做好录像的备份保存。
7、黑名单车辆如何录入
答:值机员在完成现场录像取证程序后。对已经形成逃费事实的车辆,由当班值机员会同值机班长或收费站负责人共同对有关资料审核无误后,当班值机员报收费站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在黑名单系统中填写《江苏高速公路偷逃通行费车辆黑名单录入表》按照车辆逃费实际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