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女皇帝武则天名“瞾”(音zhào照),与“诏”读音相近,根据封建避讳制度,故避“诏”而不用。因此,“诏”在唐代其他时期虽也实际运用,但指挥庶政的主流文种地位已让位于其他文种。(3)在封建社会中,皇帝用不同君命文种撰写的公文,都可笼统地称为诏命。但其实往往并不是诏书。
35.试析诏书的一般使用范围和特定类型。
答:诏书的一般用途,是由皇帝指挥庶政。诸如:宣布重大政令、批示答复臣工之奏、对官员指授方略、颁行日历、解释重大举措的原因、国家危难时诏命天下起兵勤王、遇有叛乱时下诏征讨等。
诏书的一些特定用途,往往被冠以专名。譬如:一是恩诏,通常也称“德音”,用于皇帝颁降恩惠其中专用于赦免的又称“赦诏”。二是求贤诏,用于皇帝征求人才。三是罪已诏,用于国家遇到灾祸时皇帝下诏列数自己的错误,表示悔改,以此来振作士气、收揽民心。四是遗诏,用于皇帝临终前指定继位者,嘱咐如何处理后事,及在嗣君年幼的特殊情况下,指定顾命大臣或指定由皇后临朝参决军国重事。五是哀诏,皇帝崩逝的事实,由嗣君通告全国举哀。六是即位诏,由嗣皇继位、开国君主登极时,诏告天下。七是亲政诏,由幼年继位的皇帝在成年后亲理朝政之际,颁告天下。
36.简析诏书的形式与别名。 答:诏书形式与别名主要有:(1)密诏。派密使交付重臣的秘密诏书,往往不采用正常传递途径,不举行正式颁给仪式。(2)亲诏。由皇帝亲自拟稿。(3)手诏。由皇帝亲笔书写,也称“诏记”、“手记”。(4)诏板(版)。汉代公文书写材料多用竹、木,缮写诏书的木牍外型规格一尺一寸见方,称为诏板(版)(5)诏黄。自东晋桓玄当政时下令以纸代筒后,公文起初一律采用黄纸书写。随着纸的制造质量提高,一般公文均改用白纸。后世,仅皇帝的部分公文才可以使用黄纸。用黄纸书写的诏书,遂称为诏黄。(6)玺书。秦以前所有的印章均可称为“玺”,凡是加盖印玺的文书通称“玺书”。秦始皇以后,仅皇帝之印才能称作“玺”,仅加盖皇帝印玺的文书才称作“玺书”。所以玺书成为诏书的别名。
37.什么是批答?简析批答与诏书等君命文种的不同之处。 答:批答是唐朝以来由皇帝采纳或赞同臣下所上章疏的内容,而作出的答复性君命公文。 批答与诏书等君命文种不同之处:诏书等是宣达君主的旨意,并要求臣下执行的主动性发文,文辞典雅,篇幅通常较长,批答则为采纳、赞同臣下意见的被动性发文,往往文辞简朴。
38.什么是圣旨?
答:圣旨是元朝皇帝颁发政令的君命公文。
39、何为铁券?试述诰的本意,诰文种消亡原因。 答:铁券是封建帝王赐给功臣以世代保持优遇及免罪等特权的凭证性文书。因为载体材料是铁,形如瓦状而得名。就其形制而论,属于铁券;就其文种而论,属于诰。
诰是商、周王命文书的一种,诰的本意是文言告晓,即用古奥文辞,“使觉悟知己意也。” 秦朝废诰而不用。以后历朝,仅西汉武帝、新朝王莽、西魏宇文泰、明太祖朱元璋时期偶尔用之。唐以来,诰的运用大多已经不是它的本意,所以,自秦朝以后,作为训诫类君命文种的诰,已渐趋消亡。
诰文种消亡原因就在于:诰的表述手段(古奥文言)与发文目的(开导别人使之懂得有关道理),彼此不相协调。
40.何为敕?何为敕命?
答:敕是以汉代皇帝的“戒”书为本源,并夺一般下行公文“敕”的名称,经长期演变,到南北朝以后,形成限于由皇帝对臣下训诫、授任、封赠等用途的君命文种。
敕命是明、清二朝用来封赠六至九品官爵并赋予封建特权的凭证性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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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试述诰命的性质及其与诰券、敕命的分工。 答:宋、明、清的诰命性质是封赠文书。 作为封赠文书,诰券、诰命和敕命的沿革和使用范围分工:(1)宋代,仅设置诰命一种,用于文武官员迁改职秩、内外命妇除授、封叙赠典。(2)明代,诰命和敕命、诰券三者并置。品官封赠分为两等:一至五品曰诰命,六至九品曰敕命。此外,封拜公侯,伯爵,则另授铁券,成为诰券。(3)清代废除诰券,仅用诰命、敕命两等。
42.试述唐、宋时期敕文种的使用特色和分支类型。 答:特色。唐、宋之世,是君命文种敕的典盛时期,也是将敕用来处理庶政的主要时期。 分支。由于使用频繁、范围广阔,唐代,敕出现了各有相对固定用途的若干分支。并为宋代所继承和发展。(1)论事敕书。用于慰谕公卿、诫约臣僚。(2)敕旨。为臣僚奏准后,根据皇帝旨意起草而成,用以决定具体政策事项等。(3)发日敕(又成发敕、日敕)。用于处理庶务。诸凡下述事项可用之:官府增减员额;废置州县;征发兵马;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处流罪以上刑;动用钱二百吊、仓粮五百石、奴婢二十人、马五十匹、牛五十头、羊五百口以上。其称日敕时,通常不写纪年、月份,只注日数。(4)敕牒。为“以牒载敕”之意。凡政事堂议拟事项,由中书起草,经皇帝审阅画“敕”字,交付政事堂。由政事堂出牒文。载其文字公布施行。(5)宋代除承袭唐代上述四种分支敕文而外,又增加了“敕榜”。用于戒励百官、晓谕军民。
43.试述清代敕书及本质用途、文种源流、类型。 答:清代敕书(亦称“敕谕”,简称“敕”),是皇帝授任地方重要文武官员,并规定其职权范围、任事要求的凭证性君命公文。以作为履行职权、明确责任、考绩优劣的法定依据。
清代敕书的源流。(1)用途渊源。清代敕书的本质用途是“职书”。该用途的历史渊源可上溯奥战国推行中央集权下的郡县制时期,国君对所派任的郡守、县令,用“券书”开列被授任者职权和对其要求。(2)文种源流。清代敕书是将隋唐以来君命文种“敕”的授任用途发展为分支文种。
清代敕书的类型。根据所授任官员的地位高、低,可区分为二类:(1)坐名敕。用于授任总督、巡抚、驻防将军、漕运总督、各关监督、总督仓场侍郎、学政、盐政、织造、提督、总兵等高级官员。以及临时差遣的军事统帅,如经略、大将军等。所谓“坐名”,词意指:在敕书文字表述上,要求“坐实其名”。即在敕书中写明(“坐实”)所授予职名和被授任者姓名.(2)流传敕(简称“传敕”)。用于授权地位较前述稍低的司、道以下官员。如:布政使、按察使、道员、运司,以及副将、参将、游击等官。敕书中写明听授任官衔,不列出受任者姓名。
两者使用稍有不同:(1)坐名敕须回缴。要求任满十,将敕书交六科查验销号后送内阁。对继任者,则另行撰发敕书。由于对同一职务,每易一任官员,就换写一道敕书,故开列的职权范围,容或因人而异。(2)流传敕无须撤销。要求任满时,将敕书直接转交继任者收执。因为敕书由前、后任在本衙门内依次传替、故敕书开列的职权范围始终如一。
44.什么是上谕?试论述清代谕旨从行文关系、下发途径的角度所作分类。 答:上谕,是清代皇帝处理日常政务中用来发布命令、指示的君命文种。(“上”为皇帝之称,以区别于文武官员所使用的一般下行文种“谕”)。
清代上谕,可从多角度加以分类,并各有各目。 第一,从行问关系辨析:(1)凡特降的(由皇帝主动发问或收文者未奏请),谓之“谕”;(2)因臣工所请而降的(属答复性被动行文,下达原奏请者),称为“旨”。两者合称谕旨。
第二,从下发途径辨析:(1)凡交内阁发抄下达的,称“明发上谕”);(2)凡不交内阁发抄,由军机大臣直接封发的,称“寄信谕旨”,地方官府则称廷寄(如教材第26课《廷寄上谕》,谓由朝廷寄来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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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古代官署上行文种
45.什么是奏记?试述奏记的适用范围与时期。
答:奏记,为封建社会前期,由朝官对三公、州郡僚属对长官、士人对官府,用书面陈述意见的上行文种。就其内容而言,不是汇报政事的正规公文,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书札的属性。如教材第27课《徐州刺史陶谦等上朱俊奏记》。
奏记的适用时期西汉至唐朝以前。其适用范围呈向上收缩趋势。具体而言:
两汉至三国,奏记适用范围广泛,既可由大臣上于三公(如教材第27课《徐州刺史陶谦等上朱俊奏记》),又可由属员上于长官,如《汉书·朱博传》记载:“文学儒吏,时有奏记。”还可以由无官的读书人上于官府。如《文选》收录有魏代阮籍《上蒋济辞辟召奏记》。
六朝虽沿用奏记,但使用范围向上层收缩。即《文心雕龙》所谓“公府奏记”。 到唐代,奏记公文已销声匿迹。转而将秘书人员的名称“记室”称为“奏记”。 46.什么是牒?
答:牒是汉唐期间由下级向上级、民众对官府陈事所用的上行文种。
上行的“牒”的用途变化:(1)汉代牒文既用于下级对上级,也用于民众对官府。(2)三国以来至南北朝时期,牒的用途多由民众上于官府进行诉讼。(3)唐朝,将牒的用途局限于下级对上级,别设“辞”,用于民众对官府。
上行的“牒”之名称变化:宋、元以后,牒文种出现众多分支,为与下行、平行的牒相区别,上行的牒改称为“牒上”、“牒呈上”。明清称为“牒呈”。
47. 什么是状?什么是状上?
答:状是汉代始设,由下级对上级、民众对官府陈述事实的上行文种。状上,是唐代为区别于其他状体文,而对原一般官署上行文“状”所称的别名。
48. 试述唐以来状文种的分支流变? 答:唐代状体文种的演变:
演变的背景一:唐代正式规定的官文书“状”,用途是“上于近臣”(即皇帝左右的王公大臣)。使用范围向高层收缩。
演变的背景二:唐代名称带有“状”字的文体较为泛杂:(1)臣子对皇帝陈事的状叫作“奏状”;(2)举发、参劾贪污官员的状称“劾状”;(3)记载某人生前事迹的称作“行状”;(4)百姓向官府陈事的叫“诉状”。
演变的内容:在实际政务中,为与这些繁芜的杂体状文相别异,唐代遂将由下级官署对上级官署陈述事宜所使用的一般意义的上行文“状”,改名为“状上”。
唐以后状体文种的演变:
由于将“状上”公文上报的行为称为“申”、“呈”。到了宋带,这一主流用途分为二支,沿用于元、明两朝:其一,演变为“申状”,清朝改称“申”文。其二,演变为“呈状”,到清朝将呈状正式定名为“呈”文,简称呈。
49 .什么是申状?试析宋、元申状和清代申文的适用范围。
答:申状为宋朝始设,沿用于明朝的上行公文文种,到了清朝更名为“申文”。 宋代申状的运用范围是对所隶属的上级官署。元代不仅下级对所隶属的上级用申状,而且在无隶属关系的官署间,地位高低悬殊,低对高也用申状(有时也简称申)。
明代,各县上于府、州;各州上府;直属府、州及各处按察司上六部等,都用申状。 清代,正式将申状改为申文。清代申文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两类: (1)对所隶属上级用申文。(2)文武不同系统间低对高用申文
50.什么是呈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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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呈状是宋、元、明朝由下级官署向上级官署、属官对长官汇报工作、陈述事宜或送文件、物件等使用的上行公文文种。
51. 何为详?简述详的正式设置。
答:详是主要运用于明清时期,由下级就重要事项向直接上级详细申报、请示的上行文种。
详的设置沿革:(1)早在南北朝时期,就有详文运用的记载。(2)隋、唐、五代、宋、元时期,详文均不见用。(3)明朝开始正式设置“详”文种。(4)清代沿袭明制,详作为上行公文使用十分广泛。(5)进入民国后,袁世凯政府中后期曾短暂设置,不久即被废除。
52.试析“详”的行文规则。 答:(1)详必须呈于直接上司,一般不得越级上报。(2)如果需要申报更高级的衙门,必须由直接上司按组织系统层层转详。(3)低级衙署所申报的内容,与几个上级衙署有关时,可以采用“通详”形式,对各上级有关衙门同时申报,但不可漏报直接上级。
53.试述详的运用特色,及详册与详文的运用。 答:详的运用特色是请求上级批返。 为方便上级衙署存案备查,按惯例必须呈报二份,合为一套。(1)使用册式纸的称为“详册”,由上级留存;(2)使用状式纸的称“详文”,在成文日期之前留有空白,供上级在示后返还原报衙署。
由于下级衙署留有底稿,详文文字有的可以只写摘要。凡与详册文字同样齐全的详文,称“长详”;凡内容较详册为简的详文,称“由详”。下级奉到经上级批回的由详,必须与原详稿一并归卷。
54.什么是禀?试述禀由书札演变为公文的过程。
答:禀是在清代由书札发展为公文,用于下级对上级,属员对长官,民众对官府陈述事宜的非经规范的上行文种。禀发展为公文,经过长期演化,以清代的演变最为重要。
第—阶段,南北朝以来,禀是卑幼向长上陈述事宜的行为,而不是公文。 第二阶段,至迟在宋朝,禀逐渐演化为书札的一种。 第三阶段,清乾隆年间,禀文取得公文的地位
55.阐述清代禀由书札演变为公文的原因。简答禀未设置为正规文种的原因。
答:禀由书札演变为公文的原因,可从两方面考察:其一,外在影响因素正式设置的上行文种详文,对实际公务的推动方式,难以适应需要。具体而言:(1)清代用详颇为慎重。事非重大,不宜用详。(2)详要求呈于直接上司,如果需要申报更高级的衙门,必须由直接上司按组织系统层层转详,故而运转程序繁复。(3)详须请上级批示。为避免因上级不批准而有失颜面,宜采用非正规之文作为替代。其二,作为书札的禀文,程式用语大为简化,不必使用例行的公文套语,书写较为自由。在行文关系上,也不受既定公文运转程序的制约。禀文对实际公务的推动方式较为合理、适应性能较强,是得以演变为公文的内在原因。
禀未设置为正规文种的原因:禀虽转化为公文并普遍使用,但由于清政府的保守性,一直未在典章法规中将其明定为正规文种。
四、古代官署平行文种
56.什么是移?试阐述“移”演变为公文的过程。
答:移是封建社会由无隶属关系的官署或官员间使用的平行文种。 移成为公文并定性为平行文种,经历了长期演化过程:
第一阶段:先秦时期移是“致送”的行为(包括指称发送公文)。
第二阶段:两汉至南北朝是“移”的原生期,使用较为泛杂,但其行移属性和用途,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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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待纯化和规范。
两汉时期,移已由泛指发送公文的动作,逐渐演变为专指的公文名称:(1)用于武事的移,实质为“檄”文种的衍生名称。(2)用于文事的移书,从文种角度辨析,很多实质上属于“书”的范围。汉代,用于政事的“移书”,虽未纯化为单独的文种,但已向限定于平行范围这一方向转化。
南北朝时期,虽未见典章制度将移明定为公文文种。但就政事发布以“移”为名称的公文,已经习以为常。“移”已由汉代主要用于发布军事文告的用途,逐渐转向以管理民众为主要内容。从而为日后正式确立为官署之间的平行公文文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一时期,移除了沿前运用于文、武两个用途外,还拓展运用于两个敌对政权之间或分属两国的州郡之间。
第三阶段:唐宋将“移”明定为平行公文。宋朝相沿设置,用于同级、不相隶属机关。 57. 试析清代“移”的分支及各自适应的行文关系。
答:清朝对地方衙署和在京衙门分设移文、移会两个分文文种。
移文用于司、道、府以下无隶属关系的较低级衙署相互间行文。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三类行文关系:(1)直隶州与非所属之知县。(2)知县与府首领官、州同、州判。(3)州同、州判与儒学。此外,从清代档案中所反映的移文运用实践看,还有下列两种关系。(4)低级文、武官署之间。(5)地位相当的不同系统官衙之间。
移会用于中央衙署与特定内部机构之间。具体而言,适用移会的行文关系主要有二类:(1)中央的总收发室通政使司、刑法机关大理寺,除对各部院用咨文外,对其他衙署发文用移会。(2)隶属于最高监察机关都察院的机构、隶属于内阁的内部机构与各部、院、寺、监行文用移会。
58.什么是关?简析由唐至清,关的使用机构级别逐渐下移;以及清代关文种的分支及所适应的行文关系。
答:关是我国古代由同级或不相隶属官署、官员之间联系公务的平行公文。 南北朝时期,关发展为中央官署之间相询庶务的平行公文。 由唐至清,关的使用范围日益扩大,使用机构的级别逐渐下移。
唐朝,以法规形式,将“关”明定为平行公文文种,用于“诸司自相质问”。宋代,关大体限于在同级机关之间使用。元、明、清朝,都相沿设置关为平行文种。
清代,“关”大体上用于同级或不相隶属的中、低级官署之间。其适用范围极为广泛,行文关系的分工趋于细密,文种分支为关文、平关,并往往与牒呈文种配套使用。现分类介绍如次:
其一,行政系统的同级官署用关文。
其二,在行政系统,地位差异较小的官员之间,将平行文“关”,与平上文“牒呈”配合运用。地位稍高者对地位稍低的用“关”,地位稍低者对地位稍高的用“牒呈”。
其三,文、武不相隶属官署间,级差不太悬殊的相互使用平关。 59.简析刺的用途演变与确立为平行文种。
答:刺是南北朝至唐代中央各官衙间自相质询的平行文种。 刺的辞义演变与运用:
刺的本意是记载。汉代,刺既保留了作为记录的功用;又发展到拜谒的用途,其用途类似今天的名片。南北朝时期,用刺作为官府之间询问事宜的平行公文。唐代,将刺设置为平行文种。
60.简析刺与咨的关系。 答:“刺”、“咨”是同一用途的同源公文,因一音之转,而在先后相连缀的不同时期成为两个文种。具体而言,唐朝法定的平行公文是“刺”;后世改刺为咨。到了宋带,刺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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